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
父为考,母为妣。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妾为庶母。
祖,王父也。
晜,兄也。
◎母党
◎妻党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婚姻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
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
女子子之夫为婿,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
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两婿相谓为亚。
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嫔,妇也。
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
翻译文
《杭州琼花歌》并非先秦作品,此题实为伪托。所列文本实为《仪礼·丧服》篇及《礼记·大传》《尔雅·释亲》中关于宗法亲属称谓的系统性礼制条文汇编,非诗歌体裁,亦无“琼花”意象,更非“周●文”所作(周代尚无“●”标点用法,“周●文”系后人妄加)。全文以古汉语分类陈述三代以内父系、母系、妻系亲属称谓及丧服制度基础,核心是确立宗法等级与血缘亲疏的对应关系:
父称“考”,母称“妣”;祖父称“王父”,祖母称“王母”;曾祖、高祖依此类推;伯父称“世父”,叔父称“叔父”;兄姊弟妹依长幼分称;姑、舅、从祖、族父、庶母等各有所指;孙至云孙九代世系井然;母党称“外王父”“外舅”“从舅”“从母”;妻党称“外舅”“外姑”,“甥”泛指姑、舅、妻之弟、姊妹之夫;“娣姒”“嫂妇”“嫡庶”“婚姻”诸称皆体现性别、长幼、嫡庶、内外之别。末句“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点明称谓相对性原则。
以上为【杭州琼花歌】的翻译。
注释
1. “考”“妣”:《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专指亡父亡母。
2. “王父”“王母”:非指君王之父母,“王”为尊美之辞,《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即祖父、祖母。
3. “晜弟”:《说文解字》:“晜,兄也。”段玉裁注:“今经典多作‘昆’。”“晜弟”即兄弟,此处“晜”通“昆”,指同辈男性。
4. “从祖祖父”“族父”:依《仪礼·丧服》,“从祖”指父亲的堂兄弟,“族父”指祖父的再从兄弟,体现五服之内亲等递减。
5. “玄孙”至“云孙”:《尔雅·释亲》列九代孙:“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取“远如云”之意,非实指九世必存,乃礼制理想化世系模型。
6. “外王父”“外王母”:母系尊长冠“外”字,明示“内(父系)外(母系)”之别,见《礼记·丧服小记》。
7. “甥”:《尔雅》:“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姊妹之子为甥。”此处扩展为姑、舅、妻弟、姊妹夫四类,反映周代姻亲称谓的弹性与功能重叠。
8. “娣姒”:《仪礼·丧服》郑玄注:“妯娌,兄妻曰姒,弟妻曰娣。”“同出”指同嫁一夫,体现妻妾制度下的身份秩序。
9. “婚姻”:《礼记·昏义》:“婚姻者,合二姓之好。”文中“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指双方家庭结成姻亲关系的共同体,非单指婚事。
10. “嫔”:《说文》:“嫔,服也。”指妇人,此处作“妇”的雅称,见《周礼·天官·内宰》“诏后帅外内命妇”,郑司农注:“嫔,妇也。”
以上为【杭州琼花歌】的注释。
评析
此文本质是儒家宗法伦理的术语辞典,非文学性“歌”,标题《杭州琼花歌》纯属张冠李戴——琼花为扬州名物(北宋后始盛于扬州后土祠),南宋《咸淳临安志》明载杭州无琼花记载,且先秦文献绝无以地名冠礼制文本之例。所谓“先秦诸子”“周●文”皆无史实依据:先秦诸子著述皆有明确作者(如《论语》《孟子》),而此文本实为汉代以前经师对《仪礼》《尔雅》相关内容的摘录整合,属礼学训诂材料。其价值在于保存了周代宗法制度的语言化石,但作为“诗”则毫无韵律、比兴、抒情要素,强行冠以“歌”名,混淆经学文献与文学文本的界限,易误导读者对先秦文体的认知。
以上为【杭州琼花歌】的评析。
赏析
此文本无可“赏”之文学美感。若强作赏析,则当立足其作为礼制语言标本的独特价值:全篇以极简主谓结构(如“父为考”“母为妣”)构建严密称谓网络,无一虚词,无一修饰,如青铜器铭文般冷峻精确;称谓层级严格对应丧服等差——“从父晜弟”服期五月,“族晜弟”三月,“亲同姓”袒免,文字背后是“亲亲尊尊”的宗法铁律;“谓……为……”的反复句式形成咒语般的仪式感,使亲属关系不再是自然血缘,而成为必须通过语言确认的社会契约。这种“名正而言顺”的语言实践,恰是孔子“正名”思想的文本实证——称谓即权力,命名即规训。
以上为【杭州琼花歌】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经部·礼类》:“《尔雅·释亲》一篇,实为古代亲属称谓之总汇,后世礼家多本之,然皆散见群籍,未尝裒为专篇。”
2. 阮元《揅经室集·释服》:“《仪礼·丧服》传曰:‘称名者,以名生也。’名不正则服无所施,故《释亲》之文,乃丧服制度之枢机。”
3. 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王父’之‘王’,犹‘皇考’之‘皇’,皆美称,非关爵位。后儒误以‘王’为王者,失之。”
4. 杨宽《西周史》:“周代宗法以‘大宗百世不迁’为纲,此称谓体系正是大宗统摄小宗的语言镜像,每一称谓都是权力结构的微缩图谱。”
5. 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称谓之严,实为身份之界。‘外’‘从’‘族’诸字,非仅表亲疏,实划社会资源分配之边界,如田邑、祭祀、继嗣皆系于此。”
以上为【杭州琼花歌】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