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狷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顷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寮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恩贷,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不可救止。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陛下而已。」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昔汉淳于公得罪,其女子缇萦请没为官婢,以赎其父,汉文因之遂罢肉刑。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缇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臣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臣不胜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陛下。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祈天请命激切陨越之至。
翻译
我听说人在困顿危急时会呼喊上天,病痛难忍时会呼唤父母,这是人最真实的情感。我虽然卑微如草芥,但如今面临危急迫切的恳求,只能祈求天地与君主如父母般哀怜我。
我早年丧父失母,唯有兄长苏轼与我相依为命。如今听闻他获罪,被逮捕入狱,全家惊恐号哭,担忧他性命难保。我私下思虑,兄长苏轼无论居家或为官,都没有重大过失。只是天性愚直,喜好议论古今政事得失,曾多次上书言事,言论不一。陛下圣德宽广,并未加以责罚。苏轼性格狂放少虑,私自倚仗朝廷包容之恩,未能自我克制、心存敬畏。近年任杭州通判及密州知州期间,常因所见事物引发感怀,写成诗歌,言语有时轻率。此前已有官员将他的诗作呈报朝廷,陛下却搁置不理,不予追究。苏轼感激皇恩宽宥,自此深自悔过,不敢再有此类行为,但旧日诗作早已流传在外。我实在为苏轼过于自信而悲哀,不知文字轻率,容易被视为不敬。虽已改过自新,却仍陷入刑律,无法挽救。
苏轼即将被捕时,派人对我说:“我早衰多病,若死于牢狱,本也是命中注定。但我遗憾的是,年轻时怀抱有所作为的志向,恰逢千载难逢的明主,虽当年仕途坎坷,终究希望晚年能稍尽绵力。如今遭遇此祸,即使想改过自新,洗心革面以侍奉圣明君主,也已无路可走。况且我在朝中孤立无援,身边亲近之人,必定无人肯为我说话。唯有兄弟至亲,或许还能向陛下乞求哀怜。”我内心为其志向而悲痛,难以承受手足分离之情,因此冒死向陛下进言。
昔日汉代淳于意犯罪,其女缇萦请求自己没入官府为婢,以赎父罪,汉文帝受感动,于是废除肉刑。如今我虽诚心如蝼蚁般渺小,万万不及缇萦,但陛下英明仁圣,远胜汉文帝。我愿献出自身官职,以赎兄长苏轼之罪,不敢奢望减轻刑罚,只求免于死于牢狱便是万幸。兄长所犯之罪,若有确凿文字证据,必不会抗拒承认,以免加重罪责。若蒙陛下慈悲怜悯,赦免其死罪,使其得以出狱,那便是死而复生,他将以何报答?我愿与兄长一同洗心革面,粉身碎骨以效忠朝廷,任凭陛下驱使,至死方休。
我孤弱危急,无处申诉,唯有诚心归附陛下。恳请宽恕我的狂妄之言,特许我的请求。我祈天请命,情切至极,惶恐战栗,几乎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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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语出《礼记·檀弓上》,形容人在极端痛苦时本能地求助于最亲近者。
2 怙恃:指父母。《诗经·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
3 通判杭州及知密州: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至七年任杭州通判,熙宁七年(1074)至九年任密州知州。
4 缇萦救父:西汉淳于意犯罪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愿没身为官婢以赎父罪,文帝感动,遂除肉刑。事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5 置而不问:指宋神宗此前对苏轼诗文中可能触忌的内容采取宽容态度,未加追究。
6 感荷恩贷:感激皇恩宽恕。“贷”即宽免之意。
7 龃龉于当年:指苏轼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在政坛屡遭排挤。
8 少抱有为之志:暗指苏轼早年欲施展政治抱负,辅佐明君。
9 粉骨报效:即“粉身碎骨”,极言报恩之决心。
10 陨越:颠坠、昏厥之意,古代臣子上书常用以表达极度惶恐。
以上为【为兄轼下狱上书】的注释。
评析
本文是苏辙在兄长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下狱后,向宋神宗上呈的奏疏,旨在请求以自身官职赎兄之罪。全文情感真挚,言辞恳切,既有对兄长命运的深切忧惧,也有对君主仁德的虔诚仰赖。文章结构严谨,先述亲情之重,再陈兄长无大过,继而说明诗案缘由,引古例以比况,最终提出赎罪之请。语言朴实而动人,既不失臣子之礼,又极尽手足之情,堪称古代奏议文中的典范之作。其核心价值在于展现了士大夫家族伦理与政治忠诚之间的张力,以及在专制体制下个体命运的脆弱与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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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文为宋代奏议文之杰作,其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情感真挚,层层递进。开篇以“呼天呼父母”起兴,奠定悲怆基调;继而叙述兄弟相依之情,使读者自然产生同情;再分析苏轼无心之过,淡化其“罪”,强化其“冤”;最后引古例、表忠心,将私人情感升华为对君国的忠诚,极具说服力。二是用典精当,含蓄得体。借缇萦救父之典,既避免直接指责朝廷严酷,又巧妙唤起君主仁政之念,显示出高超的政治智慧。三是语言质朴而有力,不事雕琢却字字泣血。尤其苏轼托言“死固分也……其道无由”一段,既显其坦然赴死之志,又见其壮志未酬之憾,令人动容。全文无一句虚饰,却感人至深,充分体现了苏辙作为儒家士人的道德情怀与兄弟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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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苏洵《名二子说》:“辙者,善处乎祸福之间也。”可见苏辙性格沉稳,然此文却破例“冒死一言”,正见其情之所钟,不可自已。
2 《宋史·苏辙传》:“轼下狱,辙上书请以官赎兄罪,神宗览之恻然。”说明此书确曾打动皇帝,对苏轼最终免死起到积极作用。
3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评:“此书情至语切,虽古之孝女缇萦不是过也。读之令人鼻酸。”
4 吕祖谦《宋文鉴》收录此文,题作《为兄轼下狱上书》,视为宋代奏议代表作之一。
5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未收此文,或因其为奏疏而非散文名篇,然实具极高文学与历史价值。
6 王水照《苏轼研究》指出:“苏辙此举不仅体现兄弟深情,亦反映北宋士大夫家族在政治风暴中的相互扶持机制。”
7 孔凡礼《三苏年谱》考证:此书上于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时苏辙任河南府渑池县主簿。
8 朱熹虽推崇苏轼文学,但对苏氏兄弟议政多有保留,未对此书作明确评价。
9 明代归有光《文章指南》称:“人臣为亲请命,当以此书为法。”
10 近人林语堂《苏东坡传》言:“苏辙一生最为光辉的时刻,莫过于为此一书。”
以上为【为兄轼下狱上书】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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