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翻译
晋文公使周襄王在郏邑恢复王位,襄王拿块土地酬谢他。晋文公辞谢,要求襄王允许他死后埋葬用天子的隧礼。襄王不许,说:“从前我先王掌管天下,划出方圆千里之地作为甸服,以供奉上帝和山川百神,以供应百姓兆民的用度,以防备诸侯不服朝廷或意外的患难。其余的土地就平均分配给公侯伯子男,使人们各有地方安居,以顺应天地尊卑的法则,而不受灾害。先王还有什么私利呢?他宫内女官只有九御,宫外官员只有九卿,足够供奉天地神灵而已,岂敢尽情满足他耳目心腹的嗜好而破坏各种法度?只有死后生前衣服用具的色彩花纹有所区别,以便君临天下、分别尊卑罢了。此外,天子还有什么不同?
如今上天降祸周朝,寡人也只是谨守先王故府的遗规,加以自己无能,不得不麻烦叔父;如果再分出先王的大礼来报答寡人的私德,那么,叔父也会厌恶寡人,责备寡人了。否则,寡人岂敢有所吝惜?前人说过:‘身上的佩玉改了样,走路的气派不一样。’如果叔父能发扬伟大的美德,改姓换代,开创一统天下的大业,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然可用天子的服饰文采以安抚百姓,寡人也许会流放边疆,还有什么话可说?如果叔父仍保持姬姓,位列公侯,以恢复先王规定的职分;那么,天子所用的大礼就不可更改了。叔父还是努力发扬德行吧,您所需要的事物自然会来的。就算我敢因酬私德而改变先王的制度,从而玷辱了天下,又如何对得起先王和百姓?又如何推行政令?否则,叔父有的是土地,就是开通墓道举行隧礼,寡人又从何知道呢?”
晋文公于是不敢请隧礼,接受赏赐的土地,回国去了。
版本二:
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平定内乱,使其复位安定于郏地。周襄王为表示酬劳,打算赐予他土地,晋文公推辞后,请求使用“隧礼”——即天子下葬时所用的隧道掘墓之礼。周襄王没有答应,说:“从前我们的先王拥有天下时,划定方圆千里的土地作为‘甸服’,用来祭祀上帝、山川百神,供应百姓万民之需,并防备不服从王命或意外祸患的发生。其余的土地则平均分封给公、侯、伯、子、男各级诸侯,使他们各有安身之所,从而顺应天地秩序,避免灾祸降临。先王难道有什么私利可图吗?宫中的女官不超过九人,朝廷的官员不超过九品,只求足以供奉神灵而已,岂敢放纵耳目欲望和内心私欲,扰乱国家法度?唯一的区别,只是在生死所用的服饰、器物、纹饰等级上,用以统御百姓并确立尊卑秩序。除此之外,天子又有何特殊之处呢?”
“如今上天降下灾祸于周王室,我仅能保守祖宗基业,又因无才而烦劳叔父(指晋文公)前来辅佐。若此时将先王传下的重大礼制之物——如‘隧’这样的天子专属制度——拿来奖赏私人恩德,不仅您本人应当感到羞耻,也会指责我的不当,这并非我个人所能决定的事,我又怎敢吝惜恩赏?古人有言:‘改变玉器,就要改变行为。’若您真能光大道德,革新政教,甚至改朝换姓、另立新制,开创一个新时代,那么自然可以采用全套天子仪制来安定百姓,那时我甘愿流放边远之地,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但若您仍属姬姓宗族,还愿列为公侯之列,继续履行先王所定的职守,那么这些重大的典章制度就不可更改。希望叔父努力彰显美德,真正的尊荣自会到来。我又岂敢因私人酬劳而变更前代的大法,以致辱没天下?那又如何面对先王与百姓?政令还如何施行呢?倘若您执意要行隧礼,您本已有广袤封地,自行其事,我又怎能禁止呢?”
于是晋文公便不敢再提请求,接受了赐地后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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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晋文公:春秋五霸之一。襄王:周襄王。郏:今河南洛阳西。
隧:掘墓道安葬。古时天子的葬礼。
甸服:国都近郊之地。
不庭:不来进贡。不虞:意料不到的事。
神祇:天神和地神。
百度:各种法令、法度。
天降祸灾:周王朝发生内乱。余一人:古代帝王的谦称。
不佞:谦词,不才。叔父:天子对同姓诸侯的称呼。
更姓改物:改朝换代。显庸:显示功能。
流:放逐。辟:受刑罚。
1 既定襄王于郏:指晋文公出兵平定王子带之乱,护送周襄王返回都城洛邑附近的郏地(今河南洛阳一带)复位。
2 劳之以地:以土地作为酬谢。劳,慰劳、酬谢。
3 辞,请隧焉:推辞土地赏赐,转而请求使用“隧礼”。隧,指掘地通入墓穴的通道,为周天子丧葬专用制度,象征最高权力。
4 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划定以王都为中心、周围千里的区域为“甸服”,直属中央管辖,负责供应王室所需。
5 不庭、不虞之患:不庭,指不来朝觐的诸侯;不虞,意料之外的祸患。
6 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宫内女官最多九人,朝中官员设九等职位,极言制度简朴,非为享乐。
7 神祇:泛指天地诸神。祇,地神。
8 改玉改行:古代贵族依身份更换佩玉及礼仪行为,喻制度与身份必须一致。此句出自古谚,强调名实相符。
9 更姓改物:指改朝换代,建立新王朝,重新制定礼乐制度。“物”指典章文物。
10 其流辟于裔土:我将自愿流亡到边远地区。流辟,流放;裔土,边疆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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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襄王不许请隧》是春秋时期创作的散文,作者是左丘明。讲述的是晋文公使周襄王在郏邑恢复王位,襄王拿块土地酬谢他。晋文公辞谢,要求襄王允许他死后埋葬用天子的隧礼。襄王不许。阐明了对古代宗法礼仪制度的尊重。
本文节选自《国语·周语中》,记述了晋文公在助周襄王复位后请求“隧礼”遭拒的历史事件。所谓“请隧”,实则是试探性地挑战周天子权威,试图僭越礼制,获取等同于天子的葬礼规格。“隧”是天子专用的墓葬形制,象征至高无上的地位,诸侯不得使用。晋文公此举虽表面为“请”,实含政治野心之端倪。而周襄王虽处弱势,却以理服人,借古讽今,坚守礼法底线,既维护了王室尊严,又避免激化矛盾,展现了高超的政治智慧与语言艺术。全文通过对话展开,层层推进,逻辑严密,体现了春秋时期“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观念以及“名分不可乱”的政治伦理。尽管周室衰微,但名义上的正统地位尚存,襄王以道义压制强权,成功遏制了诸侯进一步僭越的企图。此文不仅是历史实录,更是儒家推崇的“尊王攘夷”思想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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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先秦历史散文,结构严谨,语言典雅,以对话体展现政治博弈的深层张力。全文围绕“请隧”这一核心事件展开,通过周襄王的一段答辩,系统阐述了周代礼制的精神实质与政治功能。作者并未直接描写战争场面或权谋斗争,而是聚焦于礼制之争,凸显“礼”作为维系封建秩序根本原则的重要性。
文章开篇即点明背景:晋文公正处于功高震主之时,而周王室则风雨飘摇。在此情境下,“请隧”不仅是对葬礼规格的请求,更是一种象征性的权力试探。襄王的回应可谓绵里藏针:一方面追述先王治世之道,强调“惟祀与戎,乃国之大事”,说明礼制源于公共责任而非个人特权;另一方面援引古训“改玉改行”,指出唯有彻底变革体制者方可享有相应名器,巧妙将晋文公置于两难境地——要么承认自己仍是臣属,放弃非分之想;要么公开称帝,承担叛逆之名。
尤为精彩的是结尾一句:“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看似退让,实则警醒:你既有实力,何必问我?暗示对方若强行僭越,必失道义支持。这种以柔克刚、以理制势的手法,充分展现了弱者在权力博弈中的语言智慧。
整体而言,文章融合史笔与哲思,既有具体史实支撑,又蕴含深刻的政治哲学,堪称《国语》中极具代表性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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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刘熙载《艺概·文概》:“《国语》尚实,《左传》尚文。然《国语》中有极精严处,如《襄王不许请隧》,义正而言婉,足见王者之风。”
2 吕祖谦《东莱博议》:“此文深得告君之道:不斥其非,而引之以正;不激其怒,而折之以理。使晋文闻之,虽欲争不得发也。”
3 林云铭《古文析义》:“全篇以‘先王’二字为纲领,反复申明礼制所由,使强者无所置喙。末段作宕开语,尤为妙绝,盖使彼自愧而不至于决裂也。”
4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评曰:“周室虽微,犹能持大体。此文写出天子威仪,不在势力而在道理,令人起敬。”
5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晋文终不敢请,非畏力也,畏名也。襄王一言而摄其心,所谓‘以道制强’者欤!”
6 清代姚鼐《古文辞类纂》将其归入“书牍类”,认为“此虽非书札,而辞令之严正,具见邦交之体,可与外交辞令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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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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