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翻译
万章问道:“人们有这样的说法,‘到了禹的时候道德就衰落了,他不传位给贤人而传给自己的儿子’,有这事吗?”
孟子说:“不,不对的。天要授给贤人,就授给贤人;天要授给儿子,就授给儿子。从前,舜把禹推荐给天,十七年后,舜死了,三年服丧的期限结束后,禹避开舜的儿子到阳城去,可是天下的老百姓都跟从他,就像尧死后,老百姓不跟从尧的儿子而跟从舜一样。禹也把益推荐给天,七年后,禹死了。三年服丧的期限结束后,益为避开禹的儿子躲到箕山北面去。朝见和打官司的人不到益那里去,而到启那里去,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歌颂的人不歌颂益而歌颂启,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啊。’尧的儿子丹朱不好,舜的儿子也不好。舜辅佐尧、禹辅佐舜,都历时多年,对老百姓施与恩泽的时间长。启是贤明的,能恭敬地继承禹的作风。益辅佐禹,历时较短,对老百姓施与恩泽的时间不长。舜和禹、禹和益,相距的时间或长或短,他们的儿子或者贤明,或者不好,都是天意,不是人的意志所能主宰。没有人叫他们这样去做,而做成了,这是天意;没有人去争取,而得到了,这是命运。以一个平头百姓而享有天下,他的道德一定像舜和禹,而且又有天子推荐他,所以孔子没赶上天子推荐,便不能享有天下。因世袭而享有天下,而天又把他废弃的,一定是像桀、纣那样的人,所以益、伊尹、周公没赶上桀、纣那样的,也便不能享有天下。伊尹辅佐汤统一了天下,汤死后,太丁未立就死了,外丙在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大甲(继位后)破坏了汤的典章法度,伊尹就把他流放到桐邑,三年过后,太甲悔过,自己怨恨,自己改正,在桐邑就自处于仁,自迁于义,三年过后,因为听从伊尹对自己的教导而重新回到亳都做天子。周公不享有天下,就如益在夏、伊尹在殷的情况。孔子说:‘唐尧、虞舜实行禅让制,夏、商、周三代实行世袭制,道理是一样的。”
版本二:
万章问道:“人们有句话说:‘到了禹的时代,道德就衰落了,不再把天下传给贤人,而是传给了自己的儿子。’真有这样的事吗?”
孟子说:“不对,不是这样的。上天要把天下交给贤人,就交给贤人;上天要把天下交给儿子,就交给儿子。从前舜把禹推荐给上天,经历了十七年,舜去世后,三年的丧期结束,禹为避让舜的儿子,退居阳城。可是天下的百姓都追随他,就像尧去世之后,百姓不追随尧的儿子而追随舜一样。后来禹把益推荐给上天,经过七年,禹去世,三年丧期结束后,益又为避让禹的儿子启,退居到箕山之北。但前来朝见、打官司的人都不去找益而去找启,并说:‘他是我们国君的儿子啊。’唱歌的人也不歌颂益而歌颂启,说:‘他是我们国君的儿子啊。’尧的儿子丹朱不成器,舜的儿子也不成才。舜辅佐尧、禹辅佐舜,经历的年岁长久,对百姓施予恩泽的时间也久。而启贤能,能够恭敬地继承并延续禹的治国之道。至于益辅佐禹的时间较短,对百姓施惠的时间还不长。舜、禹、益之间的时代相距遥远,他们的儿子是贤还是不肖,这都是天意决定的,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没有人去做却自然成就的事,是‘天’的作用;没有人去招致却自然到来的结果,是‘命’的安排。一个普通百姓要拥有天下,他的德行必须像舜、禹那样高尚,而且还要有在位天子的举荐,所以孔子虽有圣德却没有拥有天下。世代相传而继承天下的君主,如果被上天废弃,那必定像夏桀、商纣那样的暴君,所以益、伊尹、周公虽有大功大德,却也没有拥有天下。伊尹辅佐商汤统一天下。汤去世后,太子太丁早逝未即位,外丙在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太甲继位后,破坏了汤的法度,伊尹便将他放逐到桐地。三年后,太甲悔过自责,痛改前非,在桐地修养仁德,践行道义,听从伊尹的教诲,于是伊尹又迎他回都城亳重新执政。周公没有拥有天下,正如同益在夏代、伊尹在殷代一样。孔子说:‘唐尧、虞舜时实行禅让制,夏、商、周三代则以世袭继承为主,但从道义上看,其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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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阳城:山名,在今河南登封北。
益:秦赵始祖。禹老,联盟会议决定由益即位,后被禹之子启强夺了君位。
箕山:在今河南登封东南。阴:山北。
启:禹之子,夏代第一个王。
丹朱:尧之子。
舜、禹、益相去久远:指三者相距或久远或短暂。按,舜相尧二十八年,禹相舜十七年,这是久远者,益相禹只七年,是短暂者。
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仲壬:均为太丁之弟。
太甲:太丁之子。典刑:常法。桐:在今河南偃师西南。
艾(yì):治理。
亳(bó):在今河南商丘北。
唐虞:尧舜。禅(shàn):以王位传人。
1. 万章:孟子弟子,齐国人,常向孟子问政、问礼。
2. “至于禹而德衰”:当时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从尧舜禅让到禹传位于子,标志着道德退步。
3.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意为政权归属由天意决定,非人为可强求。
4. 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指舜让禹摄政十七年,接受天和百姓的考验。
5. 阳城:古地名,相传在今河南登封东南,禹避居之处。
6. 益:伯益,禹的重要助手,曾被禹推荐为继承人。
7. 箕山之阴:箕山北面。传说尧曾想让位于许由,许由隐居箕山,此处用以象征避让高洁之地。
8. 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指诸侯朝见、百姓诉讼都不去找益,而去找启,表明民心所向。
9. 丹朱:尧之子,相传不肖,故未继位。
10.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无人主动作为却自然形成者为“天”,无人追求却自然到来者为“命”,体现儒家对客观规律与命运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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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通过万章与孟子的问答,回应了当时社会对“禹传子”是否标志着“德衰”的质疑。孟子并未否认历史事实的变化,而是从“天命”与“德行”的角度进行辩护,强调政权更替的根本依据在于“天意”与“民心”,而非单纯的血缘传承。他指出,无论是禅让还是世袭,只要顺应天命、合乎民心、继承先王之道,其道义本质是统一的。孟子借此阐明儒家政治哲学的核心理念:权力的合法性源于道德与民意,而非形式上的继承方式。同时,他也通过对益、伊尹、周公未能有天下的分析,说明即使有大德大功之人,若无天命所归,也不能强行取天下,体现了儒家对“天命”“时势”的尊重。
以上为【孟子 · 第九卷 · 万章上 · 第六节 】的评析。
赏析
本节文字逻辑严密,层层推进,展现了孟子高超的论辩艺术。面对“禹传子=德衰”这一尖锐批评,孟子并不回避,而是以“天命—民心—德行”三位一体的理论框架予以回应。他首先指出制度变迁(禅让→世袭)本身并非道德堕落的表现,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天与贤”或“天与子”的原则。接着以具体史实说明:舜让禹、禹让益,皆有正式推荐程序;而最终启得天下,并非靠武力夺权,而是因“民从之”,即获得广泛民意支持。这种“民心即天心”的思想,正是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早期体现。文中还巧妙引入伊尹放太甲、周公摄政而不称王等典故,进一步证明真正有德者不贪恋权位,反衬出“有天下”与否取决于天命与时势,非个人意志所能决定。最后引孔子语作结,将尧舜禅让与三代世袭统一于“其义一也”的道义高度,完成了对传统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建构。全文既有历史叙述,又有哲理升华,堪称儒家政治哲学的经典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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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孟子集注》·朱熹(宋):“此章言禅继虽殊,而天命人心之实则一。盖天无私意,惟德是与,故传贤传子,各因其时之所宜。”
2. 《孟子正义》·焦循(清):“孟子之意,在明天下非一人之私产,惟天所命,惟民所归。启之得天下,非以势取,实以德承,故不得谓之德衰。”
3. 《四书辨疑》·陈天祥(元):“万章所闻,乃战国俗论,不知天命之微旨。孟子正之,以见古今异制而同归于道。”
4. 《孟子讲义》·真德秀(宋):“天与子者,非专以血脉言也,以其子能继其德也。启贤而能敬承禹道,是即天之所以与之也。”
5. 《读四书丛说》·许谦(元):“益虽受荐,然历年少,泽未及民,故民不归。可见得天下在得民,得民在有德,非可侥幸而致。”
6. 《四书解义》·李光地(清):“伊尹放太甲,周公摄王政,皆权也;益避启,亦礼也。君子行权守礼,而不争天下,是以圣贤不有天下。”
7. 《孟子纂疏》·饶鲁(宋):“天者,理之自然;命者,数之必然。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皆非人力所能与。”
8. 《四书拾遗》·冯班(清):“孔子不有天下,非不足也,无其位耳;益不有天下,非不贤也,无其时耳。圣人知命,故不妄动。”
9. 《孟子精义》·吕祖谦(宋):“唐虞禅,三代继,迹不同而心同,皆所以安天下也。孔子一言断之曰‘其义一也’,最为得旨。”
10. 《四书通证》·胡炳文(元):“启贤而民归之,犹舜禹之受禅也,皆出于不得已。故孟子谓‘天与子’,非禹私其子,乃天命人心之所在也。”
以上为【孟子 · 第九卷 · 万章上 · 第六节 】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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