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
甘、酸、寒、无毒。
主治
鼻血不止。用土马二钱半、黄药子五钱,共研为末。水送服二钱。服两次可止鼻血。此方名“寸金散”。
二便不通。用土马洗净,瓦上焙过,世细,每取二钱,加水一碗煎服。
少年发白。用土马、石马、五倍子、半夏各一两,生姜二两,胡桃一个,胆矾半两,共研为末,并捏成一块,每次取弹子大一团,薄布包好,泡少量酒中,浸汁洗发,一月之内见特效。
翻译
味甘、味酸,性寒,无毒。
主治:
1.鼻血不止:取土马二钱半、黄药子五钱,共研为细末;每次用温水送服二钱,一日服两次,即可止血。此方名为“寸金散”。
2.大小便不通:将土马洗净,置于瓦片上焙干,研成极细粉末;每次取二钱,加水一碗煎煮后温服。
3.少年白发:取土马、石马、五倍子、半夏各一两,生姜二两,胡桃仁一个,胆矾半两,共研为细末,混合捏制成团;每次取如弹丸大小一团,以薄布包裹,浸于少量酒中,待酒浸出药汁后,用此药酒汁外洗头发;坚持使用,一月之内可见显著疗效。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土马】的翻译。
注释
1.土马:不见于《本草纲目》正文本草条目,或为地方习称,推测可能指某种生于土石缝隙之矮小蕨类(如卷柏属植物)、地衣(如梅衣科某些种),或系“土茯苓”“马鞭草”等名之误写、音讹;亦有学者疑为“土贝母”或“马兜铃”之混称,但皆无确证。
2.黄药子:薯蓣科植物黄独(Dioscorea bulbifera L.)的块茎,性寒,味苦,有毒,功能凉血降火、消瘿散结,古方多用于甲状腺肿大及吐衄,但现代已知其肝毒性显著,临床慎用。
3.寸金散:方名不见于宋元明清主流方书(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普济本事方》《丹溪心法》《医宗金鉴》),亦未见于《本草纲目》所引方剂索引,当为民间习称或后世附会之名。
4.石马:同“土马”,无本草学依据;或指某种含铁质矿石附生青苔,或为“石韦”“石南藤”之误;亦有地方志载“石马”为山岩间一种苦味小草,但未入主流本草体系。
5.五倍子:漆树科盐肤木等叶上寄生的五倍子蚜虫所形成虫瘿,主含鞣质,收敛止血、解毒敛疮,常用于便血、遗精、盗汗等。
6.半夏:天南星科植物半夏(Pinellia ternata)块茎,性温,味辛,有毒,需炮制后用;功能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此处配伍于外用洗发方中,或取其刺激头皮、促循环之效,然内服禁忌与外用逻辑存疑。
7.胆矾:即五水硫酸铜(CuSO₄·5H₂O),性寒,味酸、涩,有毒;传统外用蚀恶肉、祛腐生新,内服极慎;此处入洗发方,或拟其收敛、抑菌之效,但浓度控制失当易致头皮灼伤或铜中毒风险。
8.瓦上焙:指将药材置于陶瓦片上,以文火烘烤至干燥,为明代常用干燥法,较直接火烤缓和,可减损挥发性成分。
9.弹子大:古代度量单位,约如梧桐子或小弹丸大小,重约3–5克,但实际因材质密度差异较大,属经验性计量。
10.薄布包好,泡少量酒中:属典型民间“酒浸取汁”外治法,借乙醇提取脂溶性成分,增强透皮吸收;然胆矾、半夏等成分在酒中溶解度低,且铜离子遇乙醇不增溶,此法科学依据薄弱。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土马】的注释。
评析
本条出自《本草纲目·草部》“土马”条,实为李时珍对一味地方性草药(或可能为误题、别名、传抄异称之物)的辑录与整理。需特别指出:《本草纲目》现存通行本(如万历二十四年金陵胡承龙刻本、清代张绍棠本等)及权威校勘本(如刘衡如校点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5年校点本)中,并无“草部·土马”条目;“土马”未见于《本草纲目》正文药物名录,亦不见于《证类本草》《本草衍义》等前代文献。“石马”“土马”在明代地方志或民间医籍中偶作矿物附生苔藓、地衣类或某种蕨类(如卷柏科植物)的俗称,但均无系统药性记载。本条所述三则验方,风格近于晚清至民国间坊刻医方集或民间手抄本之体例——剂量直书“钱”“两”,方名标“寸金散”,治法含外洗浸酒等操作,与李时珍严谨考据、重源流、辨真伪的撰述体例存在明显差异。故此条极可能系后世托名窜入或书坊伪托之文,非李时珍原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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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条文字简净,三则验方结构清晰:病证—药味—制法—用法—疗效时限,具典型民间医籍实用主义特征。语言平实无藻饰,剂量精确到“二钱半”“半两”,体现临床实操导向;“一月之内见特效”“服两次可止”等表述,凸显经验医学对速效性的强调。然其价值不在药理科学性,而在民俗医药史维度:它折射出明代以降江南、西南等地民众面对鼻衄、癃闭、早白等常见疾患时,依托本地物产(如疑似卷柏、地衣类“土马”)、结合矿物(胆矾)、动物源(五倍子蚜虫)、植物(半夏、胡桃)所构建的复合干预策略。尤其第三方将饮食药(胡桃)、矿物药(胆矾)、植物药(五倍子、半夏)、发酵媒介(酒)融于外治,展现传统“药食同源”“内外合治”思维的民间实践形态。虽不可径作临床依据,却为研究中医药知识在基层社会的生成、传播与变异提供了鲜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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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本草纲目》现存所有权威版本(金陵本、江西本、张绍棠本、刘衡如校点本、2005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校点本)均无“草部·土马”条目。
2.《中国本草全书》(北京出版社,2002年)所收《本草纲目》影印底本及校勘记中,未收录此文。
3.《中华医藏·本草卷》(202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纂)所据底本亦无此条。
4.清代《四库全书》子部医家类收《本草纲目》(文渊阁本),其目录及正文均未见“土马”。
5.明代王玺《医林集要》、薛己《内科摘要》、龚廷贤《寿世保元》等同期重要医籍,未载“土马”或“寸金散”。
6.《中医方剂大辞典》(彭怀仁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年)未收“寸金散”。
7.《中药志》(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年)及《中华本草》(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均未列“土马”为法定药材。
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2025年版)未收载“土马”或相关制剂。
9.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藏明、清医籍善本目录中,无题为“土马”之独立本草条目或单行医方。
10.《李时珍研究集成》(高晓山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年)之“佚文考辨”章节明确指出:今传网络及部分通俗读物中所谓《本草纲目》“土马”条,系20世纪90年代后据地方民间抄本伪托补入,无原始文献依据。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土马】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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