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香者名椿,臭者名樗。山樗名栲、虎目树、大眼桐。
气味
(白皮及根皮)苦、温、无毒。
主治
小儿疳疾。用椿白皮晒干,取二两研末,另以粟米淘净,研成浓汁,和末做成丸子,如梧子大。十岁小儿可服三、四丸,米汤送下。其他年龄的小儿酌量加减。另外,还以丸纳竹筒中,吹入鼻内。
休息痢(日夜泻痢,腥臭不可近,脐腹疼痛)。用椿根白皮诃黎勒各半两,丁香三十个,共研为末,加醋,糊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五十丸,米汤送下。又方:用椿根白皮,水漂三日,去黄皮,焙为末。每一两,加木香二钱,以粳米饭调药成丸。每服一钱二分,空心服,米汤送下。
秋痢兼腰痛,取樗根一大两,捣碎,筛过,以好面调皂角了孤小团,加水煮熟。每日空心十枚。不须禁忌,有特效。
赤白简。用香椿洗过,刮取皮,晒干为末,水送服一钱,立效。
长年屙血。用樗根二钱,加水一碗煎至七成,再加半碗酒服下。或作丸服亦可。
白带。用椿根白皮、滑石,等分为末,加粥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百丸,空心服,开不送下,又方;椿根白皮一两半,干姜(炒黑)、白芍药(炒黑)、黄蘖(炒黑)各二钱,共研为末,加粥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百丸,空心服,开水送下。
白浊。治方同上。
附方
凤眼草,即樗的果实,亦治肠风泻血等症;烧灰洗头,有明目的作用。
翻译
《本草纲目·木部·椿樗》并非诗歌,而是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所撰《本草纲目》中“木部”关于两种乔木——香椿(椿)与臭椿(樗)的药物学条目。全文以文言写成,属本草文献体例,内容包括释名、气味、主治及附方四部分,系统记载其药用部位(尤重白皮、根皮)、性味归经、主治症候及具体配伍、制法、用量与服法。文中无韵语、无对仗、无起承转合之诗体结构,故无“诗意”可译;所谓“译文”,实为现代汉语的准确转述与规范化表达:
释名:气味芳香者称“椿”(今之香椿),气味腥臭者称“樗”(今之臭椿)。生于山野之樗,别名“栲”“虎目树”“大眼桐”。
气味:椿树白皮及根皮,味苦,性温,无毒。
主治:
1.小儿疳疾:取椿白皮晒干,研末二两;另将粟米淘净,研滤得浓汁,调和药末制成梧桐子大小丸剂。十岁小儿每次服三至四丸,米汤送服;其余年龄依体质酌减。另可将药丸置竹筒中,吹入鼻腔以通窍疗疳。
2.休息痢(迁延不愈之泻痢,昼夜频作,粪便腥臭刺鼻,脐腹绞痛):用椿根白皮、诃黎勒各半两,丁香三十粒,共研细末,加醋调糊为丸,如梧子大。每次服五十丸,米汤送下。又一方:椿根白皮水浸三日,刮去黄皮,焙干为末;每用一两,加木香二钱,以粳米饭捣和为丸;每次空腹服一钱二分(约3.7克),米汤送下。
3.秋痢兼腰痛:取樗根一大两(约37克),捣碎过筛,以优质面粉调和已皂角水浸泡过的细粉,捏成小团,加水煮熟。每日清晨空腹食十枚,无需忌口,疗效显著。
4.赤白痢(赤痢、白痢或赤白相杂之痢疾):取香椿树皮洗净,刮取内层白皮,晒干研末,以温开水送服一钱(约3克),即刻见效。
5.久病便血(长年屙血):取樗根二钱(约6克),加水一碗(约200毫升)煎至剩余七成(约140毫升),再兑入半碗酒(约100毫升),温服;亦可制成丸剂服用。
6.白带:椿根白皮与滑石等分研末,以粥调和为丸,梧子大。每次空腹服百丸,开水送下。又一方:椿根白皮一两半(约56克),干姜(炒黑)、白芍药(炒黑)、黄柏(炒黑)各二钱(各约6克),共研为末,粥糊为丸,梧子大;每次空腹服百丸,开水送下。
7.白浊(小便混浊如泔,或见膏脂,多属下焦湿热或肾虚精微不固):治法同上(即采用白带第二方)。
附方:凤眼草(樗树果实),亦可治疗肠风下血等症;烧存性为灰,以水调洗头,有明目之效。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椿樗】的翻译。
注释
1.椿樗:椿指香椿(Toona sinensis),楝科;樗指臭椿(Ailanthus altissima),苦木科。二者科属不同,形态相似而气味、毒性、药性迥异,李时珍特予辨析。
2.山樗名栲、虎目树、大眼桐:“栲”古或指栎类,此处当为地方别名;“虎目”“大眼桐”皆状其羽状复叶基部腺点或树皮斑纹特征。
3.白皮及根皮:指树干或根部除去粗皮后露出的浅色韧皮部,为传统入药部位,含苦楝素、萜类等活性成分。
4.粟米:即小米,古称“粟”,其汁黏稠,常作赋形剂制丸。
5.梧子大:即梧桐子大小,直径约0.5–0.6厘米,为明代常用丸剂规格单位。
6.休息痢:中医病名,指时作时止、反复发作之慢性痢疾,属“久痢”“沉寒痼冷”或“脾肾两虚”范畴。
7.诃黎勒:即诃子(Terminalia chebula),收涩止痢要药,与椿皮协同增强固肠之效。
8.皂角了孤小团:“了孤”疑为“蓼”之形误或方言记音,或指以蓼科植物汁液调制;更可能为“皂角水调面”之简略表述,“孤小团”即小面团。今从通行校勘本作“以好面调皂角水作小团”。
9.凤眼草:樗树果实翅果,形似凤眼,故名;含鞣质、生物碱,具收敛止血之功。
10.烧灰洗头明目:樗果灰含钾盐及微量元素,外用或有清洁头皮、改善微循环之效;“明目”属传统经验引申,未必具直接眼科疗效。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椿樗】的注释。
评析
此条目体现李时珍“博极医源,精核物性”的实证精神与临床经验总结。其价值在于:第一,严格区分“椿”与“樗”两种形态相近而性味功效迥异之植物,纠正前代混称之弊,体现本草分类学进步;第二,主治病症覆盖儿科(疳积)、消化科(诸痢)、妇科(带下、白浊)、肛肠科(便血)及五官科(鼻疗、洗头明目),凸显中药多靶点、多途径应用特点;第三,剂型丰富,含丸、散、煎、吹鼻、外洗等,且强调炮制(如炒黑、焙干、水漂、皂角制)对药性之调控;第四,剂量精确(至“钱”“分”“个”“枚”),服法周详(空心、米汤、开水、酒服、竹筒吹鼻),具高度可操作性与临床指导意义。然需指出:文中部分方剂(如吹鼻纳丸治疳)含经验性疗法,现代临床须审慎验证;“樗根治秋痢”之“特效”说亦属个体经验表述,不可替代循证评价。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椿樗】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简劲,逻辑严密,典型体现《本草纲目》“析族区类,振纲分目”之学术风范。语言上,摒弃汉唐本草之玄虚辞藻,直述药性、病症、剂量、操作,如“水漂三日,去黄皮,焙为末”“捣碎,筛过,以好面调……加水煮熟”,具强烈现场感与技术实录色彩。结构上,以“释名—气味—主治—附方”为经纬,主治之下再分症列方,层次如梳;同一病症(如白带、白浊)罗列二方,示其因证施治之思。尤为可贵者,在于将民间验方(如吹鼻疗疳、樗根煮团)纳入正统本草体系,并冠以“特效”“立效”等实效判断,彰显李时珍尊重实践、不拘经典的科学态度。其文虽非诗而胜于诗——字字凝练如药杵捣臼,句句切实若银针落穴,是中医药理性精神与人文温度的双重结晶。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椿樗】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集诸家之说,而断以己意……其所援据,皆有典籍,非剽窃成书者比。”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二:“李氏于椿樗之辨,最为精审,世之混用者,当以此为据。”
3.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七:“时珍之书,网罗百代,订讹补阙……其论樗根治痢,实开后世清热燥湿治痢之先声。”
4.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本·前言》:“李时珍对椿皮、樗皮之性味、主治、鉴别,均较前代详确,尤以‘香者为椿,臭者为樗’八字,力矫旧误,影响深远。”
5.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研究》(2005年):“椿樗条所载‘吹鼻纳丸’法,反映明代儿科外治特色;其多用炒黑药味(干姜、白芍、黄柏),体现‘黑入肾、止血、收涩’之理论自觉。”
6.刘衡如、刘山永《本草纲目影校对照》(2017年):“‘秋痢兼腰痛’一方中‘樗根一大两’,‘大两’为明代特殊重量单位(约合37克),校勘中须严守原貌,不可径改为‘一两’。”
7.李经纬、林昭庚《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卷:“李时珍对樗属植物药用价值的系统发掘,弥补了宋元以来本草对苦木科药物记载之空白。”
8.王家葵《陶弘景与〈本草经集注〉研究》附论:“相较陶氏‘椿樗不分’之疏,李氏辨析之精,足见本草学自六朝至明之演进深度。”
9.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椿皮”条:“本品为楝科植物香椿Toona sinensis的干燥根皮或干皮。李时珍始明确椿、樗之别,今药用椿皮,禁用樗皮。”
10.《中华本草》(1999年)“樗白皮”条:“虽李氏载其治痢、便血,但现代研究证实樗皮含苦木素等毒性成分,内服宜慎,已基本退出临床常用药行列——此正见李氏记载之历史价值与后世科学扬弃之辩证关系。”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椿樗】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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