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孟子说:“陈仲子,假如不合道义地把齐国交给他,他是不会接受的,别人都相信他这点,但这只是舍弃一筐饭、一碗汤的义。人的罪过没有比不讲父兄君臣尊卑关系更大的了。因为他在小事上的节义,而去相信他在大事上的节义,怎么行呢?”
版本二:
孟子说:“陈仲子,即使把整个齐国送给他,他若认为不合道义便不肯接受,人们都相信他的廉洁,但这也不过是如同舍弃一筐饭、一碗汤那样的小义罢了。一个人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了亲戚、君臣、上下之间的伦常关系。仅凭他在小事上的操守,就相信他在大节上也一定正确,这怎么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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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仲子:即陈仲子,孟门弟子。详见卷六第十章。
箪(dān):盛饭的竹器。
焉:犹“于”。亡:无。
1. 仲子:即陈仲子,战国时齐国著名隐士,以清廉自守著称,相传曾辞去兄长官位,避居于陵,靠织草鞋为生。
2. 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如果以不正当的方式把齐国交给他,他也不会接受。形容其操守之严。
3. 人皆信之:人们普遍相信他的品德。
4. 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这只是相当于拒绝一碗饭、一盘汤那样的小义。箪食豆羹,指极微薄的食物,比喻小节。
5. 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一个人最大的过失莫过于丧失了亲亲、尊尊、贵贵等基本的人伦关系。
6. 亲戚:指父母兄弟等血缘亲属。
7. 君臣:君主与臣下之间的政治伦理关系。
8. 上下:泛指社会等级与尊卑秩序。
9. 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因为他在小节上表现得有德,就相信他在大节上也必然正确。
10. 奚可哉:怎么可以呢?表示强烈的否定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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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出自《孟子·尽心上》,通过评论陈仲子的行为,孟子表达了他对“义”的深刻理解。他认为真正的“义”不仅仅是个人在物质诱惑面前的拒绝,更重要的是维系人伦关系、承担社会责任。陈仲子虽能拒受不义之禄,甚至舍弃富贵,看似高洁,但他避世隐居,脱离家庭与社会,违背了孝悌忠信等人伦大义。孟子指出,这种以小节掩大义的做法不可取。真正的道德应建立在人伦秩序之上,而非孤高的自我标榜。此节体现了孟子重群体伦理、轻个体苦行的儒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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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节文字简短而意蕴深远,展现了孟子对道德本质的深刻洞察。他并不否认陈仲子拒受齐国之举的廉洁性,但更强调道德不能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孟子将“义”分为大小两个层面:小义是个人在物质利益前的节制;大义则是对家庭、国家、社会的责任担当。他批评陈仲子“舍箪食豆羹之义”,实则是讽刺其只重形式上的清高,却背离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整路径。通过对比,孟子凸显了儒家伦理的社会性和实践性——真正的君子不应逃避人伦,而应在人伦中践行仁义。语言上,采用反问句“奚可哉”收束,语气强烈,发人深省,极具批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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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仲子之廉,虽有过人者,然离世绝俗,无君父之恩,悖逆天理,岂得为正哉?孟子此言,所以明大义而正人心也。”
2. 焦循《孟子正义》:“此章辨义之大小,明人伦为义之本。苟舍人伦而言高节,是谓‘舍大取小’,非圣贤之道也。”
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孟子所谓‘大’者,乃仁义之全体;‘小’者,特一事之善耳。执一而废百,非通方之论。”
4. 赵岐《孟子题辞》:“陈仲子矫廉过甚,至逃母而食鹅,故孟子讥其‘舍亲戚君臣上下’,谓其失本也。”
5. 清代孙奭《孟子正义疏》:“夫义有本末,人伦其本也;廉让其末也。本既失矣,末虽高,不足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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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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