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翻译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叫庄姜,容貌很漂亮,却没有儿子。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硕人》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叫厉妫,生了儿子孝伯,早死。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卫庄公十分宠爱他,又喜欢军事,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
石碏规劝庄公道:“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淫荡、逸乐,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这四个方面的产生,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就应该定下来;要是还没有,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受宠爱而不骄傲,骄傲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挑拨旧的,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就会招致祸害。做君主的应尽力除掉祸害,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庄公不听。
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但是州吁不允,从而放弃。到了桓公即位,石碏于是告老还乡。
版本二:
卫庄公从齐国娶了东宫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她美丽却无子,卫国人为她创作了《硕人》这首诗。庄公又从陈国娶了女子,名叫厉妫,生下孝伯,但早逝。厉妫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将他收为自己的儿子抚养。
公子州吁是宠妾所生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又喜好军事,庄公并不加以禁止,庄姜因此厌恶他。
大夫石碏进谏说:“我听说疼爱子女,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们,不让他们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放荡、逸乐,这些都是走向邪恶的根源。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由于过分的宠爱和优厚的待遇所致。如果打算立州吁为太子,就应正式确立他;如果没有这个打算,这样纵容他只会成为祸乱的阶梯。一般来说,受宠而不骄傲的人很少;骄傲之后还能安于卑下的更少;地位降低而不怨恨的极少;即使有怨恨还能克制自己的,更是罕见。况且,卑贱者妨害尊贵者,年少者欺凌年长者,疏远者离间亲近者,新人排挤旧人,弱小者压制强大者,邪欲破坏道义,这就是所谓的‘六逆’。而君主守义,臣子奉行,父亲慈爱,子女孝顺,兄长仁爱,弟弟恭敬,就是所谓的‘六顺’。背弃‘六顺’而效法‘六逆’,必然会加速灾祸的到来。作为一国之君,本当致力于消除祸患,如今反而招致祸患,恐怕不可以吧?”庄公没有听从他的劝告。
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密切,石碏禁止他,但无法阻止。后来桓公即位,石碏便告老还乡了。
以上为【石碏谏宠州吁】的翻译。
注释
石碏(què):卫国大夫。
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地区。东宫:太子的居所。
硕人:典出《诗经 · 卫风》中的一篇,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庄姜:卫庄公的夫人,“庄”是她丈夫的谥号,“姜”则是她娘家的姓,故称庄姜。
陈:国名,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
厉妫(guī):“厉”和下文“戴妫”的“戴”均为谥号,“妫”是娘家的姓。
蚤:通”早“。
娣:妹。古时诸侯娶妻,妹可随姊同嫁。
桓公:名完,在位十六年,后为州吁所杀。
嬖(bì)人: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
义方:为人行事的规范。
佚(yì):这里指逸乐。
阶:阶梯,这里用作动词,指一步步引向。
眕(zhěn):自安自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
鲜(xiǎn):少见。
陵:欺侮。
去:抛弃。
速:招致。
是:通“事”
无乃:恐怕。
立:继承。
老:告老致仕。
1 庄姜:卫庄公的夫人,齐国太子得臣之妹。“庄”为夫谥,“姜”为齐国姓氏。
2 《硕人》:《诗经·卫风》中的一篇,赞美庄姜之美。
3 陈:诸侯国名,位于今河南东部。
4 厉妫(guī):卫庄公之妾,陈国女。“厉”为其死后谥号。
5 蚤死:通“早死”。
6 其娣戴妫:娣指妹妹,古代姐妹同嫁一夫时称妹妹为娣。戴妫亦为陈国女,“戴”为其谥。
7 桓公:名完,戴妫所生,后继位为卫桓公。
8 公子州吁:庄公庶子,嬖人所生,后弑桓公自立,引发内乱。
9 嬖(bì)人:受宠的姬妾。
10 石碏(què):卫国贤臣,以忠直著称,后设计除掉州吁与自己之子石厚。
以上为【石碏谏宠州吁】的注释。
评析
本文出自《左传·隐公三年》。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què)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前719年即第三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本文记述的就是前720年隐公三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三年》,是一篇典型的劝谏文字,记述了卫国大夫石碏对卫庄公过度宠爱庶子州吁所提出的深刻警告。文章通过石碏之口,系统阐述了“教子以义”“去顺效逆必速祸”的政治伦理观念,揭示了春秋时期贵族社会对礼制秩序的高度重视。全文逻辑严密,语言庄重,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虽未直接描写后续事件,但读者可预知州吁终将作乱(后文《左传》记载其弑君篡位),凸显出石碏预见之明与庄公失政之弊。文章不仅是历史记录,更是道德训诫,体现了《左传》“寓褒贬于叙事”的特点。
以上为【石碏谏宠州吁】的评析。
赏析
本文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以“宠子酿祸”为主线,层层推进。开篇交代人物背景,点明州吁“嬖人之子”“有宠而好兵”的身份特征,埋下隐患。接着引出石碏谏言,是全文核心。其言论由家庭教育延展至国家政治,提出“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育人原则,并归纳“骄奢淫佚”为邪源,指出“宠禄过也”乃根本病因,极具洞察力。随后提出“六逆”“六顺”之说,将个人行为上升到社会伦理与政治秩序的高度,形成鲜明对比,增强了说服力。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排比与对仗句式,如“宠而不骄,骄而能降……”层层递进,节奏紧凑,气势贯通。结尾“弗听”二字冷峻收束,暗示悲剧结局,留下余味。全文虽短,却蕴含深沉的历史教训,堪称古代政论散文典范。
以上为【石碏谏宠州吁】的赏析。
辑评
1 《左传正义》:“石碏之谏,言近而旨远,虑深而辞切,可谓社稷之臣。”
2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州吁宠过而败,实由庄公不能早断,养痈遗患。”
3 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六顺六逆之言,乃治国之大纲,万世之龟鉴。”
4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石碏父子之事,虽大义灭亲,然出于不得已,非忍于忘情,实全于天理。”
5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评此段:“通篇只在‘宠’字上做文章,而引出‘义方’二字为眼目。六逆六顺,尤纲领之言。”
6 王夫之《读通鉴论》:“卫之乱始于州吁,成于庄公之溺爱,而发于石碏之不能强谏。然其子从逆,碏亦不得辞其责焉。”
7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阶之为祸’四字,说得宛转警策,见渐不可长。”
8 刘熙载《艺概·文概》:“《左氏》记谏词,最重大体,如石碏谏宠州吁,皆有关名教。”
9 清代林云铭《古文析义》:“此文先叙本末,次列利害,再申大义,步步紧逼,真可谓苦口婆心。”
10 《春秋公羊传》虽未直接评论此事,但在隐公四年记载州吁弑君后书“卫人杀州吁于濮”,强调讨贼之义,与石碏之举相呼应。
以上为【石碏谏宠州吁】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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