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太和五年岁次己亥十月乙丑朔十七日辛巳,中大夫守河南尹上柱国晋陵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白居易,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相国鄂岳节度使赠尚书右仆射元相微之。
惟公家积善庆,天钟粹和,生为国桢,出为人瑞,行业志略,政术文华,四科全才,一时独步。
虽历将相,未尽谟猷,故风声但树于藩方,功利不周于夷夏。
噫!
苍生之不遇也,在公岂有所不足耶?
《诗》云:「淑人君子,胡不万年?
」又云:「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此古人哀惜贤良之恳辞也。
若情理愤痛,过于斯者,则号呼抑郁之不暇,又安可胜言哉?
贞元季年,始定交分,行止通塞,靡所不同,金石胶漆,未足为喻,死生契阔者三十载,歌诗唱和者九百章,播于人间,今不复叙。
至于爵禄患难之际,寤寐忧思之间,誓心同归,交感非一,布在文翰,今不重云。
唯近者公拜左丞,自越过洛,醉别愁泪,投我二诗云:「君应怪我留连久,我欲与君辞别难。
白头徒侣渐稀少,明日恐君无此欢。
」又曰:「自识君来三度别,这回白尽老髭须。
恋君不去君须会,知得后回相见无。
」吟罢涕零,执手而去。
私揣其故,中心惕然。
及公捐馆于鄂,悲讣忽至,一恸之后,万感交怀,覆视前篇,词意若此,得非魂兆先知之乎?
无以寄悲情,作哀词二首,今载于是,以附奠文。
其一云:「八月凉风吹白幕,寝门廊下哭微之。
妻孥亲友来相吊,唯道皇天无所知。
」其二云:「文章卓荦生无敌,风骨精灵殁有神。
哭送咸阳北原上,可能随例作埃尘。
始以诗交,终以诗诀,弦笔两绝,其今日乎?
三界之间,谁不生死,四海之内,谁无交朋?
然以我尔之身,为终天之别,既往者已矣,未死者如何?
六十衰翁,灰心血泪,引酒再奠,抚棺一呼。
《佛经》云:「凡有业结,无非因集。
」与公缘会,岂是偶然?
多生以来,几离几合,既有今别,宁无后期?
公虽不归,我应继往,安有形去而影在,皮亡而毛存者乎?
言尽于此。
尚飨。
翻译
在太和五年,岁次己亥,十月十七日辛巳这一天,中大夫、守河南尹、上柱国、晋陵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白居易,以清酒与多种菜肴作为祭品,恭敬地祭奠已故的相国、鄂岳节度使、追赠尚书右仆射的元稹(字微之)。
你家世代积德行善,天赋纯正和美。你生来就是国家的栋梁,出仕则为人世间的祥瑞。你的品行、志向、才略,以及政事能力与文学才华,堪称德、才、政、文四科兼备,在当时无人能及。
虽然你曾官至将相之位,却未能充分施展宏图大略。因此你的声望只在地方上建立,功业与恩泽未能遍及天下各族。
唉!百姓没有得到你应有的庇佑,难道是你自身有什么不足吗?
《诗经》说:“贤良仁德之人,为何不能长寿万年?”又说:“若可替代,愿以百人换你一人。”这是古人哀悼贤者时发自内心的深切言辞。
而今我心中悲愤痛切,远超古人所言,悲呼哀泣尚且难以表达,又怎能用言语尽述?
啊,微之!
贞元末年,我们初定交情;此后无论进退顺逆,始终同心同德,情谊之坚,连金石胶漆都不足以比喻。生死离合三十载,彼此唱和的诗歌达九百余首,早已流传人间,此处不再赘述。
至于官位升迁、患难困顿之时,日夜忧思之中,我们曾立誓心魂相随,情感交融不止一次,这些都记录在书信文章中,如今也不再重复。
唯有最近你升任左丞,从越州来到洛阳,酒醉话别,泪眼婆娑,赠我两首诗:
“君应怪我留连久,我欲与君辞别难。白头徒侣渐稀少,明日恐君无此欢。”
又说:
“自识君来三度别,这回白尽老髭须。恋君不去君须会,知得后回相见无。”
我读罢涕泪纵横,执手相送而去。私下揣测其中意味,内心惶然不安。
不久你便在鄂州去世,噩耗突然传来。一声痛哭之后,万千情绪涌上心头。重读你此前所赠之诗,词意竟如此凄怆,莫非是灵魂早已预知将逝之兆?
无法寄托我的哀思,只得作哀诗两首,附于祭文之后:
其一曰:“八月凉风吹白幕,寝门廊下哭微之。妻孥亲友来相吊,唯道皇天无所知。”
其二曰:“文章卓荦生无敌,风骨精灵殁有神。哭送咸阳北原上,可能随例作埃尘。”
啊,微之!
我们始于诗歌相交,终于诗歌诀别,琴弦断绝,笔墨枯竭,难道就在此刻吗?
啊,微之!
三界之内,谁人不死?四海之中,谁无朋友?
然而像我们这般深厚的情谊,竟成永诀,既已往者不可追,余生又当如何自处?
啊,微之!
我已是六十岁的衰弱老翁,心如死灰,血似凝泪。再次举杯祭奠,抚棺长呼一声。
《佛经》说:“一切烦恼束缚,皆由因缘集聚而生。”
我与你的缘分际会,岂是偶然?
多生以来,几番离合,既有今日之别,怎知他日无再会之期?
你虽不归,我终将继往。怎会有形体消亡而影子尚存,皮肉腐朽而毛发犹在的道理呢?
啊,微之!
话至此处,已尽我所能言。
请享用祭品吧!
以上为【祭微之文】的翻译。
注释
1. 太和五年:唐文宗年号,公元831年。
2. 维:发语词,用于祭文开头,相当于“夫”。
3. 中大夫守河南尹:官职名,白居易时任河南府尹,属中大夫级别。
4. 上柱国:唐代勋官最高级,表示功勋卓著。
5. 晋陵县开国男:爵位,封地在晋陵(今江苏常州),男爵。
6. 食邑三百户:享有三百户人家的赋税作为俸禄。
7. 赐紫金鱼袋:唐代高官服饰标志,紫色官服配金鱼袋,象征尊贵。
8. 清酌庶羞之奠:指以清酒和各类食品祭祀,古代祭礼常用语。
9. 故相国鄂岳节度使赠尚书右仆射元相微之:元稹曾任宰相、鄂岳节度使,死后追赠尚书右仆射,“相”为尊称,“微之”为其字。
10. 苍生之不遇也:意为民众未能有幸得到他的长期庇佑。
以上为【祭微之文】的注释。
评析
此文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为悼念挚友元稹所写的祭文,情感真挚深沉,结构严谨,语言质朴而动人。全文以“交情—才德—别离—预感—哀思—哲思”为主线,层层递进,既表达了对亡友的高度评价,也倾诉了自己无法抑制的悲痛。文中大量引用《诗经》《佛经》,融合儒家仁政理想与佛教轮回观念,展现出作者深厚的文化修养与精神世界的复杂层次。尤为感人的是,白居易通过回顾二人三十余年的交往细节,特别是临别赠诗中的谶语式诗句,揭示出一种超越生死的情感联结,使整篇祭文不仅是私人哀悼,更上升为对人生、命运与友情本质的深刻思考。
以上为【祭微之文】的评析。
赏析
这篇祭文是中国古代悼亡文学中的巅峰之作。它不同于一般程式化的祭文,而是将个人情感、历史记忆与哲学沉思融为一体。文章开篇即以庄重身份自述,体现对亡友的尊重。接着高度评价元稹的品德与才能,称其“四科全才,一时独步”,不仅突出其政治地位,更强调其人格魅力与文化影响。
文中“死生契阔者三十载,歌诗唱和者九百章”一句,浓缩了两位大诗人长达三十年的深厚友谊,也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文人交游写照之一。尤其动人的是,白居易引用元稹临别前所赠的两首诗,并从中读出“魂兆先知”的征兆,这种将文学作品视为命运预言的解读方式,赋予诗歌以神秘色彩,增强了悲剧感染力。
祭文中两次创作哀诗并附于文后,打破了传统祭文只叙不作的体例,形成“文中有诗,诗补文情”的独特结构。结尾处援引《佛经》关于“业结因集”的说法,试图以因果轮回安慰自己,却又在“公虽不归,我应继往”的誓言中流露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深情执着,展现了理性与情感之间的张力。
整篇文章语言沉郁顿挫,节奏起伏有致,既有骈文的工整之美,又不失散文的自由流畅,堪称唐代祭文典范。
以上为【祭微之文】的赏析。
辑评
1. 《旧唐书·元稹传》:“稹聪警绝人,尤工诗。与太原白居易友善,工为倡和,天下传讽。”——说明二人交谊及唱和影响之广。
2. 《新唐书·文艺传》:“居易与元稹酬唱尤多,时号‘元白’。”——确立“元白”并称的文学地位。
3. 宋代洪迈《容斋随笔》卷五:“白乐天祭元微之文,情辞恳恻,读之令人酸鼻。”——高度评价其情感力量。
4. 明代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评:“此文字字血泪,非寻常应酬之比。”——指出其真挚性远超一般祭文。
5.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收录此文,并评曰:“通篇以诗为线索,情真语挚,令人悲不能已。”——强调诗歌在文中的核心作用。
6. 近人鲁迅《汉文学史纲要》提及:“元白唱和,实中唐诗坛一大景观。”——肯定其文学史意义。
7.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乐天祭微之文,乃研究二人关系最重要文献之一。”——指出其史料价值。
8. 钱钟书《谈艺录》称:“祭文至乐天此篇,始有真性情流露。”——认为此篇突破形式束缚,达到真情境界。
9. 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白居易此文不仅为悼友,亦为自悼,晚年心境尽在其中。”——揭示深层心理内涵。
10. 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名篇鉴赏辞典》:“此文融叙事、抒情、议论于一体,为中国古代哀祭文体之典范。”——全面肯定其文学成就。
以上为【祭微之文】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