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夫人姜氏如莒。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传】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败于津。还,鬻拳弗纳。送伐黄,败黄师于碏陵。还,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诸夕室,亦自杀也,而葬于絰
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皇。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君子「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
初,王姚嬖于庄王,生子颓。子颓有宠,蒍国为之师。及惠王即位。取蒍国之圃以为囿,边伯之宫近于王宫,王取之。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乱,因苏氏。秋,五大夫奉子颓以伐王,不克,出奔温。苏子奉子颓以奔卫。卫师、燕师伐周。冬,立子颓。
翻译
十九年春季,楚文王发兵抵御巴军,在津地被巴军打得大败。回国,鬻拳不开城门接纳,楚文王就转而进攻黄国,在踖陵打败了黄国的军队。楚文王回国,到达湫地时得了病。夏季,六月十五日,楚文王死去。鬻拳把他安葬在夕室,然后自己也自杀身亡,死后被安葬在地下宫殿的前院里。
当初,鬻拳坚决劝阻楚文王,楚文王不听从。鬻拳拿起武器对准楚文王,楚文王害怕而被迫听从。鬻拳说:“我用武器威胁国君,没有比这再大的罪过了。”于是就自己砍去两脚。楚国人让他担任卫戍楚都城门的官职,称之为太伯,并且让他的后代执掌这个官职。
君子说:“鬻拳可以说是爱护国君了,由于劝阻而自己使自己受刑,受了刑还不忘记使国君归于正道。”
当初,王姚受到周庄王的宠爱,生了子穨。子穨也受到宠爱,..国做他的师傅。等惠王继承王位,夺取了..国的菜园来畜养野兽。边伯的房子,近在王宫的旁边,蕙王也占取了。惠王又夺取了子禽祝跪和詹父的田地,收回了膳夫石速的俸禄。所以..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发动叛乱,依靠苏氏。秋季,五位大夫拥戴子穨攻打惠王,没有得胜,逃亡到温地。苏子拥着子穨逃亡到卫国。卫国、燕国的军队进攻成周。冬季,立王子穨为周天子。
版本二:
鲁庄公十九年春季,周王纪年为正月。夏季四月。秋季,公子结护送陪嫁女子前往鄄地嫁给陈国妇人,途中与齐侯、宋公会盟。夫人姜氏前往莒国。冬季,齐国、宋国、陈国三国军队进攻我国西部边境。
《传》文记载:鲁庄公十九年春季,楚子(即楚文王)率军抵御巴国入侵,在津地大败。回国时,守城官鬻拳拒绝让他入城。于是楚文王转而攻打黄国,在碏陵击败黄国军队。回师途中到达湫地时,患病。夏季六月庚申日去世。鬻拳将他安葬于夕室,并随即自杀,也被安葬在絰地。
起初,鬻拳曾以武力强行劝谏楚文王,文王不听,他便持兵器相逼,文王恐惧之下听从其谏言。事后鬻拳说:“我以武力使君主畏惧,这是最大的罪过。”于是自行砍断自己的双脚作为惩罚。楚国人任命他为掌管城门的官员,尊称为“大伯”,并让他的后代世袭此职。君子评论说:“鬻拳可称得上是忠爱君主之人了,他以自我刑罚的方式进谏,即便受刑也不忘引导君主向善。”
当初,王姚受到周庄王的宠幸,生下儿子王子颓。王子颓很受宠爱,大夫蒍国担任他的老师。等到周惠王即位后,侵占了蒍国的园圃用作自己的狩猎苑囿;边伯的宫室靠近王宫,也被惠王占为己有;惠王又夺取了子禽祝跪和詹父的田地,并削减了膳夫的俸禄。因此,蒍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五位大夫发动叛乱,依靠苏氏的支持。秋季,这五位大夫拥戴王子颓起兵讨伐周惠王,未能成功,便逃往温地。苏子则护送王子颓投奔卫国。卫国和燕国出兵攻打周王室。冬季,他们扶持王子颓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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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楚子:指楚文王,春秋初期楚国国君,熊姓,名赀。“子”是当时对诸侯的通称。
2 津:古地名,楚国境内,具体位置今不可确考,或在今湖北江陵一带。
3 鬻拳:楚国大臣,掌守城门之职,以刚直敢谏著称。
4 黄: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潢川县西,嬴姓。
5 碣陵:地名,黄国境内,今地不详。
6 湫:地名,楚国境内,可能在今湖北境内。
7 六月庚申卒:据推算,此为公元前675年夏历六月二十六日。
8 夕室、絰:均为楚国墓地名称,具体地点无考。“絰”原为丧服带,此处用作地名,或因其形似或象征哀悼。
9 刖:古代刑罚之一,砍去足或脚趾。
10 大阍:守门官,掌都城城门启闭,地位虽不高但职责重要。
11 强谏:以强力方式劝谏君主,此处指持兵器胁迫。
12 皇兵:即“以兵临君”,“皇”通“遑”,有威迫之意,亦有版本作“以兵惧君”。
13 大伯:对鬻拳的尊称,因其忠诚守职而被敬重。
14 王姚:周庄王的宠妃,姚姓。
15 子颓:周庄王子,后被立为周王,史称“王子颓之乱”。
16 蒍国:周大夫,曾任王子颓之师。
17 囿:帝王畜养禽兽以供游猎的园林。
18 边伯:周大夫,封地近王宫。
19 子禽祝跪:人名,周大夫,姓名连读,或为一人双名。
20 詹父:周大夫,或即后来攻王之臣。
21 石速:周大夫,食禄者,掌膳食之事,故下文言“收膳夫之秩”。
22 苏氏:指苏忿生之后,周卿士家族,居温地,支持王子颓。
23 温:地名,在今河南温县西南,原为苏氏封邑。
24 卫师、燕师:卫国与南燕国的军队。此处“燕”非战国燕国,而是姞姓小国,位于今河南延津一带。
25 立子颓:指废黜周惠王,另立王子颓为王,史称“王子颓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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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文出自《左传·庄公十九年》,通过记述春秋时期几件重大政治军事事件,展现了当时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历史背景。文章结构清晰,经文简略记录史实,传文详加解释因果,尤重人物动机与道德评判。文中对鬻拳“强谏自刖”的描写极具震撼力,体现了一种极端忠诚下的自我牺牲精神;而周王室内乱一段,则揭示了权力斗争中因私利引发政变的现实逻辑。整体语言凝练,叙事严谨,寓褒贬于叙述之中,体现了《左传》典型的“微言大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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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章《左传》文字虽短,却层次分明,涵盖楚、鲁、周三方局势,展现出春秋早期列国交错的政治图景。首先,楚文王战败归国被拒于城外,反映出楚国内部已有较强的制度约束与臣权意识,鬻拳虽为守门之吏,却敢于以死谏阻君,体现出一种超越身份的道义担当。其后自刖之举,更是将忠臣形象推向极致——不是以死明志,而是以残躯行义,令人动容。孔子所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而鬻拳则是“不可则强之,而后自刑”,可谓儒家“谏而不犯”之外的另一典范。
另一方面,周王室内乱的叙述则更具现实批判意味。惠王夺臣下田产宫苑,损及多位贵族利益,终致群起反抗。可见此时周天子权威已衰,不仅无力统御诸侯,连自身统治基础也岌岌可危。五大夫作乱并非出于大义,而是因私利受损;所依附的苏氏、所借助的卫、燕兵力,皆显示这场政变实为贵族联盟对抗王权的产物。“立子颓”标志着宗法秩序的又一次崩解。《左传》于此不加直接评论,但通过因果链条的清晰铺陈,已暗含对失德之君的谴责。
全篇叙事节奏紧凑,先写楚事,再转周乱,中间穿插鲁国经文中的外交活动,看似分散,实则共同反映了一个礼乐制度逐渐瓦解的时代特征。尤其鬻拳与五大夫形成鲜明对比:一人为君甘受极刑,一心向善;众人因利背叛君主,酿成祸乱。忠奸对照,寓意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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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鬻拳忠谏,虽以兵胁君,然能自刑以谢罪,故君子善之。”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鬻拳见君有过,惧而不纳,是守职之臣。及其自刖,所以明法也。虽行峻法,志在纳君于善,故称爱君。”
3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鬻拳可谓戆矣,然其心纯乎忠爱,故圣人许之。”
4 吕祖谦《东莱博议》:“鬻拳之谏,似悍而非暴;其刑,似刻而非私。盖真有忧国之心者,乃能出此非常之举。”
5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刑犹不忘纳君于善’,一句括尽鬻拳一生心事。”
6 清代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王子颓之乱,起于细故,积怨成祸,可见人君不可轻削臣下之利。”
7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立子颓’书于冬,见其非正,且与上文‘伐周’相应,书法严矣。”
8 江永《春秋地理考实》:“湫地无可考,然据上下文,当在楚都郢附近。”
9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鬻拳葬文王于夕室,自杀从死,非礼也,然以其志节,特书以示劝。”
10 王夫之《读通鉴论》:“春秋之时,君不君,臣不臣,而犹有鬻拳者凛凛焉持大义于天下,斯人不死,国祚未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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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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