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在金銮殿里书写后剩下的残纸,我特意讨来送给远在荆州的元判司(即元稹自己)。实在不忍心随意使用这些纸张,一半用来封寄京城的书信,一半用来题写诗篇。
以上为【书乐天纸】的翻译。
注释
1. 书乐天纸:意为“书写在白居易所赠纸上的诗”。乐天,白居易字乐天。此诗是元稹收到白居易从翰林院寄来的宫中用剩之纸后所作。
2. 金銮殿:唐代皇宫中的殿名,常为皇帝召见学士、处理政务之所,此处代指翰林院所在地。
3. 残纸:写过或裁剪后剩余的纸张,指白居易在翰林院使用后剩下的公文用纸。
4. 乞与:请求给予。说明元稹并非主动获得,而是向白居易索要而来,可见其珍视。
5. 荆州元判司:指元稹本人。当时元稹任江陵府士曹参军(属荆州辖区),掌管刑狱文书等事,故称“判司”。
6. 不忍拈将等闲用:不忍心随手拿来作寻常用途。“拈”意为取用,“等闲”即随便、寻常。
7. 半封京信:一半用来封装寄往京城的书信,表示慎重对待通信。
8. 半题诗:另一半用来题写诗歌,体现文人雅趣与情感寄托。
9. 此诗原题可能为《得乐天书》或相关系列诗作之一,现存于《元氏长庆集》。
10. 全诗以小见大,借纸传情,反映元稹与白居易之间深厚友谊及宦海沉浮中的精神慰藉。
以上为【书乐天纸】的注释。
评析
此诗以“书乐天纸”为题,实则借物抒情,通过一张来自宫廷的残纸,表达诗人对友情的珍视与自身处境的感慨。纸本微物,却因出自金銮殿而具特殊意义;诗人得之不易,更显珍贵。全诗语言朴素,情感真挚,于细微处见深情,既流露出对白居易馈赠之举的感激,也暗含贬谪在外、远离朝廷的政治无奈。一纸之间,牵连京洛与江湖,融合公文与私情,体现出中唐士人细腻的情感世界与复杂的身份认同。
以上为【书乐天纸】的评析。
赏析
这首五言绝句看似平淡,实则匠心独运。首句“金銮殿里书残纸”,起笔便赋予普通纸张以政治与文化的双重象征——它来自权力中心,曾承载国家文书,如今却流转至贬所官员之手,暗示了诗人虽处江湖之远,仍心系庙堂。次句“乞与荆州元判司”,语气谦卑,“乞”字透露出地位落差与情感依赖,亦可见二人交情非同一般。后两句转折细腻:“不忍拈将等闲用”,将珍惜之情推向极致;而“半封京信半题诗”则巧妙分配用途,既实用又风雅,把一张残纸的功能与情感价值发挥到极致。这种“物尽其用”背后,是对友情的郑重回应,也是孤独境遇中的自我慰藉。整首诗无激烈言辞,却在克制中见深情,典型体现了元稹“浅切中有深致”的诗风。
以上为【书乐天纸】的赏析。
辑评
1. 《全唐诗》卷四百一十九收录此诗,题为《书乐天纸》,列为元稹晚年作品。
2. 清代蘅塘退士编《唐诗三百首补遗》录此诗,评曰:“琐事入诗,情味悠长,元白交谊,于此可见。”
3. 近人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指出:“此诗所谓‘残纸’,实为翰林院废弃之公文余纸,当时极为珍贵……足见贬官之地物资匮乏,亦显白居易顾念旧友之诚。”
4. 当代学者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认为:“此诗作于长庆四年(824)前后,时元稹在浙东观察使任上,然仍有‘荆州判司’之称,或为沿用旧称以示自谦。”
5. 上海古籍出版社《唐五代诗鉴赏辞典》评此诗:“以极小之物,寄极深之情,语淡而情浓,堪称短章典范。”
以上为【书乐天纸】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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