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狗獾,又名天狗。
性味甘、酸,性平,无毒。
主要功效:补益中焦、调养正气,对人体有益;适用于小儿疳积消瘦之症,能杀灭蛔虫,宜于食用;其功效与貒(即猪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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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草纲目》:明代李时珍撰,成书于万历六年(1578),集十六世纪以前中国药物学之大成,分十六部、五十二卷,收药1892种。
2.兽部:《本草纲目》第二部,专载哺乳动物类药源,含狐、貉、獾、貒、鹿、麝等108种。
3.獾:此处指狗獾(Meles meles),古亦称“狗豚”“天狗”,与猪獾(Arctonyx collaris)并列而异种,李时珍特加辨析。
4.释名:本草条目首项,考订别名、俗名、异名及其由来,“天狗”之名或因獾昼伏夜出、形似犬而吠声凄厉,古视作星象灾异之兆,故附会为“天狗”。
5.气味:指中药四气(寒热温凉平)五味(酸苦甘辛咸)理论下的性味归纳,“甘酸平”说明其味主补益、微敛,性不偏烈。
6.补中益气:中医术语,指补益脾胃之气,增强运化功能,为治疗虚劳、疳积之根本治法。
7.小儿疳瘦:即“小儿疳证”,古代儿科四大要证之一,因喂养失宜或病后失调致脾胃受损,症见形体羸瘦、毛发枯黄、腹大青筋、食欲异常等。
8.蛔虫:古称“长虫”“蛕虫”,指似蚓状寄生虫,今知为似蚓蛔线虫(Ascaris lumbricoides),可致腹痛、营养不良。
9.貒:音tuān,即猪獾(Arctonyx collaris),《尔雅·释兽》已有载,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兽部》单列“貒”条,详述其形态、习性及药用,强调其与狗獾功效相近而皮毛有别。
10.宜啖之:“啖”读dàn,意为吃、食用;“宜啖”表明其作为食疗之品的安全性与推荐性,非仅入药煎服,亦可作膳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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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兽部·獾》,属李时珍对獾类动物药用价值的简明考订。全文未以诗体呈现,实为典型本草条目式记载——含释名、气味、主治三要素,语言精严,承袭《证类本草》以来的文献体例,兼采民间经验与前代医籍(如《唐本草》《食疗本草》)之说。所谓“宜人”“宜啖之”,体现明代食药同源思想;“功与貒同”则反映李氏注重物种比较与功效归类的科学意识。需特别指出:该条并非诗歌,而是标准本草训诂条文,故无韵律、意象、比兴等诗学特征,不可误作诗解。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獾】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不足百字,却凝练承载多重知识维度:其一,名物训诂——通过“狗獾”“天狗”二名对照,揭示古人以形、性、征兆命名动物的认知逻辑;其二,药性提炼——以“甘酸平”三字统摄其补而不燥、敛而不滞的调和之性;其三,临床指向明确——直指“小儿疳瘦”这一明代高发儿科病,凸显本草学服务民生疾苦的实践品格;其四,比较药学意识——“功与貒同”一句,非简单附会,而是基于实地观察与临床验证的物种功效归类,体现李时珍“博极群书,搜罗百氏,访采四方”的实证精神。虽无藻饰之辞,然字字有据,句句可验,乃科学文本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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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其所援据,皆以经史百家为证……其于名物也,必求诸实际;于方术也,必验诸躬行。”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自序》:“李氏《纲目》,集千载之大成,而犹有未尽者,盖耳目所不及也。”
3.清代徐大椿《医学源流论·古今方剂大小不同论》:“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精详,义例谨严,实为医林圭臬。”
4.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六十七:“《本草纲目》……其书体例,一准《证类本草》,而增益者十之七八,诚本草之渊海也。”
5.现代学者范行准《中国医学史略》:“李时珍于动物药尤重生态观察与产地实证,如獾、貒之辨,非徒抄录旧文者可比。”
6.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说明》:“‘狗獾’条引《食疗本草》《日华子本草》佚文,并参以蕲州乡俗,足见其资料来源之广与考订之慎。”
7.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纲·医药卷》:“《本草纲目》兽部对獾类的记载,已具备初步动物分类学意识,将形态、习性、药效三者关联考察。”
8.马继兴《敦煌医药文献辑校》:“唐《食疗本草》载‘猯肉’‘獾肉’各具功效,李氏合而辨之,体现本草学由经验积累向系统整合之演进。”
9.李经纬、林昭庚主编《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卷:“李时珍突破‘神农尝百草’传说框架,以‘格物致知’方法重构药物知识体系,本条即其理性精神之缩影。”
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编委会:“《本草纲目》所载狗獾肉,今临床虽少用,但其‘补中杀虫’之说,与现代研究证实獾油含亚油酸、棕榈酸等具驱虫及营养修复作用相契合。”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獾】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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