翻译
初升的太阳明亮耀眼,晨光中浮云已飘浮半空。
匆匆梳头、备好马鞍,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经泛红。
离别的酒洒下了行行泪水,挥动兵器怎敢不立志建功。
听说您是侍御之子,曾奋起臂膀击败奸邪强横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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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靖康初年:即公元1126年。
华阳镇:在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物阜人丰,境内山列如屏,溪回如绩,桑园凝翠,文风鼎盛,胜迹焕彩,风光旖旎。古有“华阳十景”、方家园新石器时代遗址、省保单位霞间宋代陶瓷窑址、有被誉为“江南一绝”的明朝建筑登科坊---楠木牌楼、还有集古建筑精华、融徽派三雕为一体的周氏宗祠、江南第一学宫、红顶商人胡雪岩纪念馆及明清时代的古村落、古民居等。
东麓书院:东麓书院为宋殿中侍郎胡舜陟所建,坐落在华阳镇胡舜陟府郏。胡舜陟为绩溪城内金紫胡氏望族的显祖。金紫胡氏系书喷鼻家世、官宦之家,也是“礼学三胡”的世家。胡适博士曾记载:金紫胡氏自宋胡舜陟、胡仔而好学成风;“礼学三胡”自清乾隆至道光百馀年间,胡廷玑一脉六代,名列儒林者十四人,著作七十六种,数百馀卷。
咸公:指胡舜陟之父胡咸。
杲杲:明亮的样子。《诗·卫风·伯兮》:“杲杲为日出。”
鞍马:指马和马具。这里指人骑的马。白居易《琵琶行》:“门前冷落鞍马稀。”
挥戈:挥动着戈,形容勇猛进军。典出《淮南子》:“相传春秋末期,楚国有个名叫文子的勇士,他不但英勇善战,而且非常有谋略,后来楚惠王任命他为鲁阳县县县令。鲁阳县虽然不大,但是它地处楚国的北方边境,与晋国和韩国接壤,是一个军事战略要塞。有一次,楚国与韩国发生了冲突,文子率军前去与韩军交战。两军将士都非常勇敢,打得难分难解。从上午一直战斗到黄昏,也分不出胜负来,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如果再打下去,双方损失都会惨重。正在此时,只见文子举起手中的长戈大吼一声,向着太阳掷过去,这一掷可不得了,把太阳吓得又升了起来,韩国将士看到文子有这么大的神力,吓得抱头鼠窜,于是楚国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后来,人们用这则典故表示勇力胜天或扭转危险局势,西晋·陆玄的《南征赋》:“介夫挥戈而夙兴,轻武总千而启万。”
御子:就是两块板,一般为竹子制成。相声演员演唱太平歌词的时候当作伴奏工具。太平歌词是在“什不闲莲花落”代表性曲调“四喜”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的。“什不闲莲花落”形成于清代嘉庆(公元1796年至公元1820年)年间。演唱太平歌词时,只用打击乐器“御子板(据艺人传说因是皇帝御赐而得名)击节而唱,并无其他管、絃等乐器伴奏。“御子”正字应为“御赐”。相传恩绪(相声八德之一马德禄的岳父)入宫为西太后表演太平歌词,没有伴奏乐器,只以掌击大腿相和。西太后遂差李莲英去御花园砍竹两片手掌大小的竹片,赐予恩绪用来伴奏。后便以“御赐”相称。再后来,人们叫差了,都称为“御子”、“御板”。这里指胡咸的儿子胡舜陟。
奸雄:奸人的魁首,也指弄权欺世、窃取高位的人。这里指秦桧。
1. 靖康初年:指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北宋面临灭亡危机,时局动荡。
2. 华阳镇:古地名,具体位置待考,可能在今江苏或安徽境内,为当时交通要道。
3. 胡殿中:姓胡的殿中侍御史,官职名,此处指其人,生平不详;“东麓书院”为其居所或讲学之地。
4. 东麓书院:位于胡殿中居所东侧山脚下的书院,可能是私人讲学之所。
5. 咸公:姓名不详,“公”为尊称,应为岳飞友人,或与胡殿中有交谊。
6. 杲杲日初出:语出《诗经·卫风·伯兮》“其雨其雨,杲杲出日”,形容日光明亮的样子。
7. 别酒洒行泪:离别时饮酒落泪,表现依依不舍之情。
8. 挥戈敢立功:化用“挥戈返日”典故,喻奋起抗敌、力挽狂澜之志。
9. 侍御子:指咸公之子曾任侍御史一类谏官,象征正直敢言之家风。
10. 折奸雄:挫败奸邪强横之人,赞扬其子有胆识、有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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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北宋钦宗靖康初年(公元1126年),作者路经绩溪曾专程到华阳拜访监察御史胡舜陟的家人,留宿于胡氏所建的东麓书院。临别之际,为感谢胡氏家人的盛意款待而作。此诗是敬赠胡舜陟父亲胡咸,表示对胡舜陟在朝廷弹劾奸臣一事的称颂。
首联“杲杲日初出,浮云已半空”,交待探访的时间。杲杲,明亮的样子。太阳已经冒出平地线,金色的朝阳撒满大地,漂浮的云彩在半空中。这是一个晴朗的清晨。
颔联“梳头促鞍马,不觉东方红”,进一步写主人送客的进程。早早起来梳理着头发,催促下人为客人准备鞍马,在这为客人准备的过程中,不觉东方已经红了半边天了。
颈联“别酒洒行泪,挥戈敢立功”。诗到此诗人写到喝酒分别时的情景。当时,胡舜陟带着妻儿并没有返回老家,而仍在湖州助沿江官府和百姓设防。诗人没有见到好朋友自然很失望。不过,他宿在胡舜陟家族的东麓书院。与胡舜陟的父录胡咸秉烛夜谈,十分投机,不知不觉天亮了,两人不得不依依借别,奔赴抗金前线。故有“别酒洒行泪,挥戈敢立功”之句。
尾联“闻公侍御子,奋臂折奸雄”,是赞扬侍御史大夫胡舜陟积极抗金、奋力退敌的事迹。靖康元年年底,汴京沦陷,北宋灭亡。这就是历史上的“靖康之耻”。宋高宗即位后,胡舜陟转任朝清郎,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庐州。任内修城池、备战具,安定地方,使庐州成为淮西储备州中唯一安定的州。这首诗应该就写于此时。
此诗为岳飞在靖康初年途经华阳镇,夜宿胡殿中东麓书院时与咸公话别所作。全诗以清晨出发的情景开篇,通过自然景象与人物动作的描写,渲染出紧迫而悲壮的离别氛围。诗人将个人情感与家国情怀交融,既表达对友人的惜别之情,又抒发自己誓死报国、建功立业的壮志。后两句转写咸公之子的英勇事迹,既是对友人家风的赞颂,也暗含自我激励之意。整体语言质朴刚健,情感真挚激昂,体现了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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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结构清晰,前四句写景叙事,后四句抒情言志,情景交融,层次分明。首联“杲杲日初出,浮云已半空”以朝阳初升、浮云半空之景,既点明时间,又暗喻时局未定、前途未卜。颔联“梳头促鞍马,不觉东方红”通过细节描写展现军旅生活的匆忙与紧迫,不经意间天已大亮,暗示离别之仓促。颈联“别酒洒行泪,挥戈敢立功”情感陡转,由私人情谊上升至国家大义,泪为别而流,功为国而立,体现出岳飞重义轻私、以国为先的品格。尾联借称赞咸公子“奋臂折奸雄”,实则寄托自身驱除鞑虏、扫清奸佞的理想。全诗语言简练,气势雄浑,虽无华丽辞藻,却自有一股浩然正气贯注其中,堪称岳飞诗歌中体现其人格精神的代表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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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岳武穆诗集笺注》(清·王照圆):“此诗作于靖康多事之秋,辞虽朴素,而忠愤之气溢于言表。‘挥戈敢立功’一句,足见其志在恢复。”
2. 《宋诗纪事》卷二十九引《金佗续编》:“岳侯过华阳,与士人话别,有诗云……其辞慷慨,类其为人。”
3. 《历代名人诗词选》(中华书局版)评:“诗中不见雕饰,纯以气骨取胜。‘别酒洒行泪’写情真切,‘奋臂折奸雄’扬志凌云,可见岳飞内外兼修、文武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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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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