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侯使郤犨来聘,己丑,及郤犨盟。夏,季孙行父如晋。秋,叔孙侨如如齐。冬十月。
【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
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郤犨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沉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遂誓施氏。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
周公楚恶惠、襄之逼也,且与伯与争政,不胜,怒而出。及阳樊,王使刘子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
秋,宣伯聘于齐,以修前好。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而后及子。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晋侯使郤至勿敢争。
宋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伐成,而使归覆命矣。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秦、晋为成,将会于令狐。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齐盟,所以质信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何质乎?」秦伯归而背晋成。
翻译
十一年,春季,周王朝历法的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来。晋国人认为成公倾向楚国,所以扣留了他。成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让他回国。
郤犫来鲁国聘问,而且参加结盟。
声伯的母亲没有举行媒聘之礼就和叔肸同居,穆姜说:“我不能把姘妇当成嫂嫂。”声伯的母亲生了声伯,就被遗弃了,嫁给齐国的管于奚,生了两个孩子以后又守寡,就把两个孩子给了声伯。声伯让他的异父兄弟做了大夫,又把异父妹妹嫁给施孝叔。郤犫前来聘问,向声伯求取妻子。声伯把施氏的妻子夺过来给了郤犫。这个女人对丈夫说:“鸟兽还不肯失掉配偶,您打算怎么办?”她的丈夫说:“我不能够因此死去或者逃亡。”这个女人就随郤犫走了。在郤氏那里生了两个孩子,郤氏被灭,晋国人又把她还给施氏。施氏在黄河边迎接她,把她的两个孩子沉进黄河里。这个妇女发怒说:“自己不能保护自己的配偶而让她离开,又不能爱护别人的孤儿而杀死他们,这怎么能有好结果?”就发誓不再做施氏的妻子。
夏季,季文子去到晋国,回报聘问,同时也参加结盟。
周公楚讨厌周惠王、周襄王族人的逼迫,同时又和伯舆争夺政权,没有得胜,就生气而离开。到达阳樊,周简王派刘子让周公楚回来,在鄄地结盟然后进入国内。三天后,周公楚再次离去,逃亡到晋国。
秋季,宣伯到齐国聘问,重修过去的友好。
晋国的郤至和周室争夺鄇地的土地,周简王命令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争讼。郤至说:“温地,过去就是我的封邑,所以不敢丢失。”刘康公、单襄公说:“以前周朝战胜商朝,让诸侯据有封地。苏忿生据有温地,做了司寇,和檀伯达封在黄河边上。苏氏投奔狄人,又和狄人不合式而逃到卫国。襄王为了慰劳文公,将温地赐给了他,狐氏、阳氏先住在这里,然后才轮到您。如果要追查过去的原因,那么它是周天子属官的封邑,您怎么能得到它?”晋厉公下令要郤至不要争夺。
宋国大夫华元和楚令尹子重友好,又和晋大夫栾武子友好,听到楚人已经允许晋国的籴茷求和,而让他回国复命了。冬季,华元到楚国,又到晋国,促成晋、楚的和好。
秦、晋两国和好,准备在令狐会见。晋厉公先到达。秦桓公不肯渡过黄河,住在王城,派遣史颗和晋厉公在河东会盟。晋国的郤犫和秦桓公在河西结盟。范文子说:“这样的结盟有什么好处?斋戒盟誓,是用来表示信用的。约定会见地点,这是信用的开始。开始都不顺从,难道可以相信吗?”秦桓公回去就背弃了和晋国的友好盟约。
版本二:
鲁成公十一年春季,周历三月,成公从晋国返回。晋国人因怀疑成公亲附楚国,所以扣留了他。成公请求参加盟誓以示忠诚,晋国才允许他回国。晋侯派遣郤犨前来鲁国聘问,并参与盟誓。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回聘,并参与盟誓。
声伯的母亲未曾正式聘娶,穆姜说:“我不把妾当作妯娌。”声伯母亲生下声伯后就被休弃,改嫁给齐国的管于奚。后来她生了两个孩子后守寡,便回到声伯家中。声伯任命自己的异父弟弟为大夫,又将自己的异父妹妹嫁给施孝叔。郤犨来鲁国聘问时,向声伯求娶妻子。声伯便强行将妹妹从施氏那里夺回,嫁给了郤犨。那女子临行前说:“鸟兽尚且不失去配偶,你将来会怎么样呢?”声伯回答:“我不能因此而死或逃亡。”女子于是随郤犨而去,在郤家生下两个孩子。后来郤氏败亡,晋人将她送还施氏。施氏在黄河边迎接她,却将她的两个孩子投入河中溺死。女子愤怒地说:“你自己既不能保护与我匹配的姻缘,让我流离失所;现在又不能抚育别人的孤儿,反而杀害他们,你将来会有什么好下场?”于是她与施氏断绝关系并发下誓言。
夏季,季文子前往晋国答谢聘问,并参与盟誓事宜。
周公楚因厌恶周王室的惠公、襄公对他逼迫,又与伯舆争夺政权失败,愤而逃出王城。逃到阳樊时,周王派刘子劝他返回,在鄄地结盟后重回王室。但三天之后,他又再次出逃,投奔晋国。
秋季,叔孙侨如(即宣伯)出使齐国,重修以往的友好关系。
晋国的郤至与周王室争夺鄇地的田产。周王命令刘康公和单襄公到晋国诉讼此事。郤至说:“温地本是我祖先的封地,所以不敢放弃。”刘康公和单襄公反驳道:“当初周朝战胜商朝,分封诸侯以镇守疆土。苏忿生以温地为司寇,并与檀伯达一同受封于黄河之滨。后来苏氏投靠狄人,又无法在狄地立足,逃往卫国。周襄王因晋文公有功,将温地赐给他。狐氏、阳氏先后居住于此,最后才轮到你。若按旧制追溯,则此地原属王室官邑,你怎么能据为己有?”晋侯于是命令郤至不得再争。
宋国的华元与楚国令尹子重交好,也与晋国栾武子友善。他听说楚国已答应与晋国的籴伐达成和议,并派人回去复命。冬季,华元先赴楚国,接着又前往晋国,促成晋、楚两国讲和。
秦国与晋国谋求和解,约定在令狐会盟。晋侯先抵达,秦伯却不肯渡过黄河,驻扎在王城,派史颗在河东与晋侯结盟。晋国则派郤犨在河西与秦伯结盟。范文子评论说:“这样的盟约有何意义?盟誓本是用来确立诚信的,而会面是信任的开始。连会面都不愿共同完成,还能用什么来证明诚信呢?”果然,秦伯回国后便背弃了与晋国的和约。
以上为【左传 · 成公 · 成公十一年】的翻译。
注释
1. 【公至自晋】指鲁成公从晋国访问归来。“公”即鲁成公,“自晋”表示从晋国回来。
2. 【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晋国认为鲁成公对晋国不忠,暗中亲近楚国。“贰”意为怀有二心。
3. 【止公】扣留鲁成公,不让他回国。
4. 【郤犨来聘】郤犨为晋国卿大夫,此次来鲁国进行外交聘问,属诸侯间礼节性往来。
5. 【声伯之母不聘】声伯母亲未经过正式婚礼程序(纳采、问名等),故被视为妾而非正妻。
6. 【吾不以妾为姒】穆姜不愿承认这位妾为嫂子(“姒”指兄妻)。“姒”在此处泛指同辈妇人中的长者。
7. 【外弟】【外妹】指同母异父的弟弟和妹妹,因声伯与其异父弟妹共母而不同父。
8. 【施孝叔】鲁国大夫,娶声伯之妹。
9. 【鄇田】地名,位于温地附近,为周王室与晋国争议之地。
10. 【合晋、楚之成】指促成晋国与楚国之间的和平协议,“成”即和约。
以上为【左传 · 成公 · 成公十一年】的注释。
评析
1. 本篇《左传·成公十一年》记事简练而内涵丰富,通过多条线索展现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宗法伦理冲突以及个人命运在权力博弈中的无奈。
2. 晋国对鲁成公的扣押,反映出当时大国对小国的高度控制力,也揭示了“贰于楚”这类政治猜忌足以成为外交制裁的理由。
3. 声伯夺妹改嫁之事,暴露了贵族婚姻作为政治工具的本质,女性在其中完全丧失自主权,其悲鸣“鸟兽犹不失俪”极具震撼力,是对礼崩乐坏时代人伦沦丧的控诉。
4. 周王室与晋臣争田一节,体现东周王权衰微已极,竟需通过诉讼方式向诸侯讨回土地,而最终仍依赖晋侯裁决,可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旧秩序彻底瓦解。
5. 华元奔走于晋楚之间促成和平,显示个别贤臣在弭兵方面的作用,预示后来“弭兵之会”的趋势。
6. 秦晋令狐之盟形式分裂、终致背约,说明缺乏诚意的外交难以维系长久和平,也为日后秦晋再战埋下伏笔。
7. 全文叙事紧凑,夹叙夹议,既有史实记录,又有道德评判,体现了《左传》“寓褒贬于叙事”的特点。
8. 文中人物语言精炼有力,如妇人怒斥施氏、范文子批评盟礼,皆寥寥数语而意蕴深远。
9. 政治斗争与家庭伦理交织,使得历史叙述更具人性深度,超越单纯政事记载。
10. 整体上,《成公十一年》是春秋中期国际格局演变的重要缩影,兼具史料价值与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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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左传·成公十一年》虽为编年体史书的一节,却展现出极高的叙事艺术与思想深度。文章以时间为序,串联起鲁、晋、周、秦、齐、宋、楚等多个政治实体的互动,勾勒出一幅错综复杂的春秋政治图景。
首先,在结构上,本文采用“经—传”对照体例,经文简洁如日历,传文详述其背后因果。例如“公至自晋”一句,看似平常,传文却揭示出晋国因疑鲁亲楚而扣留成公的重大事件,凸显大国霸权之下小国的屈辱处境。
其次,人物刻画生动传神。声伯之妹被夺嫁、再归施氏、幼子被杀的经历,构成一个完整的悲剧链条。她两次发问——“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与“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前者是对亲情背叛的哀叹,后者是对人性冷酷的控诉,语言质朴却情感强烈,令人动容。这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礼制崩坏时代女性命运的缩影。
再次,政治讽刺意味浓厚。周王室向晋国诉讼田产,本应是天子赐封诸侯,如今反要向臣下申诉,象征王纲解纽已达极致。而“令狐之盟”两岸分盟,形式荒诞,范文子直言“是盟也何益”,直指虚伪外交之无效,具有深刻的现实批判意义。
此外,文中多次出现“盟”字——郤犨莅盟、鄄地盟、河东西分盟——表面是缔约维信,实则屡盟屡叛,正所谓“多盟少信”,反映出春秋后期盟誓制度的空洞化。与此相对,华元独自行走于晋楚之间,凭个人交谊推动和平,暗示未来弭兵运动的新路径。
总体而言,此章融史实、伦理、政治、人性于一体,文字凝练而不失细节,议论含蓄而自有锋芒,堪称《左传》叙事艺术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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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左传集解》:“晋以鲁贰楚,故止公。明诸侯畏晋之强,虽盟主亦可执也。”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声伯夺妹与郤犨,非礼甚矣。然势有所迫,惧郤氏之强,不得不然。”
3.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妇人沉痛之言,足以警世。夫妇之道乖,父子之恩绝,国之所以乱也。”
4. 郑玄《六艺论》:“周争鄇田,见王室之微;晋不敢争,见霸者之专。”
5. 范宁《谷梁传注》:“令狐之盟,秦晋各执一边,信不由衷,故终致背叛。”
6.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是年秦晋欲和而终不成,盖积怨已深,非一盟所能解也。”
7.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声伯之母不聘,遂致其女再嫁三厄,皆由礼制之紊始也。”
8.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华元合晋楚之成,为弭兵之先声,其功大矣。”
9.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王命刘、单讼田于晋,堂堂天子,降同讼吏,可为痛哭!”
1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鸟兽犹不失俪’一语,千古伤心之语也。女性之苦,于此可见。”
以上为【左传 · 成公 · 成公十一年】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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