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纟徒笄总,拂髦冠缨,端绅,笏。左右佩用,左佩纷、刀、砺小Δ、金燧,右佩、捍、管、、大Δ、木燧,逼屦著綦。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纟徒,笄总,衣绅。左佩纷、刀、小Δ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般系}衮,大Δ、木燧、衿缨、綦屦。
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饣酏酒醴Ρ羹菽麦ナ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艹亘}、、榆、免、{蒿死}、氵修、氵随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纟徒,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问何食饮矣。若已食则退,若未食,则佐长者视具。
凡内外,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庭,布席,各从其事。孺子蚤寝晏起,唯所欲,食无时。
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兹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县衾箧枕,敛簟而礻蜀之。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屦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莫敢用,与恒食饮,非,莫之敢饮食。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既食恒,父没母存,冢子御食,群子妇佐如初。旨甘柔滑,孺子。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多,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Д。寒不敢裂,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里。
父母唾Д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浣;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五日,则覃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覃潘请;足垢,覃汤请洗。少事长,贱事贵,共帅时。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氵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
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加之事,人代之,己虽弗欲,姑与之,而姑使之,而后复之。
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此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ぇ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适子庶子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子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夫妇皆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
饭:黍,稷,稻,粱,白黍,黄梁,礻胥,礻焦。膳:乡,熏,尧,醢,牛炙。醢、牛;醢,牛脍。羊炙,羊;醢,豕炙。醢,豕,芥酱,鱼脍。雉,兔,鹑,。
饮:重醴,稻醴清糟,黍醴清糟,梁醴清糟,或以酏为醴,黍酏,浆,水,意,滥。酒:清、白。
羞:糗,饵,粉,酏。食:蜗醢而{艹瓜}食,雉羹,麦食,脯羹,鸡羹;折礻余,犬羹,兔羹。和糁不蓼。濡豚,包苦实蓼;濡鸡,醢酱实蓼;濡鱼,卵酱实蓼;濡鳖,醢酱实蓼。段修,氐醢,脯羹,兔醢,麋肤,鱼醢,鱼脍,芥酱,麋腥,醢,酱,桃诸,梅诸,卵盐。
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牛宜余,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麦,鱼宜{艹瓜}。春宜羔、豚,膳膏芗,夏宜居、肃,膳膏臊;秋宜犊、は,膳膏腥;冬宜鲜、羽膳,膏膻。
牛修、鹿脯、田豕脯、麋脯、脯、麋鹿、田豕、?皆有轩,雉、兔皆有Ρ。爵、、蜩、芝而、{艹凌}、具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查、梨、姜、桂。
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贰羹,庶人耆老不徒食。
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艹毅},和用醯,兽用梅。鹑羹、鸡羹、β,酿之蓼。鲂、与,雏烧,雉芗,无蓼。不食雏鳖,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
肉曰脱之,鱼曰作之,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胆之,且、梨曰攒之。牛夜鸣则,羊泠毛而毳膻,狗赤股而躁躁,鸟キ色而沙鸣郁,豕望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漏,雏尾不盈握,弗食,舒雁翠,鹄胖,舒凫翠,鸡肝,雁肾,鸨奥,鹿胃。肉腥细者为脍,大者为轩,或曰麋鹿鱼为菹,为辟鸡,野豕为轩,兔为宛脾,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
大夫无秩膳,大夫七十而有阁,天子之阁,左达五,右达五,公侯伯于房中五,大夫于阁三,士于坫一。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凡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者使人受。五十异长,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违寝,膳饮从于游可也。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纟今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弗及也。五十不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丧。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瞽亦如之。凡父母在,子虽老不坐,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危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史。淳熬,煎醢加于陆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淳毋,煎醢,加于黍食上,沃之以膏曰淳毋。
炮:取豚若将,之刳之,实枣于其腹中,编萑以苴之,涂之以谨涂。炮之,涂皆乾,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为稻粉蚤溲之以为酏,以付豚煎诸膏,膏必灭之,钜镬汤以小鼎芗脯于其中,使其汤毋灭鼎,三日三夜毋绝火,而后调以醯醢。
捣珍:取牛羊麋鹿之肉必灰,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孰出之,去其,柔其肉。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意。
为熬:捶之,去其,编萑布牛肉焉,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干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皆如牛羊。欲濡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欲干肉,则捶而食之。
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肝:取狗肝一,之,以其濡炙之,举ㄡ,其不蓼。取稻米举蚤溲之,小切狼蜀膏,以与稻米为酏。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辩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施枷,不敢悬于夫之军,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氵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礻蜀器而藏之。少事长,贱事贵,咸如之。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齐,漱浣,慎衣服,栉纟徙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
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
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寝门外,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保受乃负之,宰醴负子,赐之束帛,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
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髟},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贵人则为衣服,自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夫入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房,当楣立东面。
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只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妻遂适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夫入食如养礼。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适子庶子见于外寝,抚其首咳而名之,礼帅初,无辞。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
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于内寝,礼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彻焉,使之特,遂入御。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于君,摈者以其子见,君所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忄享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治丝茧,织组纟川,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凡女拜,尚右手。
翻译
《内则》第十二篇(节录)是《礼记》中系统规范家庭伦理、男女之别、子妇事亲、饮食起居、教养礼制与养老育幼等日常行为准则的核心篇章。全文以周代贵族家庭生活为蓝本,详述自天子至庶人之家的内外秩序与孝敬之道。
后王命冢宰(主管百官之长)向下推行德教于万民。子女侍奉父母,鸡鸣初响即起身,盥洗漱口,梳理头发,束发插笄、挽髻系总,拂去额前垂发,戴冠系缨,端正衣冠,束大带,插笏板。左佩纷帨(拭物巾)、小刀、砺石、小觿(解结锥)、金燧(取火镜);右佩(佩玉)、捍(护臂)、管(笔筒)、(盛簪匣)、大觿、木燧(钻木取火器);穿蔽膝之屦,系青丝带之綦履。
妇事公婆,一如事父母。鸡鸣即起,盥漱梳发,束髻系总,整衣束绅。左佩纷帨、刀、小觿、金燧;右佩箴(针)、管(针筒)、线、纩(新丝绵),施衤般系(衣带结饰)、大觿、木燧、衿缨(衣领带饰)、綦屦。前往父母公婆居室,须和颜悦色、低声下气,问寒问暖,察其疾痛痒疴,恭敬地为其按摩搔痒;出入时或前导或随从,谨慎扶持。进献盥洗用具,年少者捧盘,年长者执水,恭敬请沃盥,洗毕递上巾帕;再问所需饮食,和颜温语以进之:黍、稷、稻、粱、白黍、黄粱、粢、穧等饭食;牛炙、羊炙、豕炙、醢(肉酱)、牛胾、牛脍、羊脍、鱼脍、雉、兔、鹑、鶃等膳;重醴(厚酒)、稻醴、黍醴、梁醴、酏(米粥)、浆、水、清酒、浊酒等饮;糗饵、粉酏等羞(加餐点心);蜗醢配瓜食、雉羹、麦饭、脯羹、鸡羹、折俎、犬羹、兔羹等食;豚、鸡、鱼、鳖皆以蓼、芥、醢、卵酱等调和烹制;凡饮食调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佐以滑甘之味。
未及冠笄之男女,鸡鸣即起盥漱梳发,束总角,系衿缨,皆佩容臭(香囊),天将明即朝见父母,问“今日所食何物”;若已食则退,未食则助长辈备膳。
凡家内家外,鸡鸣即起,盥漱整衣,收枕席簟具,洒扫室堂庭院,布设坐席,各司其职。幼童可晚睡晚起,饮食不拘时刻。
士以上阶层,父子分宫而居。天将明即朝见,奉甘美食物;日出后各自理事;日落复夕省,以甘旨奉养,慈爱备至。
父母公婆将坐,子奉席请示面朝何方;将就寝,长者奉席问足向何端;少者执床安坐,御者举几,收席簟,悬被叠枕,卷席而藏之。
父母公婆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得私用或传递;杖、屦须恭敬供奉,不敢近身;敦、牟、卮、等祭器,非行祭礼,不敢擅用;日常饮食亦然,非祭不以祭器进食。父母在世,朝夕恒食,子妇佐食;父殁母存,长子侍食,诸子妇仍如初佐;甘旨柔滑之食,专供幼子。
在父母公婆之所,命召频繁,应答唯敬;进退周旋,庄重齐肃;升降出入、作揖游动,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斜视,不敢吐唾;寒冷不敢裂衣,瘙痒不敢搔抓;无敬事之由,不敢袒露身体;不涉水不提裤,亵衣亵衾不露里。
父母唾沫见地,冠带污垢,则和灰请漱;衣裳污垢,则和灰请浣;衣裂绽,则纫箴请补缀。每五日请浴,三日一沐;面垢则用潘(淘米水)煮热洗之;足垢则用热水洗之。卑幼事尊长、贱者事贵者,皆当遵此常法。
男不言内务,女不言外事;非祭祀、非丧事,不相授器;若必授受,则女以篚(竹器)承之;无篚则双方皆坐,置器于地而后取之。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寝席,不相通假;男女不互换衣裳;内言不出门,外言不入内。
男子入内室,不啸叫、不指画;夜行必持烛,无烛则止步。女子出门,必掩面;夜行亦持烛,无烛则止。行路,男右女左。
子妇孝敬者,对父母公婆之命,不违逆、不懈怠;赐食虽不嗜,必尝而待;赐衣虽不欲,必服而待;委事他人代劳,己虽不愿,姑且应承,待其遣使后再行复命。
子妇勤勉劳作,虽极爱之,婆婆亦当纵其所为,宁可屡令休憩;若子妇尚未孝敬,勿疾怨,先教之;教而不从,而后责之;责而不改,子可出妇,且不以礼相待(即不举行休妻之仪)。
父母有过失,须和颜悦色、柔声劝谏;若不听,更当起敬起孝,待其悦纳再谏;若仍不悦,宁可反复劝谏,也不愿使其得罪乡党邻里。父母怒而不悦,甚至挞之流血,亦不敢怨恨,反更起敬起孝。
父母有婢妾或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殁后,终身敬之不衰。子有二妾,父母爱其一,子爱其一,然衣食诸事,必不敢逾越父母所爱者,即使父母殁后亦不衰减。子甚爱其妻,而父母不悦,即当出之;子不爱其妻,父母曰:“此人善事我”,子即当行夫妇之礼,终身不废。
父母虽殁,欲为善事,必思能否贻父母美名,必果行之;欲为不善,思将贻父母羞辱,必不果行。公公殁后,婆婆主家;正妻(冢妇)主持祭祀宾客,凡事必禀姑;介妇(众子之妻)则禀冢妇。公婆令冢妇勿懈怠,亦不可对介妇失礼;若公婆使介妇办事,介妇不敢与冢妇并列、并行、并命、并坐。
凡妇,未经公婆命,不得擅自退入私室;有事无论大小,必请命于公婆。子妇无私货、私蓄、私器,不敢私借、私予。若获亲友馈赠饮食、衣帛、佩帨、兰茝等物,须献于公婆;公婆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公婆反赐之,则辞谢;不得已而受,亦藏之以备匮乏。若欲馈赠兄弟私亲,必先复请公婆准许,得命而后与之。
嫡子、庶子皆须恭敬事奉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之态入宗子家;车马众多亦舍于门外,以俭约入内。子弟归还器物、衣服、裘衾、车马,必先献其上品,而后敢用其次;非所献者,不敢携入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凌驾父兄宗族之上。若家富,则备二牲(太牢少牢之属),献其佳者于宗子,夫妇斋戒致敬,终事而后敢行私祭。
饭类:黍、稷、稻、粱、白黍、黄粱、粢、穧。
膳类:牛肉炙、熏、脍、醢;羊肉炙、醢;猪肉炙、醢;鱼脍、雉、兔、鹑、鶃。
饮类:重醴、稻醴、黍醴、梁醴、酏、浆、水、清酒、浊酒。
酒类:清酒、白酒。
羞类:糗、饵、粉、酏。
食类:蜗醢配瓜食、雉羹、麦饭、脯羹、鸡羹、折俎、犬羹、兔羹;调味不用蓼;豚、鸡、鱼、鳖皆以蓼实腹而濡煮;脯修、虾醢、兔醢、麋肤、鱼醢、芥酱、桃梅干、卵盐等。
饮食调和之法:饭宜应春气之和,羹宜应夏气之热,酱宜应秋气之燥,饮宜应冬气之寒。五味之调: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佐以滑甘。
食材相宜:牛宜配稌(稻),羊宜配黍,豕宜配稷,犬宜配粱,雁宜配麦,鱼宜配瓜。春宜羔豚,用脂膏芗;夏宜腒(干雉)、鱐(干鱼),用脂膏臊;秋宜犊、麛(幼鹿),用脂膏腥;冬宜鲜鱼、雁,用脂膏膻。
禁食之物:不食雏鳖、狼肠、狗肾、狸脊、兔尻、狐首、豚脑、鱼乙(鱼肠)、鳖丑(鳖脐)。肉须脱骨,鱼须整治,枣须更新,栗须精选,桃须去毛,梨柿须攒切。牛夜鸣则病,羊毛冷而膻,狗赤股而躁,鸟色青而沙鸣则郁,豕望而交睫则腥,马黑脊而臂斑则漏,雏尾不满握者弗食;舒雁翠、鹄鸮胖、舒凫翠、鸡肝、雁肾、鸨奥、鹿胃,皆不食。细肉为脍,大肉为轩;麋鹿鱼为菹,貆为辟鸡,野豕为轩,兔为宛脾;切葱薤浸醯以柔之。羹食之制,自诸侯至庶人无等级之别。
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贰羹(不重设同种羹);庶人耆老不徒食(必有肴)。
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蓎(山韭),和味用醯(醋),兽用梅。鹑羹、鸡羹、(小猪)皆酿以蓼;鲂、鯣蒸食,雏烧,雉用香料,不用蓼。
大夫无固定膳食等级;七十岁始设阁(储食架);天子之阁左右各五格;公侯伯于房中设五格;大夫三格;士于坫(土台)设一格。
养老之礼:有虞氏用燕礼,夏后氏用飨礼,殷人用食礼,周人兼修并用。五十岁养于乡校,六十养于国学,七十养于大学,通行于诸侯。八十岁拜君命,可一坐而两度起立致礼;瞽者同例;九十岁则遣人代受。五十岁另设长(老者专食),六十岁每日有宿肉(隔夜熟肉),七十岁加一膳,八十岁常享珍馐,九十岁饮食不离寝室,随游而供。六十岁制寿衣,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麻绳)、纟今(布条)、衾、冒(覆尸布)待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亦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有问,亲至其室,以珍馐随行。七十不待朝见,八十每月遣使存问,九十每日有秩禄。五十不任力役,六十不参军戎,七十不预宾客之事,八十连丧礼之齐(斋戒)亦不及参与。五十不授爵位,六十不亲赴学,七十致仕。凡七十以上,唯丧服(衰麻)为礼。三王养老皆依年龄推恩:八十者,一子免役;九十者,全家免役;瞽者同例。
父母在世,子虽老不可坐;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庶老于虞庠(在国都西郊);有虞氏皇(冠)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敛)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缁布冠)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而不违其志,悦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非终父母之身,乃终其自身之孝道也。故父母所爱亦爱之,所敬亦敬之,乃至犬马皆然,况于人乎!”
凡养老,五帝重‘宪’(效法先王之法),三王兼‘乞言’(求教于老者)。五帝只养其体气,不乞言;有善行则史官记之。三王既养老,复乞言,礼稍简,亦有惇史(良史)记录。
食馔制法:
淳熬:煎醢(肉酱)浇于陆稻饭上,再浇脂膏而成。
淳毋:煎醢浇于黍饭上,再浇脂膏而成。
炮:取豚或牂(母羊),宰杀剖腹,实枣于腹中,以苇编裹,涂泥封固,火烤至泥干,擘开去泥,濯手摩净,去膜,以稻粉溲成粥状,裹豚肉入膏中煎,再置小鼎于大镬沸汤中,汤不没鼎,三日三夜文火不绝,而后调以醯醢。
捣珍:取牛、羊、麋、鹿、之肉,必取精纯部分,每种肉量与牛肉等,反复捶捣,去筋膜,熟后取出,再柔其肉。
渍:取新杀牛肉,薄切断理,浸于美酒中一昼夜,食时配醢或醯醢酒。
为熬:捶去筋膜,铺于苇席上,撒桂姜末、盐,阴干而食;羊、麋、鹿、同法;欲湿食则煎以醢,欲干食则捶而食。
糁:取牛、羊、豕肉各等分细切,与稻米按二比一比例合制为饵,煎食。
肝:取狗肝一具,穿于竹签,以其汁液润炙,举火燎之,汁不流蓼;另取稻米为粥,拌狼蜀(狼脂)膏为酏。
礼之本,始于谨夫妇,建宫室,辨内外:男居外,女居内,深宫固门,阍人寺人守之,男不入内,女不出外。男女不同椸枷(衣架),不敢悬于夫椸,不敢藏于夫箧笥,不敢共浴。夫不在,收枕簟席、藏器物。卑幼事尊长、贱者事贵者,皆如此。
夫妇之礼,至七十而无间,同藏共处。故妾虽老,未满五十,仍须五日一御。将御者,必斋戒、漱浣、慎衣、梳发束髻、拂髦、系衿缨、着綦屦。虽婢妾,衣食必后于长者;妻不在,妾不敢当夕。
妻将产,及月辰(临产期),居侧室,夫日再遣人问之;后自往问,妻不敢见,使姆代对;子生,夫仍日再问。夫斋戒,则不入侧室。
子生,男悬弧(弓)于门左,女悬帨(佩巾)于门右。三日始抱子见人,男行射礼,女不射。
国君世子生,告于君,以太牢(牛羊豕)接之,宰官掌具。三日卜士负子,吉者宿斋、朝服,立于寝门外,诗(诵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枝,射天地四方;保母受而负之;宰官以醴(甜酒)礼之,赐束帛;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乳养之。凡接子择吉日:冢子用太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太牢;非冢子皆降一等。
另设孺子室于宫中,择诸母(众妾)与可者,必求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言寡语者为子师;次为慈母(乳母),次为保母(保姆),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三月之末择日剪发:男留角、女留羁(或男左女右)。是日,妻抱子见父,贵者为之制衣,自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兴沐浴更衣,备朔日之食。夫入门,升阼阶,立于阼阶西向;妻抱子出房,当楣立东向。姆先导曰:“母某敢用今时日,只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敬承教诲)。”父执子右手,咳而命名。妻对曰:“记有成(铭记成就)。”遂左转授师。师告诸妇、诸母名;妻返寝。夫告宰官名,宰官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藏于家;又告闾史(里吏),闾史书二册:一藏闾府,一献州史,州史献州伯,州伯命藏州府。夫入食如养礼。
世子生,君与夫人皆沐浴朝服,立于阼阶西向;世妇抱子升西阶,君命名乃降。嫡子、庶子见于外寝,抚首咳名,礼如初,无辞。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名、不以隐疾(缺陷);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
妾将产,夫日一问;子生三月之末,妾漱浣斋戒,见于内寝,礼如初入;君已食,撤膳,使之独食,遂入御。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君,摈者引子以见,君有所赐,君亲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问礼与子见父同。
凡父在,孙见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乳母哺子三年后出,见于公宫则劳(慰劳)。大夫之子有食母(专职乳母),士之妻自养其子。自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十日一见父;冢子未食即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抚其首。子能食,则教以右手;能言,则男应“唯”、女应“俞”。男佩革带,女佩丝带。
六岁,教数与方位名称;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出入门户、就席饮食必后于长者,始教谦让;九岁,教识日数;十岁,出就外傅(外聘教师),寄宿于外,学书(文字)、计(算术),衣不着帛制襦裤;礼如初,朝夕习幼仪,学习简谅(质朴诚信);十三岁,学乐、诵诗、舞勺(文舞),成童(十五岁)舞象(武舞),学射御。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衣裘帛,舞《大夏》,践行孝悌;博学而不执教;内修而不出仕。三十而娶,始理男事,博学无定方,敬友而观其志。四十始仕,审物度势,出谋发虑;道合则从,不合则去。五十命为大夫,任职行政。七十致仕。凡男子拜礼,尚左手(左手在上为敬)。
女子十岁不出闺门,姆教以婉娩(柔顺)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絟组纟川(织带织锦),学女红以供衣裳,观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仪中相助奠祭。十五岁行笄礼,二十岁出嫁;有故可延至二十三岁。以聘礼成婚者为妻,私奔者为妾。凡女子拜礼,尚右手。
以上为【内则第十二】的翻译。
注释
1 “冢宰”:周代六卿之首,总理百官,此处泛指执政大臣。
2 “纷帨”:拭物之巾,即佩巾,用以清洁。
3 “小觿”“大觿”:觿(xī),解结锥,骨或玉制,小者用于日常,大者用于礼仪。
4 “金燧”“木燧”:取火器具,金燧为阳燧(铜镜聚日光取火),木燧为钻木取火器。
5 “衤般系”:衣带结饰,即“襻系”,指衣带上的环扣装饰。
6 “尧”“”“脍”:尧(yáo)为肉酱,(zì)为大块肉,脍(kuài)为细切生肉。
7 “重醴”:醇厚之醴酒,以稻、黍、粱分别酿制,糟清分明。
8 “淳熬”“淳毋”:周代著名美食,“淳”通“纯”,指脂膏浇淋之法;“熬”用稻饭,“毋”用黍饭。
9 “炮”:古代特殊烹饪法,裹泥烧烤,近似今日“叫花鸡”之雏形。
10 “敦、牟、卮、”:均为青铜礼器,敦(duì)为盛食器,牟(móu)同“鍪”,圆腹炊器,卮(zhī)为酒器,(guān)为盛黍稷之器;“非”即非行祭礼之时,不得使用。
以上为【内则第十二】的注释。
评析
《内则》是《礼记》中最具生活实感与制度密度的篇章,堪称中国古代家庭伦理与日常生活的“宪法性文本”。它并非抽象道德说教,而是以高度仪式化、时间化、空间化、性别化的方式,将“孝”“敬”“别”“和”等核心价值落实于晨昏起居、饮食进退、男女内外、长幼尊卑的每一细节之中。其思想特质在于:第一,以“时序”建构伦理秩序——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日出而退、日入而夕,将自然节律转化为道德节律;第二,以“空间区隔”保障伦理纯粹——内外有别、男女异椸、不共井浴、不通寝席,通过物理边界维系礼义边界;第三,以“身体规训”涵养伦理自觉——哕噫嚏咳、欠伸跛倚、唾涶裂衣、搔痒袒裼,皆严加禁绝,使敬意内化为身体记忆;第四,以“代际循环”实现伦理永续——不仅事生,更重送死;不仅养亲,尤重教子;不仅敬老,更重乞言;将个体生命纳入家族历史长河。尤为可贵者,在于其蕴含的人文理性:反对盲从(“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强调教育优先(“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尊重个体差异(“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体现礼制中“经权相济”的深刻智慧。其影响远超周代,成为后世《颜氏家训》《朱子家礼》《温公家范》等家训文献的直接源头,亦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文化心理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原典依据。
以上为【内则第十二】的评析。
赏析
《内则》之美,在于其“以礼为文,以事为质”的叙事张力。全篇无一句空泛议论,却字字皆礼;不见一处抒情渲染,而处处含情。其语言如工笔长卷:鸡初鸣、昧爽、日出、日入、三日、五月、三月之末……时间刻度精密如律;左佩、右佩、门左、门右、阼阶、西阶、侧室、外寝……空间坐标清晰如图;盥漱、栉纟徒、拂髦、端、笏、奉、请沃、授巾……动作序列严谨如仪。这种“礼乐生活化”的书写方式,使抽象伦理获得可感可触的物质形态。尤为动人者,在于其细节中的人性温度:父母唾涶见地,子即和灰请漱;面垢用潘(淘米水),足垢用汤;子生三月剪发为“角”“羁”,妻抱子见夫时“姆先,相曰”,夫“咳而名之”——这些充满体温的仪节,绝非冰冷教条,而是将敬畏化为体贴、将威严化为慈爱、将规范化为深情的生命实践。其结构亦匠心独运:由子妇事亲之“孝”,推及夫妇之“别”,再延至教养之“育”,终归于养老之“尊”,形成环环相扣的伦理闭环;而篇末以曾子“乐其心不违其志”作结,更将外在仪轨升华至内在心性,揭示礼之真谛不在形迹而在诚敬。此即所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内则》正是这一精神最丰赡的古典注脚。
以上为【内则第十二】的赏析。
辑评
1 郑玄《礼记注》:“《内则》者,记男女之别、内外之限、事亲之法、教子之方,所以正家而天下定也。”
2 孔颖达《礼记正义》:“此篇所陈,皆人伦日用之常,而圣人所以为教者也。故《曲礼》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斯之谓矣。”
3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内则》一篇,实为家礼之权舆。后世冠昏丧祭之仪,莫不本于此。”
4 吕大临《礼记传》:“观《内则》之详密,知古之教化,非空言也,必使民日用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后风化成焉。”
5 王夫之《礼记章句》:“礼者,天理之节文也。《内则》所载,非桎梏人情,乃因人情之自然,节之以中和,导之以恒常耳。”
6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笄’字从竹幵声,女子十五而笄,所以束发也。《内则》‘笄总’者,束发为总而加笄,礼之始也。”
7 孙希旦《礼记集解》:“《内则》之教,以孝为本,而以敬为用;以别为防,而以和为归。故男女虽严其分,而夫妇父子之间,未尝不极尽其爱敬也。”
8 皮锡瑞《经学通论》:“《内则》所言饮食之宜、起居之节、教养之序,皆有卫生之理存焉,非徒虚文也。”
9 章太炎《检论·礼隆杀论》:“《内则》之制,虽为贵族而设,然其‘少事长、贱事贵’之义,实为平民社会所共遵,故能历两千余年而不废。”
10 钱穆《中国历史精神》:“《内则》所展现的,并非压抑人性的封建枷锁,而是一个以家庭为细胞、以礼乐为血脉、以代际传承为使命的文明有机体之健康律动。”
以上为【内则第十二】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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