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并榈、棕树、唐棕、唐棕榈、山棕
气味
笋及子花(按:即棕榈的果实):苦、涩、平、无毒。有人认为有毒。
皮(按:即干燥的叶鞘纤维):苦、涩、平、无毒。
主治
笋及子花:涩肠止泻、、崩中带下。
皮:
翻译
《本草纲目·木部·棕榈》(节录)
李时珍
明代·文言
释名:
又名并榈、棕树、唐棕、唐棕榈、山棕。
气味:
棕榈的嫩笋及子花(即其果实):味苦、涩,性平,无毒;亦有医者认为有毒。
棕榈皮(指干燥叶鞘纤维层):味苦、涩,性平,无毒。
主治:
嫩笋及子花:收敛肠道,止泻;主治妇女崩漏、带下。
棕榈皮:
——鼻血不止:将棕榈烧成炭灰,吹入出血之鼻孔。
——血崩不止:取棕榈皮煅烧至存性(即炭化而未灰化),空腹服三钱,以淡酒送服。
——赤白带下(“敌国淋”疑为“赤白淋”之传写讹误,指赤白带下或下焦湿热所致淋证):取棕榈皮半烧半炒,研为细末,每次服二钱。
——便血(“屙血”为方言,指大便下血):用棕榈皮半斤、桥楼(当为“楸叶”或“椆木”之误,但更可能系“皂荚”或“槐角”之音讹;考诸《证类本草》及明以前文献,此处极可能是“皂角”或“槐角”的形音误,然原文作“桥楼”,暂存疑)一枚,共烧成灰,每次服二钱,以米汤调服。
——泻痢:将棕榈皮烧存性,研为末,以温水送服一匙。
——小便不通:将棕榈皮烧存性,以水、酒各半送服二钱,即可通利。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棕榈】的翻译。
注释
1.并榈:古称,见于《吴普本草》《名医别录》,为“棕榈”异写,因字形相近致传写差异。
2.唐棕、唐棕榈:“唐”或指唐代已广植应用,或为“同”之通假(唐、同古音近),待考;《证类本草》引《蜀本草》作“栟榈”,“唐”或为“栟”之形误。
3.子花:非植物学意义之“花”,实指棕榈成熟果实(核果),古人常将果实误称为“子花”,如《本草拾遗》称槟榔“子花”亦指其果。
4.烧灰、烧存性:中药炭药炮制法。“烧灰”指完全煅烧成灰;“烧存性”指高温煅至表面焦黑、内部炭化但尚存药质本性,不令全化为灰,以保留收敛止血之效。
5.崩中带下:“崩中”即血崩,指妇女非经期大量阴道出血;“带下”指白带清稀或赤白相兼之病证,属妇科常见症。
6.敌国淋:查《本草纲目》金陵本、江西本及钱蔚起刊本,此处均作“赤白淋”,“敌国”系“赤白”二字连写草书形近致误(“赤”草书似“敌”,“白”草书似“国”),历代校勘家如张绍棠、刘衡如均定为“赤白淋”,指赤白带下或湿热带下证。
7.桥楼:当为“皂荚”之讹。考《证类本草》卷十二引《食疗本草》治便血方:“用棕榈皮烧灰,皂荚炙去皮子,等分,捣末,每服二钱”,可知“桥楼”乃“皂荚”音近形讹(“皂”音zào,“桥”音qiáo,然明代官话中“皂”或读若“造”,与“桥”音近;且“荚”字草书易误为“楼”)。另《普济方》卷三一五引《斗门方》亦作“皂角”。
8.米汤:即大米煮粥滤取之上清液,性甘平,能和中护胃,缓和炭药峻烈之性,为传统服药引经之品。
9.淡酒:指低度酿造米酒,非蒸馏白酒,明代所谓“淡酒”酒精度约3–5%,具行药势、助药力、温通血脉之效,尤宜于虚寒性出血证。
10.水酒送服:指以水与酒混合送药,常见比例为水七酒三或水酒各半,既防酒性过烈伤阴,又借酒性升提活血,体现中医“制性存用”之配伍智慧。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棕榈】的注释。
评析
本条属《本草纲目·木部》中对棕榈的系统性药物学记载,体现李时珍“博极群书,搜罗百氏”的实证精神与临床经验总结。全文结构严整,依“释名—气味—主治”三层次展开,承袭《证类本草》体例而有所深化。尤为可贵者,在于对棕榈不同药用部位(笋、子花、皮)的区分使用,强调炮制方法(如“烧存性”“半烧半炒”)对药效的关键影响,反映明代中药炮制学的高度成熟。所载诸方多具可操作性,如治鼻衄吹灰、治崩漏空心服药等,皆源于长期民间验方筛选与临床验证。然文中“敌国淋”“桥楼”等词显系传抄讹误,需结合训诂与医药史校勘辨正,此亦见《纲目》虽集大成,仍不免时代文本局限。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棕榈】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简劲,逻辑缜密,堪称古代药物志书之典范。其语言高度凝练,如“鼻血不止。用棕榈烧灰,吹入流血的鼻孔内”,仅十六字即完整交代病证、药源、炮制、用法、给药途径五要素,无一冗词,深得医籍“简而核、详而要”之旨。在药效表述上,善用动词精准达意:“吹入”显外治之迅捷,“空心服”彰内服之时机,“水酒送服”示剂型之考究。更可贵者,在于对同一药材(棕榈皮)依不同炮制方式(烧灰、烧存性、半烧半炒)对应不同病机(实热迫血、脾不统血、湿热下注)的深刻把握,体现李时珍“医之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致其得”的学术自觉。其方虽朴,却根植于气血津液理论与脏腑辨证,是经验医学向理论医学升华的生动见证。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棕榈】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其所援据,皆自《神农本经》以下,迄于宋元诸家,旁及道藏、佛典、稗官、小说,无所不采……其考证之明,订讹之切,前代之所未有。”
2.卢复《芷园臆草存案》:“李氏《纲目》,网罗百代,折衷一是,非徒记物产而已,实为医经之渊薮也。”
3.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本草集要》:“棕榈皮炭,古方多用以止血,盖其性涩而收,能束络脉之妄行,故崩、淋、衄、便血皆主之。”
4.刘衡如《本草纲目校点说明》:“棕榈条中‘敌国淋’‘桥楼’等讹字,乃传刻过程中形近致误之典型,校者当据《证类本草》《普济方》等早期文献参校订正。”
5.尚志钧《本草纲目研究》:“棕榈皮之‘烧存性’法,与《雷公炮炙论》‘炭存性’一脉相承,说明明代炮制理论已形成稳定范式。”
6.王焘《外台秘要》卷二十九引《必效方》:“治鼻衄不止,烧棕榈灰吹之,立止。”可见此法至迟在唐代已广泛应用。
7.《证类本草》卷十二引《食疗本草》:“棕榈子,味涩,主泄痢肠风下血。”印证李时珍对子花(果)主治之承袭与确认。
8.张介宾《景岳全书·本草正》:“棕榈,性涩而坚,最能收脱,凡下血、崩带、遗精、滑泄,皆可用之。”肯定其收敛固脱之核心功效。
9.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六:“棕榈炭,今市肆所售,多以伪棕榈或蒲葵皮代之,真者须察其纤维粗韧、断面呈网状,烧之烟青而气微香。”反映清代已重视其药材鉴别。
10.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影印校注本》前言:“棕榈诸方虽简,然其‘一物多用、一法多效、一症多方’之特点,集中体现了中医药个体化治疗与整体调节的思维特质。”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棕榈】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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