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志士仁人”章。
先生曰:“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等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逄,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得他的仁。”
翻译
问先生“志士仁人”章。
先生说:“只因世人都把生命看得太重,也不问应死不应死,一定要委屈地保全性命,因而把天理丢到一边,忍心伤害天理,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做事如果违背了天理,就与禽兽一样了,就算在世上苟且偷生千百年,也不过是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务必要在这等关键之处看清楚。比干、龙逄,只因他们看得清楚,所以才能成就他们的千古之仁。”
(有学生)向先生请教《论语》中“志士仁人”这一章(的含义)。
先生回答说:“(之所以普通人成不了仁人志士,)只是因为世上的人都把自身的性命看得太重了。不同是否应当赴死,一定要想尽办法委曲求全地保住性命,因此反而把天理给丢弃了。一个人如果忍心去做伤害天理的事,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天理,那他便和禽兽没有分别。即便他在世上苟且偷生了几百几千年,也不过是做了几百几千年的禽兽罢了。
求学之人(学者)一定要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想得明白透彻。
(古代的忠臣)比干、关龙逢,正是因为他们将天理与生命的关系看得分明透彻,所以才能成就他们的仁德。”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的翻译。
注释
《论语·卫灵公》第八章:“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比干,周之贤臣,谏纣不听被杀;龙逄,夏之贤臣,谏桀不听被杀。
“志士仁人”章:指《论语·卫灵公》中的章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意思是,志士仁人,不会为了苟全性命而损害仁德,只会牺牲性命来成就仁德。
生身命子:指肉身的生命。
宛转委曲:形容想尽一切办法,曲折周折地(保全性命)。
天理:王阳明心学核心概念,指宇宙间普遍、最高的道德法则,内在于人的本心,即“良知”。
忍心害理:狠心去做伤害天理的事。
比干:商纣王叔父,因强谏被剖心而死。
龙逄:关龙逢,夏朝贤臣,因直谏夏桀而被杀。二人皆为“杀身成仁”的典型。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的注释。
评析
本段是王阳明对儒家核心价值“杀身成仁”的心学式阐释。他尖锐地指出了常人难以成为“仁人志士”的根本原因:将个人肉体的生存视为最高价值,从而在需要抉择时,为了“保身”而牺牲“天理”。王阳明将这种选择提升到人与禽兽之辨的高度,认为违背天理的生活毫无道德价值,即便长久,也只是“禽兽”般的生存。他通过树立比干、关龙逢等为天理而献身的历史典范,激励学者要明辨生命价值的真正所在——即对天理的践行与坚守,而非肉体的长久存在。这番论述深刻体现了心学“以道德理性为人生根本”的严肃立场。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的评析。
赏析
这段论述虽短,但充分展现了王阳明心学的几个鲜明特点:
1. 凌厉直截的道德决断力
王阳明没有进行繁琐的理论推演,而是直指问题的本质。他用“禽兽”这一极其尖锐的比喻,在“保全性命而违背天理”与“坚守天理而牺牲性命”之间,划出了一道清晰且不容妥协的界限。这种论述方式极具冲击力,旨在破除人们心中“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庸常观念,唤醒对生命价值的深刻反思。
2. 对儒家正统精神的继承与发扬
“杀身成仁”是孔子提出的原始教义,王阳明在此基础上的阐释,并非简单重复。他将“仁”与“天理”(良知)等同,使得这一选择不再是外在的道德律令,而是内在良知的自我要求和必然抉择。成就“仁”,就是成就自己的本心良知。这就为传统的道德训诫注入了强大的内在心性基础。
3. 强烈的实践导向
这段话的对象是“学者”,目的是为了“看得明白”,从而在关键时刻能够做出正确的行动。王阳明心学是“知行合一”的哲学,他告诫学者要在此等关键处“看得明白”,正是为了在真正的考验来临时,能够像比干、龙逢那样“行得出去”。整个论述充满了实践的紧张感,而非书斋里的空谈。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的赏析。
辑评
王阳明及其《传习录》对后世影响深远,后世学者多有评述。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评阳明心学“震霆启寐,烈耀破迷”,意指其学说如惊雷唤醒迷梦,如闪电破除迷雾。此段论述正是这种震撼力的体现。
后世学者:多认为此段话 “直指人心,最为警切” ,鲜明地体现了阳明学 “崇高的道德理想主义与严苛的实践品格” 。它将生命的价值毫不含糊地系于道德理性的实现之上, “这种极端的精神取向,既是宋明理学精神力量的巅峰体现,也塑造了后世无数仁人志士的脊梁” 。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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