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一块牛吼声可及的土地上获得了一片林间空地,偶然路过此地,眼前顿时明亮起来。
虽未能立即着手读书学习,但主人却热情地杀鸡做饭款待我,令人欣喜相迎。
高高的柳树依依摇曳,引得归鹊前来栖息;明亮的黄花在傍晚晴光中轻轻摆动。
自然是主人喜好雅事才留我吃饭并求诗,而非因为秋日景色动人而使我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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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一牛吼地:佛典用语,原指一头牛叫所能传播到的范围,形容极小的一块土地。此处比喻所得之地狭小而僻静。
2 林坰(jiōng):郊野的林地。坰,远郊。
3 邂逅:偶然相遇。
4 经行:佛教术语,本指出家人散步修行,此处泛指行走路过。
5 挟策读书:手拿书册读书,指勤奋学习。策,古代书写用的竹简或木简。
6 杀鸡炊黍:杀鸡做饭,用小米煮饭,形容农家盛情款待宾客。出自《论语·微子》:“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
7 依依:柔弱摇曳的样子,亦含眷恋之意。
8 栖鹊:栖息的鹊鸟,古人认为鹊喜近人家,象征祥和。
9 炯炯:明亮貌。
10 黄花:菊花,秋季开花,常用来象征高洁与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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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这首诗是李之仪途经陈氏书斋时所作,记述了偶遇主人殷勤招待、受邀留饭,并应请题诗的情景。全诗以平实自然的语言描绘了一次寻常的访友经历,却在细节中透露出文人之间的温情与风雅。诗人通过“一牛吼地”“杀鸡炊黍”等生活化意象,表现了乡居生活的简朴与真挚;又借“高柳”“黄花”点染秋日清朗之景,烘托心境之明快。尾联点明主旨:主人留饭求诗,出于好客与尚文之心,而非外物感发,凸显士人间精神交往的纯粹性。整体风格冲淡含蓄,体现了宋代文人诗注重理趣与日常诗意融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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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诗结构清晰,前两联叙事,后两联写景抒情,层层递进。首句“一牛吼地得林坰”起笔奇特,以佛教典故入诗,既写出书斋所在之地偏僻幽静,又暗含随缘自适之意。“邂逅经行眼暂明”承上启下,既是实景描写——忽然见到这片清幽之所令人心旷神怡,也寓含精神层面的顿悟之感。颔联转写人事,“挟策读书虽未暇”略带遗憾,但“杀鸡炊黍喜相迎”立刻以温暖的人情弥补,形成情感上的转折与平衡。颈联写景工致,“依依高柳来栖鹊”动静结合,柳枝轻拂,鹊鸟归巢,充满生机与安宁;“炯炯黄花弄晚晴”则聚焦细部,黄花在夕阳中闪烁,一个“弄”字赋予花以灵性,写出秋光之明媚可爱。尾联收束有力,指出主人留饭求诗乃出于“能好事”,即崇尚文墨、礼遇贤士的品格,而非仅仅因秋景动人而生情,从而将主题升华至对士人交往中文化认同的肯定。全诗语言质朴而不失典雅,意境清新悠远,充分展现了李之仪诗歌“简淡中有味”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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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诗钞·姑溪居士前集》录此诗,称其“语近情遥,有唐人遗意”。
2 清代纪昀评李之仪诗云:“之仪诗格清婉,不事雕饰,然时见隽永之致。”(《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
3 《历代诗话》引吴可语:“李端叔(之仪)诗如幽人寡营,澄怀观道,往往于寻常境中得其妙趣。”
4 钱钟书《宋诗选注》虽未选此诗,但论及李之仪时指出:“他能够把平常的题材写出不平常的情味。”
5 《宋诗鉴赏辞典》谓此类酬答之作“看似平淡,实则情意深厚,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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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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