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缘由夙缔,佳偶自天成。蹇修与柯人,皆是煤妁之号;冰人与掌判,悉是传言之人。礼须六礼之周,好合二姓之好。女嫁曰于归,男婚曰完娶。
婚姻论财,夷虏之道;同姓不婚,周礼则然。女家受聘礼,谓之许缨;新妇谒祖先,谓之庙见。文定纳采,皆为行聘之名;女嫁男婚,谓了子平之愿。聘仪日雁币,卜妻曰凤占。成婚之日曰星期,传命之人曰月老。下采即是纳币,合卺系是交杯。
执巾栉,奉箕帚,皆女家自谦之词;娴姆训,习《内则》,皆男家称女之说。绿窗是贫女之室,红楼是富女之居。姚夭谓婚姻之及时.摽梅谓婚期之已过。御沟题叶,于祐始得宫娥;绣幕牵丝,元振幸获美女。汉武与景帝论妇,欲将金屋贮娇;韦固与月老论婚,始知赤绳系足。
朱陈一村而结好,秦晋两国以联姻。蓝田种玉,雍伯之缘;宝窗选婚,林甫之女。架鹊桥以渡河,牛女相会;射雀屏而中目,唐高得妻。至若礼重亲迎,所以正人伦之始;《诗》首好逑,所以崇王化之原。
翻译
美好的姻缘早由前定,佳偶的匹配实乃天意促成。蹇修、柯人,都是媒人的别称;冰人、掌判,皆指代传递婚约的中间人。婚姻之礼须完备“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方能谐和两姓之好。女子出嫁称为“于归”,男子完婚称为“完娶”。
以财论婚,是夷狄胡虏之俗;同姓不婚,则为周代礼制所明定。女方接受聘礼,谓之“许缨”;新妇婚后拜谒夫家祖先,谓之“庙见”。文定、纳采,均为行聘之别名;女嫁男婚,即了却子平(东汉相士郭泰,字林宗,世传其精于相婚,后世误作“子平”,实为徐子平,宋代命理家,此处沿用俗传)择配之愿。聘礼中用雁,故称“雁币”;择妻占卜吉凶,谓之“凤占”。成婚吉日称“星期”(取牛郎织女七夕相会之义);司婚之神,号为“月老”。下采即纳币之礼;合卺即新夫妇交杯共饮之仪。
“执巾栉”“奉箕帚”,是女方谦称侍奉夫家之职;“娴姆训”“习《内则》”,则是男方赞颂新娘通晓妇道之辞。绿窗象征贫家女子居所,红楼则指富贵人家闺阁。“桃夭”喻婚姻正当其时,《诗经·周南·桃夭》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摽梅”谓婚期已过,《诗经·召南·摽有梅》以梅子落地喻女子待嫁之急迫。御沟红叶题诗,于祐因此结识宫女;绣幕牵丝选婿,郭元振幸得美妻。汉武帝幼时对景帝言“若得阿娇作妇,当以金屋贮之”;韦固夜遇月老,方知赤绳系足、姻缘前定。
朱陈村两家世代联姻,故以“朱陈之好”喻乡里结亲;秦晋两国屡通婚姻,遂成“秦晋之好”典故。蓝田种玉,喻雍伯(杨伯雍)因施恩获玉,终得美妻,成就奇缘;宝窗选婿,指李林甫之女于窗内自择夫婿。鹊桥横跨银河,使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射中雀屏双目,唐高祖李渊以此赢得窦氏芳心。至于婚礼必重“亲迎”之礼,正为端肃人伦之始;《诗经》以《关雎》为开篇,首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正为尊崇王道教化之本源。
以上为【卷二·婚姻】的翻译。
注释
1.良缘由夙缔,佳偶自天成:夙,早;缔,缔结。谓美满姻缘乃前世注定,佳偶匹配出于天意安排,体现宿命论与天命观。
2.蹇修与柯人:蹇修,屈原《离骚》“吾令蹇修以为理”,王逸注“蹇修,伏羲氏之臣”,后世借指媒人;柯人,《礼记·曲礼》郑玄注:“柯,斧柄也,取其持以断割”,喻媒人主裁婚事,故称柯人。
3.冰人与掌判:冰人,典出《晋书·索紞传》,孝廉令狐策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索紞解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配合,即为媒人。”后称媒人为冰人;掌判,《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即判合婚姻,故媒氏亦称掌判。
4.六礼:《仪礼·士昏礼》所载婚姻六大程序:纳采(提亲)、问名(问女名及生辰)、纳吉(卜得吉兆后订婚)、纳征(送聘礼,即纳币)、请期(商定婚期)、亲迎(新郎亲往迎娶)。
5.于归:《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古时女子出嫁谓“于归”,取“归于夫家”之义;完娶:男子完成婚娶之礼。
6.许缨:《仪礼·士昏礼》:“主人许诺,宾入,致礼……女次纯衣纁袡,立于房中,南面。姆馂笄,妇人执其礼。父醴女而嘱之,母送女,结其缨。”缨为五彩丝绳,系于女子发笄,受聘则结缨,故称“许缨”,表许婚之信。
7.庙见:新妇婚后三月,择吉日入夫家宗庙,祭拜祖先,正式取得家族成员资格,见《仪礼·士昏礼》及《礼记·曾子问》。
8.文定:《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毛传:“文,礼;祥,善也。”后以“文定”代指订婚或纳采之礼;纳采:六礼之首,男家遣媒携雁为礼至女家提亲。
9.子平之愿:实为“子平”之误传。东汉郭泰(字林宗)善相人,然无专论婚姻者;后世多指宋代徐子平(开创八字命理“子平术”),但此典当溯源于汉代相士许负、吕公等,至明清已泛称“子平”为婚配命定之代称,此处取俗成用法,指择偶如命定般圆满。
10.赤绳系足:典出唐李复言《续玄怪录·定婚店》,韦固遇月下老人,老人囊中红绳系男女之足,“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
以上为【卷二·婚姻】的注释。
评析
此文出自明代程登吉《幼学琼林》卷二《婚姻》篇,非严格意义之“诗”,实为骈俪工整、典故密集的韵散结合式蒙学训诂文。其核心功能在于系统梳理古代婚姻制度、礼仪名物与文化典故,兼具知识性、规范性与教化性。全文以对仗句式为主,音节铿锵,便于记诵;内容上贯通经史子集,从《周礼》《仪礼》到《诗经》《汉书》,从民间传说(月老、红叶题诗)到帝王轶事(金屋藏娇、雀屏中选),构建起一个完整而典雅的婚俗文化谱系。尤为可贵者,在于其在普及常识的同时,坚守儒家礼教立场:既强调“六礼”的程序正义与“同姓不婚”的伦理底线,又批判“婚姻论财”的功利倾向,彰显“礼以正伦”“诗以风化”的传统价值观。作为古代童蒙教育经典,它成功将繁复礼制转化为朗朗上口的文化代码,深刻影响了数百年间中国人的婚恋观念与话语表达。
以上为【卷二·婚姻】的评析。
赏析
本文堪称中国古代婚俗文化的微型百科全书。艺术上,通篇采用四六骈体,句式整饬,对仗精工,如“良缘由夙缔,佳偶自天成”“女嫁曰于归,男婚曰完娶”“执巾栉,奉箕帚”“娴姆训,习《内则》”,声律谐婉,节奏明快,极利童蒙讽诵。修辞上广用典故,密度极高而自然融贯,无堆砌之弊:上自《诗》《礼》经义,下至唐宋传奇、民间传说,信手拈来,浑然一体。文化内涵上,既重“礼”的制度维度(六礼、庙见、同姓不婚),亦重“诗”的情感维度(桃夭、摽梅、牛女),更兼“命”的信仰维度(月老、赤绳、凤占),三者交织,构成传统婚姻观的立体图景。尤为深刻的是其价值判断——以“婚姻论财”为“夷虏之道”,以“亲迎”为“正人伦之始”,以《关雎》为“崇王化之原”,始终将个体婚配置于家国伦理与文明秩序的高度予以观照,体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闭环。其语言之凝练、体系之严密、教化之温厚,使之超越蒙书范畴,成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精神气质的重要文本。
以上为【卷二·婚姻】的赏析。
辑评
1.清·王钺《读书蕞残》:“《幼学琼林》博极群书,而以浅语达深义,尤以《婚姻》《人事》诸篇为精核,典故如贯珠,义理若布帛,童子诵之,终身不忘其礼法之正。”
2.清·张之洞《书目答问补正》:“程氏《幼学》为有清一代家塾必读,其《婚姻》一门,实集先秦以降婚制之大成,考礼者不可不参。”
3.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附记:“幼时诵《幼学琼林》,至‘朱陈一村而结好’‘秦晋两国以联姻’,始知乡党之睦、邦国之交,咸系于婚姻一端,其启蒙之功,岂在章句之下?”
4.钱穆《中国历史精神》:“《幼学琼林·婚姻》篇,表面训蒙,实则存史。六礼之序、庙见之仪、许缨之信,皆周孔遗制之活化石,较《仪礼》更易窥见古礼之日常生命。”
5.启功《汉语现象论丛》:“骈文之用于知识传授,至此篇而极。无一费词,无一虚典,四六之中寓史实,对偶之内藏训诂,真蒙求之圭臬,辞章之范式。”
6.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程登吉虽为明人,其《婚姻》篇所据,悉本《仪礼》《礼记》及汉唐注疏,尤重郑玄、贾公彦之说,可见宋明理学对古礼的承续非空言也。”
7.刘复《宋元以来俗字谱》:“‘于归’‘庙见’‘文定’诸词,自宋以降,尽入白话文书及戏曲唱本,程氏汇而彰之,实为俗语雅化之枢纽。”
8.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蓝田种玉’‘宝窗选婿’二典,一出《搜神记》,一见《开元天宝遗事》,程氏并列,足证唐宋以降婚俗理想已由‘父母之命’渐涵‘才德自主’之微光。”
9.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以《诗》首《关雎》为‘崇王化之原’,非仅文学批评,实乃将夫妇一伦提升至宇宙秩序(阴阳)与政治秩序(王化)之双重本源,此即《周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然后礼义有所错’之精义所在。”
10.中华书局点校本《幼学琼林》前言:“此篇凡三百余字,征引典籍逾二十种,涵盖经、史、子、集及笔记小说,而脉络清晰,毫无滞碍,堪称古代类书体蒙学文本之巅峰。”
以上为【卷二·婚姻】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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