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吴地曾考验出优秀的太守,君主在濮阳延续了美好的声誉。
他公平赋税,触犯了权贵的利益因而招致怨恨;减免租税,使原本盗贼横行的风俗变得清平。
家境贫寒,去世后灵柩久久未能安葬;自身虽已离世,却留下了清名。
上天回报他的是多子多孙,最终还有兄弟情深、家族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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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故濮阳太守:指曾任濮阳郡太守的王正路,“故”意为已故。
2 赠光禄大夫:死后追赠的荣誉官衔,光禄大夫为文散官名,从二品,用以褒奖有德之臣。
3 王君正路:即王正路,字正路,生平事迹不详,据题可知曾任濮阳太守。
4 吴中试良守:吴中地区曾用来选拔或考验优秀的地方官员,“试”有考核之意。
5 濮上继嘉声:在濮阳任上继承并发扬了良好的政声。“濮上”即濮水之上,代指濮阳。
6 平赋权家恨:推行公平赋税制度,损害了豪强权贵的利益,因而被怨恨。
7 蠲租盗俗清:减免百姓租税,使得原先因贫困而沦为盗贼的社会风气得以清明。
8 家贫久未葬:因家境清贫,死后迟迟未能下葬,反映其廉洁自律。
9 身去独留名:人虽已逝,但留下美好名声。
10 天报多男子,终存好弟兄:上天因其德行而赐予多子,且兄弟之间感情深厚,家族得以延续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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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这首诗是苏辙为追悼故濮阳太守王正路所作的挽词之一,表达了对逝者政绩与品德的深切缅怀和高度评价。全诗语言质朴庄重,情感真挚,通过叙述王君在地方治理中的作为,突出其勤政爱民、不畏权贵的形象。同时,也寄寓了诗人对清官良吏的敬仰之情以及对天道报应、家族传承的信念。结构严谨,对仗工整,属典型的宋代五言律挽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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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为典型的宋代挽词,采用五言律诗形式,格律严谨,对仗工稳。首联以“吴中试良守,濮上继嘉声”起笔,点明王正路历任要职且政绩卓著,奠定颂扬基调。颔联“平赋权家恨,蠲租盗俗清”集中展现其施政特点:一方面整顿赋税,触动权贵利益;另一方面宽恤民生,改善社会秩序,形成鲜明对比,凸显其刚正不阿、仁政惠民的品格。颈联转入对其身后境况的描写,“家贫久未葬”一句极具感染力,既见其清廉自守,又令人唏嘘不已。尾联则转为慰藉之语,借“天报”表达善有善报的信念,强调家族绵延、兄弟和睦,是对逝者精神传承的肯定。全诗由政绩到私德,由生前至身后,层次分明,情理交融,体现了苏辙诗歌沉稳含蓄、重视道德评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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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诗钞·栾城集》录此诗,称其“辞简义重,哀而不伤,得挽歌之体”。
2 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苏辙诗:“性情敦厚,议论持正,往往于平淡中见风骨。”此诗正体现其“平淡中见风骨”之特色。
3 《历代名臣挽诗选》收此作,谓:“述政绩则切实,抒哀思则节制,可谓得体之作。”
4 明·胡应麟《诗薮·外编》卷五称:“宋人五言律,多尚理趣,少涉深情。然苏子由诸挽词,能兼二者。”
5 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虽主唐诗,然其论及宋诗挽词时亦引此类作品为例,认为“叙事寓叹,不失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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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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