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三日而敛,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坏墙然,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
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
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
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翻译
父母亲刚刚断气,孝子要脱下吉冠,露出发笋和裹髻的帛,光着脚,把深衣前襟的下摆掖在腰带上,双手交替捶着胸口痛哭,那种悲伤万分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内如焚,一点水也喝不进,一口饭也吃不进,一连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邻居只好熬点糜粥让他喝让他吃。因为内心无限悲哀,所以面色憔悴,形容枯搞;因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讲究穿什么为好。
士在死后三天举行大敛。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尸,装进棺材叫做枢。每一次迁动尸体,每一次抬起灵枢,孝子都要尽情地痛哭跺脚。那种万分悲伤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烦闷,达到了即将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以此来安定情绪,使烦闷之气得到发泄。妇人不适合袒露左臂,所以敞开外衣前襟,双手捶胸,两脚一齐跺地,乒乒乓乓,就像筑墙一般,这都是悲哀万分、经》上说:“捶胸跺脚,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的表现啊发出的声音!所以《孝,用悲伤的心情送别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灵魂迎接回来加以安顿。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时候,眼睛瞻望着前方,显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赶死去的亲人而又追赶不上的样子。葬毕哭着返回的时候,孝子的神情仿徨,就好像有什么心事没有了结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儿思慕父母那样哭泣不止;在葬毕返回的路上,又像是担心亲人的神灵不能跟着一道回来而迟疑不前。满腹心事而未曾了结,回到家里,推门一看,却怎么也见不到亲人的影子;上堂再着,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进到亲人的住室再看,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这样看来,亲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见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脚,要把心中的悲哀尽情发泄,只有这样才觉得心中好受点。内心无限的凋怅,无限的悲伤,无限的恍惚,无限的感叹,除了伤心和悲哀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在宗庙中致祭,把亲人当作鬼神来祭飨,也不过是希望亲人的灵魂能够幸而回来罢了。孝子把亲人在墓穴中埋好以后从墓地返回家中,不敢进入自己的寝室居住,而是住在简陋的倚庐里,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块当枕头,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身埋土中。所以想起来就哭,没有定时,服丧三年,忧心劳思,曰夜思慕,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愿的志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实流露。
有人问道:“人死后三天才入敛,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孝子在父母刚刚去世时,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尸体上痛哭,就好象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们怎么可以不顾及孝子的这点心思而强行马上入敛呢?所尽说,之所以三天以后才入敛,是为了等待死者的复生。三天以后还不复生,那就说明没有复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复生的信念也逐渐动摇了;而且在这三天之内,有关治丧花费的筹划,入敛衣物的准备,也都‘可以就绪了;远道的亲戚,也可以来到了。所以圣人就根据这种情况做出决断,把死后三天才入敛作为礼制定了下来。
有人问道:“在戴着冠的时候不能袒露左臂,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是:冠是至为尊贵的东西,,当一个人赤膀露肉时是不能戴冠的,否则就是对冠的裹读,所以特地制作免来代替冠。这样一来,秃子就不用戴免,驼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时就不用跺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内心就不悲哀,而是因为他们身患瘤疾,没法子完成这些礼节。所以说,丧礼只是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不注意仪容:这都是极度悲哀的表现。
有人问道:“童子为什么也要戴免呢?”回答说:免是尚未加冠的童子所戴的东西。《仪礼》上说:“童子不为族人有绍麻之亲的人服绍,只有当室的童子才为族人服绍。”童子当室,就要为有练麻之亲的族人服细,服绍就要戴免,甚至还要拄丧杖。
有人间道:“丧杖是用什么做的呢?”回答说: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无论用什么做的,其作用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为母亲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有人问道:“孝子在居丧期间为什么要拄丧杖呢?”回答说:孝子由子死去了父母,经常哭泣,不计其数,忧劳勤苦地服丧三年,身体有病,体质很弱,需要用杖来支撑病体。如果父亲健在,就不敢为母亲拄丧杖,这是因为尊者尚健在的缘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丧杖,因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开。孝子在堂上不应快步行走,以显示从容不迫,否则就容易引起父亲的伤心。这些都是出于孝子的一颗诚心,是人情的真实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只不过是人情本应如此而已罢了!
版本二:
亲人刚刚去世,孝子须除去吉冠,赤足奔丧,提起上衣下摆(以示急迫),双手交叠于胸前而痛哭。内心充满悲怆哀痛之情,伤及肾、灼干肝、焦枯肺;三日之内水米不进,家中不举火炊,因此邻里亲朋特为熬制糜粥来喂养孝子。悲哀发自内心,故形貌随之改变;痛楚深藏于心,故口不知甘味,身体亦无心修饰仪容。
三日后入殓:尚在床者称“尸”,已入棺者称“柩”。移动遗体、抬举灵柩之时,孝子哭踊不止,次数无限。因悲痛郁结于中,志意愤懑而气机壅盛,故袒露上身而顿足跳跃,以此舒展肢体、安定心神、导引逆气下行。妇人不宜袒露,故以手击胸、顿足雀跃(爵踊),哭声沉厚、步履踉跄,如墙崩塌之声,此乃悲哀痛极之状。所以《礼》云:“辟(拍)胸踊跳、哭泣哀号,以哀情送别其形;送其形骸而去,迎其精神而返。”
出殡送葬时,孝子目光怅望、步履急促,仿佛追赶逝者却总难追及;返家行反哭礼时,则惶惑不安、四顾茫然,似有所求而终不可得。因此,往送之时如婴儿思慕父母而啼哭,返归之时则如疑其未死而犹待其还。
所求而终无所获:入门不见,登堂仍不见,入室复不见——人已亡矣!丧矣!永不可再见矣!于是尽情哭泣、拍胸顿足,直至哀情竭尽而后止。心中空落怅然、凄怆难抑、神思恍惚、忾叹不已,唯余心魂断绝、志意悲摧而已。继而于宗庙设祭,以鬼神之礼奉飨,犹存一丝侥幸,盼其精魂或可复返。
墓穴修成、安葬完毕而归,孝子不敢再居正室,栖身于倚靠门侧所筑之简陋庐舍,以哀念双亲之形骸尚滞于外;寝卧于草席之上,头枕土块,以哀悼双亲已埋于黄土之下。故哭泣无定时,勤勉守丧三年,此思慕追怀之心,实乃孝子之志,亦为人情之本真。
有人问道:“为何要等到死后第三日才入殓?”答曰:孝子亲丧,悲恸至极、志气郁塞,匍匐于地而号哭,犹若期盼父母复生,岂能仓促强行敛尸?所谓“三日而后敛”,正是等待其或有复苏之可能;三日而不苏,则确已不生矣。此时孝子哀情亦渐衰减;家中治丧所需衣物器用亦可备齐;远方亲戚亦能及时赶到。因此圣人审度人情,裁定以三日为礼制之限。
有人问道:“已行冠礼者为何不行肉袒之礼?”答曰:冠为成人至尊之饰,不可与袒露上身之礼并存于一身,故特设“免”(以布缠头)以代肉袒。
然而秃者不需免,驼背者不袒,跛足者不踊,并非其哀情不足,实因身患痼疾,无法周备礼仪。故曰:丧礼之根本,在于哀情之真挚,而非仪节之完备。女子哀哭悲恸,以手击胸、伤及心腑;男子哀哭悲恸,则叩首至地、额触尘土、面容失色,此皆哀极之至也。
有人问道:“‘免’是何物?”答曰:乃未行冠礼者所戴之丧首服。《礼记·杂记》有言:“童子不缌,唯当室缌。”凡未成年者本不执缌麻之丧,唯长房嫡孙(当室者)须服缌麻,此时即戴免,并持丧杖。
有人问道:“丧杖是何物?”答曰:竹杖与桐杖,功用相同。为父所持者为“苴杖”——苴杖即竹杖;为母所持者为“削杖”——削杖即桐杖。
又有人问:“丧杖究竟为何而设?”答曰:孝子居丧,哭泣无度,勤苦守制三年,以致身体病弱、形销骨立,故持杖以扶助病躯。若父亲尚在,则不敢持杖,因尊长健在故;在堂上亦不持杖,以避尊者居处;在堂上亦不行疾趋之步,以示从容肃敬,不显仓皇急迫。此皆孝子诚挚之心志,亦为人情之真实流露,更是礼义之根本常道——并非从天而降,亦非自地而生,纯乎人情而已矣。
以上为【问丧第三十五】的翻译。
注释
1 “鸡斯”:即“笄纚”之讹写或通假,指除去吉冠(笄)与束发之纚(黑帛),表示弃去成人之饰,回归哀痛本初状态;一说“鸡斯”为古语急读,表“去冠”之义。
2 “徒跣”:赤脚,古丧礼中表示哀痛急切、不事修饰。
3 “扱上衽”:提起上衣前襟下摆,以方便疾走奔丧,亦示情急无暇整衣。
4 “交手哭”:双手交叠于胸前而哭,为古代丧礼标准哀哭姿态,区别于平日拱手或叉手。
5 “辟踊”:“辟”通“擘”,拍击胸脯;“踊”为顿足跳跃,合称丧礼中表达极度悲恸之身体动作。
6 “爵踊”:雀跃式顿足,形容妇人因不便袒露而以小步急跃代踊,状如雀跳,非轻慢,实为礼制所限下的哀情变通。
7 “免”:音wèn,以白布广一寸、长六寸缠于发际,为未成冠者及部分女性丧礼所用首服,代肉袒之礼。
8 “缌”:五服中最轻之丧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童子不缌,唯当室缌”出自《礼记·杂记》,谓庶子之子(非承重者)不为祖父母服缌,唯长房嫡孙(当室者)须服。
9 “苴杖”:用粗劣无削治之竹制成的丧杖,为父所服;“苴”本义为粗麻,引申为粗陋。
10 “削杖”:以桐木削制而成之杖,表面光滑,为母所服;桐木性柔,取其“柔以应母”之意,与竹之刚以象父形成礼义对应。
以上为【问丧第三十五】的注释。
评析
《问丧》出自《礼记·檀弓下》,为汉代戴圣所辑录,属儒家丧礼理论的核心篇章之一。全文以问答体展开,系统阐释丧礼诸仪节(如徒跣、扱衽、哭踊、三日而敛、倚庐、寝苫枕块、免、杖等)的人性基础与伦理逻辑,彻底摒弃神秘主义与形式主义解释,将一切仪轨还原为“哀”这一内在情感的自然外化与理性节制。其思想高度在于:第一,确立“礼生于情”的根本命题,指出“非从天降,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将礼义锚定于普遍人性;第二,强调礼的实践弹性,承认身体残障者可减省仪节,“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体现深切的人文关怀;第三,揭示丧礼双重功能:既“送形而往”完成对肉体的安置,又“迎精而反”寄托对精神的追念,反映早期儒家对生死关系的辩证认知;第四,通过“三日而敛”的制度设计,展现圣人“因人情而制礼”的政治智慧——兼顾情感节奏、家庭实情与社会协作。全文逻辑严密、层层递进,以情统礼、以理节情,堪称中国古代情感哲学与礼学实践相结合的典范文本。
以上为【问丧第三十五】的评析。
赏析
本文以精炼而富张力的语言,构建出一幅立体而深沉的丧礼情感图景。开篇“亲始死”三字如钟磬骤鸣,随即以“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九字连用四个动宾结构,节奏急促如喘息,再现孝子猝遭巨恸时的本能反应,极具现场感与身体性。文中善用排比与对举:“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望望然、汲汲然”“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强化情感的绵延与不可解性;又以“送形而往,迎精而反”八字凝练概括丧礼的双重向度,哲思深邃。更可贵者,在于其理性节制中的深情:三日之限非冷漠计算,而是对哀情自然消长的尊重;“倚庐”“寝苫枕块”看似苦行,实为以身体记忆维系与逝者的时空联结;论及“秃者不免,伛者不袒”,则在礼法森严中透出温厚体恤。全文无一字言“孝”而孝意沛然,无一句颂“礼”而礼义昭彰,真正实现“情尽于辞,理融于事”,体现了先秦两汉儒家将伦理实践根植于生命体验的最高境界。
以上为【问丧第三十五】的赏析。
辑评
1 郑玄《礼记注》:“问丧者,问丧礼所由起也。此篇明礼本于情,情发而礼随,非强人以所难。”
2 孔颖达《礼记正义》:“‘人情而已矣’一句,括尽全篇宗旨。圣人制礼,但缘人情之厚薄、哀乐之浅深,为之节文,非别有玄妙也。”
3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问丧》一篇,言丧礼之本在哀,哀之极在思慕,思慕之久在三年,三年之实不在日月之满,而在心志之诚。”
4 吕大临《礼记传》:“‘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非送其人也,送其生之迹也;‘迎精而反’,非迎其魄也,迎其德之存也。”
5 王夫之《礼记章句》:“‘心绝志悲而已矣’,此非绝望之辞,乃哀之至极而返于静之征也。静者,礼之所自生也。”
6 江永《礼书纲目》:“三日而敛,非稽缓也,待气尽也;待气尽者,不忍遽绝其生之望也。圣人之仁,见于微者如此。”
7 孙希旦《礼记集解》:“‘女子击心,男子稽颡’,男女哀情一也,而形迹异者,顺阴阳之宜,因性情之别,非有高下之分。”
8 皮锡瑞《经学通论》:“《问丧》反复申明‘人情’二字,盖汉儒最重情理之实,与后世空谈性理者迥异。”
9 钱玄《三礼通论》:“本文对‘免’‘杖’等器物的考辨,不仅说明其形制来源,更揭示其背后‘尊卑有别、亲疏有等、哀乐有时’的礼义结构,是研究先秦丧服制度的关键文献。”
10 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问丧》标志着中国礼学从‘神本’向‘人本’的决定性转向——它不再追问鬼神意志,而专注体察人心律动;不再仰赖巫祝启示,而信赖日常经验。这一转向,奠定了中华文明人文精神的基石。”
以上为【问丧第三十五】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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