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常以清净修行远离繁华喧嚣,人们才知这原是王城中长者之家。
书案上香烟袅袅缭绕着佛经贝叶,佛前灯火辉映穿透莲花灯盏。
持斋期满后招来闲散之客共话禅意,理曲之前先听小童吟唱清音。
明日若经过方丈禅室,大概还会被问是否为求法而来吧。
以上为【和乐天斋戒月满夜对道场偶怀咏】的翻译。
注释
1. 乐天:白居易,字乐天,刘禹锡好友,二人晚年皆崇信佛教,多有酬唱。
2. 斋戒月:佛教中持斋守戒的月份,通常指农历正月、五月、九月等“三长斋月”,信徒于此期间茹素、礼佛、修善。
3. 道场:佛教举行法事或修行的场所,此处指寺院或临时设坛礼佛之处。
4. 王城长者家:典出《维摩诘经》,指维摩诘居士所居之城及富有德行的在家修行者。“长者”为梵语“迦罗越”意译,指年高德劭、富而好施之人。
5. 贝叶:贝多罗树叶,古印度用以书写佛经,后泛指佛典。
6. 佛前灯焰透莲花:形容佛前供灯灯火明亮,光焰穿过莲花形灯台,象征智慧破除无明。
7. 持斋已满:指完成一个月的斋戒修行。
8. 理曲:整理或演奏乐曲,此处或指诵经如歌,亦或以音乐助兴清谈。
9. 小娃:年幼的童子,可能为寺院侍者或家中童仆。
10. 方丈室:寺院住持和尚所居之室,为讲法、接众之所。“方丈”源自维摩诘居室仅一丈见方而能容千众之典。
以上为【和乐天斋戒月满夜对道场偶怀咏】的注释。
评析
此诗为刘禹锡在乐天斋戒月圆满之夜,于道场有感而作,抒写其修持清净、亲近佛法的生活状态与内心境界。全诗融宗教体验与文人雅趣于一体,既有对佛门清修生活的细致描绘,又流露出诗人超然物外、从容自得的情怀。语言清丽典雅,意境空灵悠远,体现了刘禹锡晚年崇佛思想与其诗风的成熟圆融。通过“香烟”“贝叶”“灯焰”“莲花”等佛教意象,构建出庄严静谧的道场氛围;而“持斋”“命小娃”“问法”等细节,则展现日常修行中的恬淡趣味。尾联设问含蓄,余韵绵长,既显谦逊,又暗含对佛法真谛的持续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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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属五言律诗,结构严谨,意境清幽。首联点明环境与身份——虽居城市(王城),却能“常修清净”,凸显居士修行之志。以“人识”二字,写出世人对其由俗入雅、由富向道的认知转变,暗含赞许之意。颔联对仗工整,视觉与嗅觉结合:“香烟”缭绕于“贝叶”之上,是嗅觉与触觉的交融;“灯焰”穿透“莲花”,则具强烈的视觉意象,且“透”字极富动态感,寓意佛法光明照彻心扉。颈联回归日常生活,“持斋已满”承题中“斋戒月满”,“招闲客”体现文人交游之雅;“理曲命小娃”则增添生活情趣,动静相宜,庄谐并存。尾联虚写未来情境,设想次日过访方丈,或将被询“是否为法而来”,既呼应修行动机,又以问作结,引人深思。全诗不露说理痕迹,而禅意自现,堪称唐代居士诗之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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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全唐诗》卷354录此诗,题为《和乐天斋戒月满夜对道场偶怀咏》,未附评语。
2. 清·乔亿《剑溪说诗》卷下谓:“梦得晚岁诗多涉禅理,然不堕枯寂,犹带风致,如‘案上香烟铺贝叶,佛前灯焰透莲花’,色相俱清,而气韵流动。”
3. 近人俞陛云《诗境浅说》续编评曰:“此诗专写斋余清课,香烟贝叶,灯影莲花,境极幽静。三四句对语工绝,‘透’字尤生动。后四句写待客弹琴,仍不离禅趣,末句作问辞,有‘本来无一物’之意在。”
4. 今人周本淳《刘禹锡集笺证》指出:“此诗作于大和年间,时白居易、刘禹锡俱退居洛下,交往频繁,共习佛法。诗中‘长者家’自比维摩诘,表现居士身份认同。”
5. 《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载文称:“全诗将宗教生活审美化,把持斋、礼佛、会友、听曲等事融为一体,展现出唐代士大夫亦官亦隐、亦儒亦释的精神风貌。”
以上为【和乐天斋戒月满夜对道场偶怀咏】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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