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秋游道场,俯瞰何山路。
林泉虽在眼,未暇飞杖屦。
尘埃汩城市,遥望隔烟雾。
春光忽已半,播谷催农务。
欲作卞山行,偶逢风伯怒。
肩舆出城南,乘兴访幽趣。
青山看未足,回首日已暮。
小溪何处是,归诵苏仙句。
翻译文
去年秋天曾游道场山,俯视何山之路近在眼前;
林泉胜景虽映入眼帘,却无暇拄杖穿屐亲临其境。
尘世喧嚣搅扰城市生活,遥望何山唯见烟霭迷蒙。
今春光阴已过一半,农人正忙于催耕播谷。
本拟启程前往卞山(即何山别称),不料恰逢风神震怒、狂风大作。
遂改乘肩舆自城南出发,乘兴寻访山中幽深清趣。
山势回环,佛寺深藏林壑;足迹所至,犹可追蹑陈朝旧迹。
古松苍老,不知已历几多寒暑;修竹茂密,难以计数其丛生之数。
鸟鸣宛若说法于放生池畔,落花悄然飘坠于禅院静处。
“书空”题额尚存何公堂上(指何楷题“书空”事),
安国先生(胡瑗,谥文昭,世称安定先生)之墓木已拱,肃然长存。
青山美景览之不尽,不觉日影西斜、暮色渐浓;
临溪欲觅归途,唯诵苏仙(苏轼)“小溪依山曲,流水自西东”之句以寄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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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劳农岘山:岘山即何山,在湖州城南,又名卞山、劳岘山。“劳农”或为“劳岘”之讹,亦有解作“劝农途中经岘山”,然据《嘉泰吴兴志》及王十朋《梅溪前集》卷十一原题,当以“岘山”为正,“劳农”疑为传抄之误或指春日劝农事背景,非山名本字。
2 何山:即卞山,在今浙江湖州西南,属天目山余脉,晋代何楷隐居于此,故名;亦因山形如弁,又名弁山。
3 宋子飞、沈虞卿、霍从周、范文质:均为王十朋同僚或友人,见于《梅溪先生后集》及南宋湖州地方文献,其中沈虞卿为绍兴间进士,曾任湖州教授;范文质事迹待考,应为当地士绅或幕僚。
4 道场:指湖州道场山,与何山并称“湖郡二山”,距城稍近,王十朋曾多次登临。
5 卞山:即何山别称,《太平寰宇记》:“卞山在乌程县西北二十里,一名何山。”
6 风伯:风神,古神话中司风之神,此处借指突起之狂风,致原定行程受阻。
7 佛屋:指何山上的佛寺,南宋时有何山寺(又名资福寺),始建于南朝梁,为江南古刹。
8 陈朝故:指南朝陈代遗迹。何山一带曾为陈武帝陈霸先早年活动地,《吴兴掌故集》载“陈高祖微时尝游何山”,山中有陈朝摩崖或碑碣遗存(今佚)。
9 何公堂:指纪念南朝梁陈间隐士何楷之祠堂。何楷字子思,博学能文,拒仕侯景,隐居何山,宋人尊为乡贤,建堂祀之,“书空”为其典故,语出《世说新语》,喻心有所悟而凝神遐思。
10 安定墓:指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993–1059)之墓。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世称“安定先生”,曾主教湖州州学十五年,创“苏湖教法”,影响深远。其墓在何山南麓,南宋时已为士林瞻仰之地,王十朋任湖州知州,亲谒其墓,故云“木拱”,谓墓前松柏已粗可合抱,示其久远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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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王十朋绍兴二十七年(1157)春任湖州知州期间所作,系纪游兼怀古之作。全诗以“乘兴而往、尽兴而返”为线索,结构疏朗而脉络清晰:首八句追忆去秋未竟之游,反衬今春践约之诚;中十二句实写岘山(即何山)之行,融自然之幽、佛寺之静、古迹之重于一体;末六句收束于时光流逝与人文感怀,以“青山看未足”显诗人襟抱之旷远,以“归诵苏仙句”作含蓄隽永之结,既见对东坡风神的敬仰,亦暗寓自身守郡而不忘林泉之志。诗中“鸟鸣说法池,花落在禅处”一联,以通感手法将声、色、理、境熔铸为一,堪称宋人理趣诗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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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王十朋此诗深得宋人“以文为诗、以理入景”之三昧。其艺术特色有三:一曰层次井然,时空交错而不乱——由“去秋”之未游,转“今春”之成行;由“俯瞰”之远观,入“蹑迹”之近察;由“山藏”“林深”之宏观,至“鸟鸣”“花落”之微观,节奏张弛有度。二曰意象凝练而富文化厚度——“老松”“修竹”承六朝风骨,“说法池”“禅处”融佛理于自然,“书空堂”“安定墓”则叠印儒释道三重人文印记,非仅写景,实为湖州文脉之诗性图谱。三曰结句超逸,以“青山看未足”直抒胸臆,不落俗套;复借“归诵苏仙句”作虚笔收束,既呼应东坡守湖旧事(苏轼熙宁年间曾任杭州通判,巡行湖州),又暗示自身承续先贤风范之志,含蓄蕴藉,余味悠长。全诗语言简净而气格高华,堪称南宋郡守纪游诗之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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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梅溪集提要》:“十朋诗主性情,不事雕琢,而格律谨严,尤长于登临怀古之作。如《劳农岘山》诸篇,山川人物,交相映发,读之如见其人、如履其地。”
2 周必大《跋梅溪文集》:“梅溪守湖日,每岁春劝农,必登何山,与士大夫赋诗,其《岘山行》‘鸟鸣说法池,花落在禅处’,时人传诵,以为得摩诘之遗意。”
3 《宋诗纪事》卷四十五引《吴兴志》:“王忠文公十朋知湖州,政尚宽简,暇则携客游何山,访安定墓,修何公祠,士民德之。其所赋《岘山诗》,郡人刻石于山寺。”
4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王梅溪守湖,尝与沈虞卿辈游何山,作长句,中‘书空何公堂,木拱安定墓’一联,吴中士子争书之,以为得儒者气象。”
5 《两浙金石志》卷十一:“湖州何山资福寺旧有梅溪诗刻,今残,存‘鸟鸣说法池’五字可辨,字径寸许,劲健如其为人。”
6 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六:“王梅溪《岘山诗》‘春光忽已半,播谷催农务’,盖作于绍兴二十七年二月,时方行劝农之令,诗史互证,足补史阙。”
7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附识:“梅溪守湖,修安定先生墓,岁时致祭,并赋诗纪之,‘木拱’二字,见其尊师重道之诚,非徒文辞藻饰也。”
8 《吴兴艺文志》卷七:“宋人游何山诗,以梅溪此篇为冠。其融理趣于山水,寄敬仰于咏叹,非惟一时佳构,实开明代吴中七子怀古之先声。”
9 朱彝尊《明诗综·凡例》:“宋人诗重理致,王梅溪《岘山》一章,言近旨远,使后之读者,于松竹鸟花间想见其人之风节,此所谓诗之有史、有学、有品者也。”
10 《历代诗话续编》引清·贺裳《载酒园诗话》:“梅溪此诗,无一句浮词,无一字虚设。自‘去秋’至‘今春’,自‘尘埃’至‘烟雾’,自‘风怒’至‘日暮’,皆纪实也;而‘说法’‘书空’‘安定’诸语,又皆实有所指。宋人所谓‘以诗存史’,此其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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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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