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止。光摄太尉,奉策进玺绶,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御太极殿,即皇帝位。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称万岁。昭,遵之曾孙也。
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东防兵。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径至太极西庑,哀恸,呼侍中、黄门、领军、二卫,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须入见主上。”众皆愕然相视,无敢对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声色甚厉,闻者莫不称善。怀声泪俱止,曰:“侍中以古义裁我,我敢不服?”遂还,仍频遣左右致谢。
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世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为皇太后。
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且召之还。肇承变忧惧,朝夕哭泣,至于羸悴。归至瀍涧,家人迎之,不与相见。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极殿尽哀。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肇哭毕,引入西庑,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杀之,下诏暴其罪恶,称肇自尽,自馀亲党悉无所问,削除职爵,葬以士礼;逮昏,于厕门出尸归其家。
魏之伐蜀也,军至晋寿,蜀人震恐。傅竖眼将步兵三万击巴北,上遣宁州刺史任太洪自阴平间道入其州,招诱氐、蜀,绝魏运路。会魏大军北还,太洪袭破魏东洛、除口二戍,声言梁兵继至,氐、蜀翕然从之。太洪进围关城,竖眼遣统军姜喜等击太洪,大破之,太洪弃关城走还。
癸未,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为司徒,广平王怀为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庙号世宗。己亥,尊胡贵嫔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为尼,徙居金墉瑶光寺,非大节庆,不得入宫。
魏左仆射郭祚表称:“萧衍狂悖,谋断川渎,役苦民劳,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师,长驱扑讨。”魏诏平南将军杨大眼督诸军镇荆山。
魏于忠既居门下,又总宿卫,遂专朝政,权倾一时。初,太和中,军国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禄四分减一,忠悉命归所减之禄。旧制民税绢一匹别输绵八两,布一区别输麻十五斤,忠悉罢之。乙丑,诏文武群官各进位一级。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复溃。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其性恶铁;乃运东、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树为井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巨细皆尽,负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蝇虫昼夜声合。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怀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兴之围。
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与勃海人李归伯等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尼惠晖为妻,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击之,伯驎败死。贼众益盛,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
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见之切齿。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列辞尚书,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丙子,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领崇训卫尉,刘腾为崇训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丑,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领太尉,广平王情为太保,领司徒,任城王澄为司空。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并加仪同三司。魏江阳王继,熙之曾孙也,先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为婢夺爵。继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诏复继本封,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叉妻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九月,乙未,灵太后始临朝听政,犹称令以行事,群臣上书称殿下。太后聪悟,颇好读书属文,射能中针孔,政事皆手笔自决。加胡国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杀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胁息。太后既亲政,乃解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止为仪同三司、尚书令。后旬馀,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揆,声望何如?”咸曰:“不称阙任。”乃出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领尚书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参咨大务。”诏从之。
甲寅,魏元遥破大乘贼,擒法庆并渠帅百馀人,传首洛阳。
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据之以逼寿阳;更筑外城,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馀上,太后从之。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十二月,辛丑,以雍为太师,领司州牧,寻复录尚书事,与太傅怿、太保怀、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赵祖悦逆战而败,闭城自守;亮进围之。
乙卯,魏主及太后谒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尽冻,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竖眼,性清素,民、獠怀之。龙骧将军元法僧代竖眼为益州刺史,素无治干,加以贪残,王、贾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众心之患魏也,杀魏晋寿太守,以城来降,民、獠多应之;益州刺史鄱阳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张齐将兵三万迎之。法僧,熙之曾孙也。
魏岐州剌史赵王谧,干之子也,为政暴虐。一旦,闭城门大索,执人而掠之,楚毒备至,又无故斩六人,阖城凶惧;众遂大呼,屯门,谧登楼毁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击将军王靖驰驲谕城人,城人开门谢罪,奉送管籥,乃罢谧剌史。谧妃,太后从女也。至洛,除大司农卿。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亲祭,欲代行祭事;礼官博议,以为不可。太后以问侍中崔光,光引汉和熹邓太后祭宗庙故事,太后大悦,遂摄行祭事。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硖石未下,与李崇屡约水陆并进,崇违期不至。胡太后以诸将不壹,乃以吏部尚书李平为使持节、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将步骑二千赴寿阳,别为行台,节度诸军,如有乖异,以军法从事。萧宝寅遣轻车将军刘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垒;二月,乙巳,又败将军垣孟孙等于淮北。李平至硖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陆进攻,无敢乖互,战屡有功。
上使左卫将军昌义之将兵救浮山,未至,康绚已击魏兵,却之。上使义之与直阁王神念溯淮救硖石。崔亮遣将军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与别将伊甕生夹淮为营。延伯取车轮去辋,削锐共辐,两两接对,揉竹为纟亘,贯连相属,并十馀道,横水为桥,两头施大鹿卢,出没随意,不可烧斫。既断赵祖悦走路,又令战舰不通,义之、神念屯梁城不得进。李平部分水陆攻硖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悦出降,斩之,尽俘其众。胡太后赐崔亮书,使乘胜深入。平部分诸将,水陆并进,攻浮山堰;亮违平节度,以疾请还,随表辄发。平奏处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违我经略,虽有小捷,岂免大咎!但吾摄御万机,庶几恶杀,可特听以功补过。”魏师遂还。
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自去岁世宗晏驾以后,皇太后未亲览以前,诸不由阶级,或发门下诏书,或由中书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经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夺。”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馀如奏。”匡又弹侍中侯刚掠杀羽林。刚本以善烹调为尝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后,颇专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处刚大辟。太后曰:“刚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于律不坐。”少卿陈郡袁翻曰:“‘邂逅’,谓情状已露,隐避不引,考讯以理者也。今此羽林,问则具首,刚口唱打杀,挝筑非理,安得谓之‘邂逅’!”太后乃削刚户三百,解尝食典御。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论西硖石之功。辛未,以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崔亮进号镇北将军。亮与平争功于禁中,太后以亮为殿中尚书。
魏萧宝寅在淮堰,上为手书诱之,使袭彭城,许送其国庙及室家诸比还北;宝寅表上其书于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长九里,下广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树以杞柳,军垒列居其上。
或谓康绚曰:“四渎,天所以节宣其气,不可久塞,若凿湫东注,则游波宽缓,堰得不坏。”绚乃开湫东注。又纵反间于魏曰:“梁人所惧开湫,不畏野战。”萧宝寅信之,凿山深五丈,开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犹不减,魏军竟罢归。水之所及,夹淮方数百里。李崇作浮桥于硖石戍间,又筑魏昌城于八公山东南,以备寿阳城坏。居民散就冈垄,其水清澈,俯视庐舍冢墓,了然在下。
初,堰起于徐州境内,刺史张豹子宣言,谓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绚以他官来监作,豹子甚惭。俄而敕豹子受绚节度,豹子遂谮绚与魏交通,上虽不纳,犹以事毕征绚还。
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岂宜以一谬弃其馀勋!”复封忠为灵寿县公,亦封崔光为平恩县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张齐,齐与战于葭萌,大破之,屠十馀者,遂围武兴。法僧婴城自守,境内皆叛,法僧遣使间道告急于魏。魏驿召镇南军司傅竖眼于淮南,以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将步骑三千以赴之。竖眼入境,转战三日,行二百馀里,九遇皆捷。五月,竖眼击杀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闻竖眼至,皆喜,迎拜于路者相继。张齐退保白水,竖眼入州,白水以东民皆安业。
魏梓潼太守苟金龙领关城戍主,梁兵至,金龙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刘氏帅厉城民,乘城拒战,百有馀日,士卒死伤过半。戍副高景谋叛,刘氏斩景及其党与数千人,自馀将士,分衣减食,劳逸必同,莫不畏而怀之。井在城外,为梁兵所据。会天大雨,刘氏命出公私布绢及衣服悬之,绞而取水,城中所有杂物悉储之。竖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为平昌县子。
六月,庚子,以尚书令王莹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暕为右朴射。暕,俭之子也。
张齐数出白水侵魏葭萌,傅竖眼遣虎威将军强虬攻信义将军杨兴起,杀之,复取白水。宁朔将军王光昭又败于阳平,张齐亲帅骁勇二万馀人与傅竖眼战。秋,七月,齐军大败,走还,小剑、大剑诸戍皆弃城走,东益州复入于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国珍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雍州刺史。国珍年老,太后实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荣;竟不行。
康绚既还,张豹子不复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涨,堰坏,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馀万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为大将军、大都督南讨诸军事,勒众十万,将出徐州来攻堰;尚书右仆射李平以为:“不假兵力,终当自坏。”及闻破,太后大喜,赏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数幸宗戚勋贵之家,侍中崔光表谏曰:“《礼》,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谓之君臣为谑。不言王后夫人,明无适臣家之义。夫人,父母在有归宁,没则使卿宁。汉上官皇后将废昌邑,霍光,外祖也,亲为宰辅,后犹御武帐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别也。今帝族方衍,勋贵增迁,祗请遂多,将成彝式。愿陛下简息游幸,则率土属赖,含生仰悦矣。”
任城王澄以北边镇将选举弥轻,恐贼虏窥边,山陵危迫,奏求重镇将之选,修警备之严,诏公卿议之。廷尉少卿袁翻议,以为:“比缘边州郡官不择人,唯论资级。或值贪污之人,广开戍逻,多置帅领;或用其左右姻亲;或受人货财请属。皆无防寇之心,唯有聚敛之意。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值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夺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辈,微解金铁之工,少闲草木之作,无不搜营穷垒,苦役百端。自馀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陆,贩贸往还,相望道路。此等禄既不多,赀亦有限,皆收其实绢,给其虚粟,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功,节其食,绵冬历夏,加方疾苦,死于沟渎者什常七八。是以邻敌伺间,扰我疆场,皆由边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谓自今已后,南北边诸籓及所统郡县府佐、统军至于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举所知,必选其才,不拘阶级;若称职及败官,并所举之人随事赏罚。”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边盗贼群起,遂逼旧都,犯山陵,如澄所虑。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斩交州反者阮宗孝,传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瑶光寺,未就,是岁,胡太后又作永宁寺,皆在宫侧;又作石窟寺于伊阙口,皆极土木之美。而永宁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为九层浮图,掘地筑基,下及黄泉;浮图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静,铃鐸声闻十里。佛殿如太极殿,南门如端门。僧房千间,珠玉锦绣,骇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国,塔庙之盛,未之有也。扬州刺史李崇上表,以为:“高祖迁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学荒废,城阙府寺颇亦颓坏,非所以追隆堂构,仪刑万国者也。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事不两兴,须有进退;宜罢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宁土木之功,减瑶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镌琢之劳,及诸事役非急者,于三时农隙修此数条,使国容严显,礼化兴行,不亦休哉!”太后优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后好事佛,民多绝户为沙门,高阳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岂得轻纵背礼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亲老,弃家绝养,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静,众役仍烦,百生之情,实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皆为沙门矣。”都统僧暹等忿瑒谓之“鬼教”,以为谤佛,泣诉于太后。太后责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礻氏,人曰鬼。《传》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然则明者为堂堂,幽者为鬼教。佛本出于人,名之为鬼,愚谓非谤。”太后虽知瑒言为允,难违暹等之意,罚瑒金一两。
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求为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许,竟卒于洛阳。
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馀贼复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员外散骑侍郎延帅奴客拒之。贼烧斋阁,延突火抱福出外,肌发皆焦,勒众苦战,贼遂散走,追讨,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间皆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钱,遣钱工在所鼓铸。民有欲铸钱者,听就官炉,铜必精练,无得淆杂,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禁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既而洛阳及诸州镇所用钱各不同,商货不通。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以为:“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镮凿,更无馀禁。计河西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来绳禁,愚窃惑焉。又河北既无新钱,复禁旧者,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冻馁,子育黎元之意也。钱之为用,贯繦相属,不假度量,平均简易,济世之宜,谓为深允。乞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与新铸五铢及古诸钱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贵贱之差,自依乡价。庶货环海内,公私无壅。其鸡眼、镮凿及盗铸、毁大为小、生新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诏从之。然河北少钱,民犹用物交易,钱不入市。
魏人多窃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核,得窃阶者三百馀人,乃奏:“乞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更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又,在军斩首成一阶以上者,即令行台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以防伪巧。”太后从之。同,玄之族孙也。
中尉无匡奏请取景明元年已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案校窃阶盗官之人,太后许之。尚书令任城王澄表以为:“法忌烦苛,治贵清约。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若闻有冒勋妄阶,止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绳以典刑。岂有移一省之案,寻两纪之事,如此求过,谁谌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数不从,虑其辞解,欲奖安之,乃加镇东将军。二月,丁未,立匡为东平王。
三月,丙子,敕织官,文锦不得为仙人鸟善之形,为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广平文穆王怀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诏以宗庙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为之。于是朝野喧哗,以为宗庙去牲,乃是不复血食,帝竟不从。八坐乃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冬,十月,诏以宗庙犹用脯脩,更议代之,于是以大饼代大脯,其馀尽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座,每月中再设净馔。
乙卯,魏诏:北京士民未迁者,悉听留居为永业。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汉宠叛,降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请和于魏,用敌国之礼。
是岁,以右卫将军冯道根为豫州刺史。道根谨厚木讷,行军能检敕士卒;诸将争功,道根独默然。为政清简,吏民怀之。上尝叹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复忆有一州。”魏尚书崔亮奏请于王屋等山采铜铸钱,从之。是后民多私铸,钱稍薄小,用之益轻。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杨定为阴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虽与上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上益以此贤之。秀与弟始兴王憺尤相友爱,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中分其禄以给秀,秀称心受之,亦不辞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龟。
魏东益州氐反。
魏主引见柔然使者,让之以籓礼不备,议依汉待匈奴故事,遣使报之。司农少卿张伦上表,以为:“太祖经启帝图,日有不暇,遂令竖子游魂一方。亦由中国多虞,急诸华而缓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辕,未遑北伐。世宗述遵遗志,虏使之来,受而弗答。以为大明临御,国富兵强,抗敌之礼,何惮而为之,何求而行之!今虏虽慕德而来,亦欲观我强弱;若使王人衔命虏庭,与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获已,应为制诏,示以上下之仪,命宰臣致书,谕以归顺之道,观其从违,徐以恩威进退之,则王者之体正矣。岂可以戎狄兼并,而遽亏典礼乎!”不从。伦,白泽之子也。
三月,辛未,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谕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国珍卒,赠假黄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师,号曰太上秦公,加九锡,葬以殊礼,赠襚仪卫,事极优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与国珍合葬,谓之太上秦孝穆君。谏议大夫常山张普惠以为前世后父无称“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于人臣,诣阙上疏陈之,左右莫敢为通。会胡氏穿圹,下有磐石,乃密表,以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今司徒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称:‘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情也。伏愿停逼上之号,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亲至国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议。王公皆希太后意,争诘难普惠;普惠应机辨析,无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难言也。”
太后为太上君造寺,壮丽埒于永宁。
尚书奏复征民绵麻之税,张普惠上疏,以为:“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称,以爱民薄赋。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于绢增税绵八两,于布增税麻十五斤,民以称尺所减,不啻绵麻,故鼓舞供调。自兹以降,所税绢布,浸复长阔,百姓嗟怨,闻于朝野。宰辅不寻其本在于幅广度长,遽罢绵麻。既而尚书以国用不足,复欲征敛。去天下之大信,弃己行之成诏,追前之非,遂后三史。不思库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窃之也,何则所输之物,或斤羡百铢,未闻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滥恶,则坐户主,连及三长。是以在库绢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长阔厚重,无复准极,未闻以端幅有馀还求输官者也。今欲复调绵麻,当先正称、尺,明立严禁,无得放溢,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太和之政复见于神龟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骋苑囿,不亲视朝,过崇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谏,以为:“殖不思之冥业,损巨费于生民,减禄削力,近供无事之僧,崇饰云殿,远邀未然之报,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众遨游于内,衍礼忤时,人灵未穆。愚谓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使天下和平,灾害不生也。伏愿淑慎威仪,为万邦作式,躬致郊庙之虔,亲纡朔望之礼,释奠成均,竭心千亩。量撤僧寺不急之华,还复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务令简约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复更为。则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节用爱人,法俗俱赖矣。”寻敕外议释奠之礼,又自是每月一陛见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复表论时政得失,太后与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随事诘难。
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败,常怀愧愤,都下每有窃发,辄以宏为名,屡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盗伏于骠骑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动,乃于硃雀航过。事发,称为宏所使,上泣谓宏曰:“我人才胜汝百倍,当此犹恐不堪,汝何为者?我非不能为汉文帝,念汝愚耳!”宏顿首称无之;故因匿法寿免宏官。
宏奢僭过度,殖货无厌。库屋垂百间,在内堂之后,关籥甚严,有疑是铠仗者,密以闻。上于友爱甚厚,殊不悦。佗日,送盛馔与宏爱妾江氏曰:“当来就汝欢宴。”独携故人射声校尉丘佗卿往,与宏及江大饮,半醉后,谓曰:’我今欲履行汝后房。”即呼舆径往堂后。宏恐上见其货贿,颜色怖惧。上意益疑之,于是屋屋检视,每钱百万为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为一库,悬一紫标,如此三十馀间。上与佗卿屈指计,见钱三亿馀万,馀屋贮布绢丝绵漆蜜纟宁蜡等杂货,但见满库,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悦,谓曰:“阿六,汝生计大可!”乃更剧饮至夜,举烛而还。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数十邸,出悬钱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期讫,便驱券主,夺其宅。都下、东土百姓,失业非一。上后知之,制悬券不得复驱夺,自此始。
侍中、领军将军吴平侯昺,雅有风力,为上所重,军国大事皆与议决,以为安右将军,监扬州。昺自以越亲居扬州,涕泣恳让,上不许。在州尤称明断,符教严整。
辛巳,以宏为中军将军、中书监,六月,乙酉,又以本号行司徒。
臣光曰: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高祖贷其死罪可矣。数旬之间,还为三公,于兄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阳有汉所立《三字石经》,虽屡经丧乱而初无损失。及魏冯熙、常伯夫相继为洛州刺史,毁取以建浮图精舍,遂大致颓落,所存者委于榛莽,道俗随意取之。侍中领国子祭酒崔光请遣官守视,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缺,胡太后许之。会元叉、刘腾作乱,事遂寝。
秋,七月,魏河州羌却铁忽反,自称水池王;诏以主客郎源子恭为行台以讨之。子恭至河州,严勒州郡及诸军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轻与贼战,然后示以威恩,使知悔惧。八月,铁忽等相帅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怀之子也。
魏宦者刘腾,手不解书,而多奸谋,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护之功,累迁至侍中、右光禄大夫,遂干预政事,纳赂为人求官,无不效者。河间王琛,简之子也,为定州刺史,以贪纵著名,及罢州还,太后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宫来,自馀无所不致,何可更复叙用!”遂废于家。琛乃求为腾养息,赂腾金宝巨万计。腾为之言于太后,得兼都官尚书,出为秦州刺史,会腾疾笃,太后欲及其生而贵之。九月,癸未朔,以腾为卫将军,加仪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变,欲以崇宪高太后当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礼葬于北邙,谥曰顺皇后。百官单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讫而除。
乙亥,以临川王宏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云与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经。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迁都,制城内唯听置僧尼寺各一,馀皆置于城外;盖以道俗殊归,欲其净居尘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门统惠深,始违前禁,自是卷诏不行,私谒弥众,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夺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尘秽,连比杂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谋,冀州有大乘之变。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锱素殊途,盖亦以防微杜渐。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著城邑,正以诱于利欲,不能自已,此乃释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内戒所不容,国曲所共弃也。臣谓都城内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僧不满五十者,并小从大;外州亦准此。”诏从之,然卒不能行。
是岁,魏太师雍等奏:“盐池天藏,资育群生,先朝为之禁限,亦非苟与细民争利。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民吝守,贫弱远来,邈然绝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令得所。什一之税,自古有之,所务者远近齐平,公私两宜耳。及甄琛启求罢禁,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请依先朝禁之为便。”诏从之。
翻译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记述的是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四年至天监十七年(公元515—518年)间的历史事件,以及北魏宣武帝去世后至孝明帝初年政局的演变。此段文字并非诗歌,而是司马光所撰编年体史书中的正文部分,属历史叙事而非文学诗作。
因此,并无“诗”的译文可言,但可将原文内容翻译为现代汉语如下:
从乙未年(天监十四年,公元515年)春正月开始,梁武帝在太极殿为太子举行加冠礼,并大赦天下。同月辛亥日,祭祀南郊。北魏方面,宣武帝病重,于丁巳日在式乾殿驾崩。侍中崔光、于忠等人迎立太子元诩即位,是为孝明帝。当时宦官王显企图拖延即位程序,崔光坚持“天位不可暂旷”,力主立即登基。太子随即止哭,接受玺绶,穿上衮冕,登上太极殿称帝。
高太后欲杀害胡贵嫔,幸得刘腾、侯刚、于忠、崔光合力保护,将其安置别处严加守卫,胡贵嫔因此感激四人。随后北魏大赦,并召回东西防线的军队。广平王元怀扶病入宫哭灵,意图强行登殿,遭崔光以汉代赵熹事例严厉制止,元怀只得退下并多次遣人致歉。
此前高肇专权,忌惮宗室贤能之士,任城王元澄常受其陷害,故终日饮酒佯狂避祸。宣武帝死后,高肇在外拥兵,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省商议,决定由高阳王元雍主持政务,元澄任尚书令总揽百官,奏请皇后批准。但宠臣王显勾结孙伏连等矫诏,改命高肇录尚书事,自己与高猛同任侍中。于忠等人以“侍疗无效”为由逮捕王显,削其官爵,王显当夜死于狱中。庚申日,朝廷恢复原议,百官悦服。
二月,尊皇后为皇太后。魏帝以私人名义致信高肇报丧,并召其还京。高肇悲痛憔悴,归至洛阳时家人不与相见。入宫后哀哭尽礼,高阳王元雍与于忠密谋,在舍人省埋伏武士,待高肇哭毕引入西庑,将其扼杀,对外宣称其“自尽”。朝廷公布其罪状,削职除爵,以士礼葬之,黄昏时从厕门运尸回家。
魏军伐蜀期间,傅竖眼率兵三万进攻巴北,梁将任太洪从阴平小道深入,招诱氐、蜀民众,切断魏军粮道。后因魏大军北撤,太洪乘机攻破东洛、除口二戍,声言梁军将至,氐、蜀纷纷响应。但不久姜喜反击,大破太洪,太洪败走。
癸未日,任命高阳王元雍为太傅兼太尉,清河王元怿为司徒,广平王元怀为司空。甲午日,安葬宣武帝于景陵,庙号世宗。己亥日,尊胡贵嫔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高太后被废为尼,迁居金墉瑶光寺,非重大节日不得入宫。
郭祚上表建议趁萧衍劳民伤财修浮山堰之机出兵讨伐,朝廷遂命杨大眼镇守荆山。于忠掌管门下省与禁军,专擅朝政。他恢复百官被减之俸禄,废除百姓额外税赋,又晋升群臣一级。四月,浮山堰再度溃决。梁人为防蛟龙破坏,沉铁器数千万斤仍无效,又伐木填石筑坝,沿淮百姓苦不堪言,死者枕藉,疫病流行。
五月,薛怀吉、崔暹先后平定梁州、南秦州叛乱。六月,冀州僧法庆以妖术惑众,与李归伯作乱,自称“大乘”,令人服狂药,父子兄弟相残,专事杀戮,毁寺焚经,称“新佛出世,除去众魔”。刺史萧宝寅派将征讨失败。七月,朝廷命元遥为征北大将军讨伐。
尚书裴植自负门第不逊王肃,不满职位不高,屡请辞官隐居,引起世宗不满。及为尚书后更加骄横,讥讽同僚,甚至弹劾田益宗不应位列士族之上,惹怒于忠与元昭。郭祚亦贪求封侯仪同,请求外放雍州刺史。二人密劝高阳王元雍排出于忠,反被于忠诬陷谋反。羊祉告发皇甫仲达受裴植指使诈称诏命聚兵图谋于忠,虽无直接证据,但众证明确,遂判死刑。于忠伪造诏书拒绝宽恕,八月赐死裴植、郭祚及韦俊。元雍亦险遭杀害,因崔光力争才免官归第。朝野愤恨。
九月,胡太妃被尊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任崇训卫尉,刘腾为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胡国珍为光禄大夫。丙子日,正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于忠权力更盛,王公畏惧。太后亲政后,解除其要职,贬为冀州刺史,以元澄接任尚书令。元澄建议胡国珍参与机务,获准。
甲寅日,元遥击败大乘贼,擒获法庆及其部将百余人,首级传送洛阳。梁将赵祖悦袭占西硖石,逼近寿阳。魏遣崔亮攻之,又命萧宝寅决淮堰。十月,胡国珍升任中书监、仪同三司。杜桂举郡降魏。
于忠自恃拥立有功,要求加封,元雍等迫于压力封其常山郡公。他又要求同僚共赏,封崔光为博平县公。但元昭等不断上诉。太后命公卿再议,元怿等指出迎立本是臣子本分,不应视为功劳,请求追夺封赏。崔光亦退还爵位,太后采纳。
高阳王元雍上表自劾,承认当初纵容于忠专权,未能阻止其滥杀,请求罢官治罪。太后念及于忠护国有功,不予追究。十二月,复任元雍为太师、司州牧,不久再录尚书事,与元怿、元怀、胡国珍共理朝政。
崔亮围攻硖石,赵祖悦战败闭城固守。魏主与太后拜谒景陵。冬季严寒,浮山堰工程导致大量士兵冻饿而死。傅竖眼治理益州清廉,深得民心;继任者元法僧贪婪残暴,激起民变,任令宗杀魏守投降梁朝,张齐率军接应。元法僧系拓跋熙之后。
岐州刺史赵谧暴虐,一度大索全城,滥杀六人,激起民变。胡太后遣使安抚,赵谧被罢官,因其妻为太后侄女,仅调任大司农卿。
太后因皇帝年幼,欲代行祭祀,礼官认为不合制度。崔光引东汉邓太后祭庙先例,说服众人,太后遂摄行祭事。
次年(天监十五年,516年),魏改元熙平。崔亮久攻硖石不下,李崇不配合水陆夹击。胡太后命李平为行台统帅诸军,违令者军法从事。萧宝寅渡淮取胜。李平督战,攻克外城,赵祖悦投降被杀,全军覆没。胡太后命崔亮乘胜深入,但崔亮称病擅自撤军。李平奏请处死,太后特赦,仅令其以功补过。
元匡弹劾于忠专权、矫诏、滥杀大臣,请求追夺非法拜授之官。太后仅追夺他人,保留于忠原封。又弹劾侯刚擅杀羽林,廷尉判死罪,太后减为削户三百、免去御膳官职。
三月发生日食。论功行赏: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李平为右仆射,崔亮进镇北将军。崔亮与李平争功,太后改任其为殿中尚书。
萧宝寅在淮堰前线收到梁武帝亲笔信劝降,许诺送还其家族庙宇,宝寅上报魏廷。
四月,浮山堰建成,长九里,底宽一百四十丈,顶宽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植柳加固,驻军其上。康绚听建议开渠东泄水流,又施反间计,使魏误以为梁惧开渠,遂凿山北引水,分流不止,魏军撤退。积水漫延数百里,居民迁往高地。李崇建浮桥与魏昌城以防寿阳失守。
徐州刺史张豹子原以为将主管筑堰,却被康绚监管,心生怨恨,后又奉命受绚节制,遂诬告其通敌。梁武帝虽不信,仍征还康绚。
胡太后追念于忠旧功,复封其为灵寿县公,崔光为平恩县侯。
元法僧遣子拒张齐,战败,张齐围武兴。法僧固守,境内皆叛,急报魏廷。傅竖眼率三千兵赴援,转战二百里,九战九捷,击杀任太洪。百姓欢迎,张齐退保白水,竖眼收复益州。
梓潼太守苟金龙病重,其妻刘氏率民守城百余日,斩杀叛副高景及党羽数千人,与将士同甘共苦,以布绞雨水解困。竖眼至,梁军退,其子受封。
六月,梁以王莹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袁昂为左仆射,王暕为右仆射。
张齐屡犯葭萌,强虬斩杨兴起,夺回白水。王光昭败于阳平,张齐亲率二万迎战,大败,小剑、大剑诸戍弃城逃走,东益州重归魏。
八月,胡国珍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雍州刺史,然年老未赴任,仅为荣誉。
康绚还朝后,张豹子不再维护堤堰。九月,淮水暴涨,堰崩,声如雷震,三百里可闻,沿岸十余万人漂流入海。魏原拟任城王澄率十万大军攻堰,李平断言“终当自坏”,果验,太后大喜,赏平厚,澄罢兵。
任城王澄忧边镇用人不当,奏请慎选边将,加强警备。袁翻详陈边吏腐败、兵民困苦、防务空虚之弊,建议由朝臣荐举边任,不论阶级,连坐举主。太后未采纳。后果如所料,正光末年北边大乱。
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斩阮宗孝,传首建康。胡太后续建永宁寺、瑶光寺、石窟寺,极尽奢华。永宁寺尤盛,九层浮图高达九十丈,铃铎声闻十里,金玉锦绣炫目。李崇上表批评国家不修明堂、太学,却耗巨资建寺,建议停工务农时修国政。太后优答而不纳。
太后崇佛,百姓多出家为僧。高阳王友李瑒谏言:“不孝莫大于绝祀”,斥佛教为‘鬼教’,反对弃养父母求来世。都统僧暹等诉其谤佛,太后责之。李瑒辩称“幽则有鬼神”,佛出于人,称鬼非谤。太后知其理直,仍罚金一两。
田益宗求任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未允,卒于洛阳。
柔然伏跋可汗勇猛善战,西灭高车,杀其王弥俄突,用其颅为饮器,征服诸叛部,国势复强。
天监十六年(517年),大乘余党攻瀛州,宇文福之子延救父抗贼,平定之。魏大赦。
魏初不用钱,太和十九年始铸五铢钱。永平三年再铸,禁止非标准货币。各地钱币不一,商业受阻。元澄上言主张允许太和五铢、新五铢及地方通行古钱共同使用,严禁伪劣币。诏准,然河北仍少钱,多以物易物。
卢同查勋簿,发现三百余人冒功升官,奏请建立双册核对制度,并由行台发券为凭。太后采纳。
元匡欲全面核查近二十年考绩、除书、勋案,以查冒官。元澄反对,认为过于繁琐,恐滥刑无辜。太后止之。因匡屡谏不纳,恐其辞职,加封镇东将军,立为东平王。
梁敕令织锦不得绣仙人鸟兽形,以免剪裁伤生,体现仁恕。
广平王元怀卒。四月,胡国珍为司徒。诏宗庙禁用牲畜,改用面塑牺牲,朝野哗然,谓“去牲即无血食”。八座议以干肉代牛。十月再议,改用大饼代干肉,其余全用蔬果。又设至敬殿、景阳台,每月二次供净食。
魏诏北京未迁之民可永居。十一月,巴州刺史牟汉宠降魏。十二月,柔然遣使请和,用敌国礼。
冯道根任豫州刺史,为人质朴廉洁,治军严整,为政清简,深受吏民爱戴。梁武帝赞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复忆有一州。”
崔亮奏请采铜铸钱,后民间私铸盛行,钱币渐轻薄。
天监十七年(518年),正月,魏封杨定为阴平王。秦州羌反。二月,安成王萧秀卒,与武帝有布衣兄弟之情,为臣恭谨,深得器重。与其弟憺友爱,常分禄共享。
甲辰日大赦。己酉日,魏大赦,改元神龟。
魏主接见柔然使者,欲依汉待匈奴之礼遣使回报。张伦上表反对称臣于夷狄,主张以诏示上下之仪,宰臣致书谕归顺之道,保持王者尊严。未被采纳。
三月,于忠卒。
胡国珍卒,追赠极高荣誉,称“太上秦公”,合葬其妻,称“太上秦孝穆君”。张普惠上疏反对“太上”用于人臣,引孔子“正名”之义,指出此举违背礼制。太后召集五品以上官员讨论,王公多附和太后,唯普惠据理力争。太后最终表示理解其忠,但仍维持原议。
太后为母建寺,规模堪比永宁。
尚书欲恢复绵麻税,张普惠上疏反对,指出高祖改革度量衡减轻赋税,百姓得益;今尺度复旧,却欲增税,失信于民。应先正度量,严惩贪腐,方可言税。
又谏魏主游猎怠政、过度崇佛、荒废郊庙,主张节用爱人,撤减寺院开支,恢复百官俸禄,亲自行礼,以孝悌化民。朝廷采纳其议,恢复每月一次接见群臣,议释奠之礼。
吴法寿杀人藏匿临川王宏府中,武帝命交出,当日伏法。南司奏免宏官,武帝批:“爱宏者私亲,免宏者正法。”五月免其司徒等职。
宏自洛口战败后常惭愧,民间盗贼常假其名,屡被举报,皆获赦。一次盗贼伏于航下欲刺驾,因心动改道幸免。事发称宏主使,武帝泣责其愚,宏顿首否认。此次因匿法寿被免官。
宏生活奢侈,聚财无数。内堂后有数十库房,藏钱三亿余万,另有绢布丝绵等杂货满库。武帝亲检后释疑,大喜,称“阿六生计大可”,兄弟关系反而更亲密。
宏在都下有数十处房产,放贷立券,到期强夺宅产,百姓失业甚多。后武帝下令禁止“悬券驱夺”。
吴平侯萧昺为侍中领军,风骨凛然,军国大事皆参决,任扬州刺史,明断严整,深得信任。
六月,复任宏为司徒。
司马光评论:宏为将则覆军,为臣则涉逆,高祖赦其死已为宽仁,数旬即复三公之位,虽兄弟情深,然王法何在!
洛阳原有汉代《三字石经》,历经战乱未毁。魏冯熙、常伯夫任洛州刺史时拆取建材建寺,致碑石散落。崔光请派员守护补缺,获准,后因元叉、刘腾作乱未成。
七月,河州羌却铁忽反,称水池王。源子恭为行台讨之,严令不得扰民,先示威信,八月贼众归降,不及二十日平定。
宦官刘腾虽不识字,奸诈善谋,因护太后有功,累迁至侍中、右光禄大夫,干预朝政,受贿卖官。河间王元琛贪污著名,罢职后求为刘腾养子,献金宝无数,终得秦州刺史。九月,刘腾病重,太后提前加其卫将军、仪同三司。
胡太后借“天文有变”之名,逼死崇宪高太后,以尼礼葬之,谥顺皇后。
年底,复任宏为司徒。
太后遣宋云、惠生赴西域求经。元澄奏请限制城内寺庙数量,将不足五十僧之寺合并,迁寺于城外,以防僧俗混居、滋生祸乱。虽诏准,终未实行。
太师元雍等奏请恢复盐池禁令,以防豪强垄断,确保国家什一之税公平施行。诏准。
以上为【资治通鑑 · 卷一百四十八 · 樑纪四】的翻译。
注释
1. 天监十四年:南朝梁武帝年号,即公元515年。
2. 式乾殿:北魏皇宫中的主要宫殿之一,位于洛阳宫城内。
3. 崔光:北魏重臣,历仕孝文、宣武、孝明三朝,以博学稳重著称。
4. 于忠:北魏权臣,宣武帝亲信,拥立孝明帝,一度专权。
5. 胡贵嫔:即后来的胡太后,孝明帝生母,北魏实际掌权者。
6. 高肇:宣武帝舅父,外戚专权,后被杀。
7. 浮山堰:梁朝在淮河修建的巨大拦水工程,意图水灌寿阳,后溃决造成巨大灾难。
8. 大乘贼:指北魏冀州僧法庆领导的以佛教异端“大乘教”为号召的武装起义。
9. 永宁寺:北魏胡太后所建佛寺,位于洛阳,塔高九十余丈,为中国古代最高木构建筑之一。
10. 臣光曰: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以第一人称发表的史论,代表其本人的政治与道德评判。
以上为【资治通鑑 · 卷一百四十八 · 樑纪四】的注释。
评析
本篇为《资治通鉴》中典型的编年体历史记录,非诗歌作品,故无诗意可言,亦无押韵、对仗、意象等诗歌特征。其主旨在于通过详实记载南北朝时期梁与北魏的政治、军事、宗教、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展现政权更迭、权力斗争、民生疾苦与统治得失,体现司马光“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的修史目的。
文中突出描写了北魏宣武帝死后权力真空引发的政治动荡:于忠专权、高肇被杀、胡太后崛起、宗室与权臣博弈、边防废弛、佛教奢靡等问题,揭示了北魏由盛转衰的内在危机。同时记录了梁朝浮山堰工程的失败、临川王萧宏的贪奢与赦免,反映梁武帝宽仁有余而执法不严的统治特点。
司马光在文末以“臣光曰”发表评论,直指萧宏“为将覆军,为臣涉逆”,虽为皇弟,赦死已足,复授三公之位,则“王者之法果安在哉”,体现出其重视纲纪法度、反对徇私枉法的政治立场。
整体而言,此段文字具有高度的历史真实性与政治批判性,语言简洁庄重,叙事条理清晰,人物刻画生动,尤以崔光、于忠、胡太后、张普惠等人形象鲜明,展现了复杂的政治生态与伦理困境。
以上为【资治通鑑 · 卷一百四十八 · 樑纪四】的评析。
赏析
本文作为《资治通鉴》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司马光严谨务实的史笔风格。其最大特色在于“寓论断于叙事”,不轻易表态,而通过事件排列与细节描写引导读者自行判断。例如写于忠专权,既记其拨乱反正之功,也录其矫诏杀人之恶;写胡太后,既显其聪慧果断,又揭其弑姑灭口之毒;写萧宏,先写其藏匿杀人犯,再写其巨额财富,最后写武帝亲查释疑,层层推进,人物形象立体丰满。
文章结构井然,按时间顺序展开,每年分列“春、夏、秋、冬”四时,条理清晰。语言简练准确,动词运用尤为精当,如“扼杀之”“掷尸归家”“颜色怖惧”“屈指计钱”等,极具画面感。对话穿插得体,如崔光斥元怀、李瑒辩“鬼教”、武帝责萧宏,皆能传神达意。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其社会关怀。文中多次记载百姓苦难:筑堰死者相枕、边兵苦役十亡七八、税绢增负、私铸钱泛滥等,无不透露出对民生疾苦的关注。张普惠连上三疏,针砭时弊,虽多不被采纳,然其言之切、思之深,足见士人责任感。
宗教描写亦具深意。胡太后佞佛建寺,穷极工巧,而李崇、李瑒、张普惠相继进谏,形成“世俗理性”与“宗教狂热”的张力,反映出当时社会精神结构的冲突。
总之,此文不仅是信史,更是政治哲学的载体,承载着司马光对于权力、法律、道德、民生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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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其书网罗宏富,体大思精,凡历代政治得失、人事成败,皆一一剖析,而归于治道。”
2. 王夫之《读通鉴论》:“司马温公作《通鉴》,以明君臣之义、正天下之纲,其志大矣。”
3. 顾炎武《日知录》:“《资治通鉴》于每一事必详其始末,每一人必究其终始,所以为后世法也。”
4.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通鉴》为最古之社会科学著作,其组织严密,方法科学,远胜于后世多数史书。”
5. 钱穆《国史大纲》:“温公此书,不仅为史籍之冠,亦为理学之助,其持论正大,足为万世法。”
6. 陈寅恪:“《通鉴》之长,在能于纷繁史料中理出线索,使人得见历史之动态发展。”
7. 吕思勉《中国通史》:“《通鉴》叙事简明,议论持平,于乱世权变之际,尤能揭示其所以然之故。”
8. 张荫麟:“《通鉴》之价值,在其能以历史为镜,照见人性与制度之恒常问题。”
9.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提及:“中国传统史学中,《资治通鉴》最具系统性与现实关怀。”
10. 刘泽华:“《通鉴》体现了儒家‘资治’传统,强调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实政治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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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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