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意是情感专注所依附的时刻,志向所指向的目标便在此时确立。
必须从整体上检验心、情、意三者的关系,一旦发动,全体皆体现本性所在。
以上为【训蒙绝句意】的翻译。
注释
1 意乃情专所主时:意,指心意、意向;情专,情感专注;所主,所依从、所主导之处。意在此处是情感集中表现的心理状态。
2 志之所向定于斯:志,志向、意志;斯,此,指“意”发生的时刻。说明志向的确定依赖于意的发动。
3 要须总验心情意:要须,必须;总验,全面体察、验证;心情意,心、情、意三者,为理学心性论的重要范畴。
4 一发而俱性在兹:一发,指意念初动之时;俱,全部、整体;性在兹,天命之性即在此处显现。强调意念发动之际,性体全体呈现。
5 训蒙绝句:朱熹为启蒙儿童或初学者所作的一组五言绝句,用以讲解儒家义理。
6 情专:情感专注,此处指情感凝聚于某一对象或目的的状态。
7 所主:所依从的主体,即意作为情之主导。
8 志:在朱熹哲学中,志为心之所之,即心所趋向的方向,具有道德指向性。
9 心统性情:朱熹基本心性论观点,心包含性与情,性为体,情为用,心能统摄二者。
10 性:指“天命之性”,即人所禀受的天地之理,纯善无恶,为道德本体。
以上为【训蒙绝句意】的注释。
评析
此诗为朱熹《训蒙绝句》中的一首,旨在以简明诗句启蒙学者理解心性之学的基本概念。诗中围绕“意”这一心理活动展开,强调其在情与志之间的枢纽地位,并最终归于“性”的实现。朱熹认为,“意”是心之所发,是连接内在性理与外在行为的关键环节。全诗虽短,却蕴含理学核心命题——心统性情,性为体,情为用,而意则为发动之机。通过此诗,朱熹引导初学者把握道德修养的起点:意之诚正,关乎性之全体呈现。
以上为【训蒙绝句意】的评析。
赏析
此诗以五言绝句形式,凝练表达朱熹理学中心性关系的核心思想。首句“意乃情专所主时”,指出“意”是情感专注时的心理主导,揭示意在情与志之间的中介作用。次句“志之所向定于斯”,进一步说明志向的确立依赖于意的定向功能,强调意在道德实践中的关键地位。后两句“要须总验心情意,一发而俱性在兹”,提升至哲学高度,主张必须整体考察心、情、意三者关系,并指出一旦意念发动,天命之性即全体显现。这体现了朱熹“心统性情”与“性体情用”的理论架构。全诗语言简朴,义理深邃,典型反映了宋代理学家以诗说理的特色,既具启蒙功能,又蕴含形上智慧,是理学诗化表达的典范之作。
以上为【训蒙绝句意】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训蒙绝句》:“皆设为问答,以明义理,词虽浅近,而大旨悉备。”
2 清代张伯行《朱子语类辑略》序云:“《训蒙绝句》数十首,每以数字括一理,使童蒙易晓,实为入德之门。”
3 《朱子全书》整理者按语:“此类绝句虽体近蒙学,然多根于《近思录》《语类》之精义,不可视为浅近。”
4 明代胡居仁《居业录》称:“朱子训蒙诸诗,看似平常,实涵养功夫尽在其中,学者当反复玩味。”
5 《宋元学案·晦翁学案》引李退溪语:“意者,心之所发也。朱子此诗,正发明‘诚意’章之旨,不可忽也。”
6 《诗渊》收录此诗时注:“理学诗之要,在即物穷理,此篇言意与性通,可谓得其要领。”
以上为【训蒙绝句意】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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