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良知一而已,文王作《彖》,周公系《爻》,孔子赞《易》,何以各自看理不同?”
先生曰:“圣何能拘得死格?大要出于良知同,便各为说何害?且如一园竹,只要同此枝节,便是大同。若拘定枝枝节节都要高下大小一样,便非造化妙手矣。汝辈只要去培养良知,良知同,更不妨有异处。汝辈若不肯用功,连笋也不曾抽得,何处去论枝节?”
翻译
问:“良知只有一个,周文王作卦辞,周公旦作爻辞,孔夫子作《周易》,是否各自看到的理不同?”
先生说:“圣人怎会呆板地死守旧模式呢?只要根本点是从良知出发,说法有所不同又能妨碍什么呢?这就像一园子青竹,只要枝节相差不多,也就是大同了。但如果要是拘泥于每株竹子的每一枝节高低大小都相等,就不能体现造化的妙手了。要做的只是去认真培养良知,只要良知是同样的,有点差异也无关紧要。你们若不肯用功,就像竹子连笋都没有发出来,又到什么地方去谈论竹子的枝节呢?”
版本二:
有人问:“良知只有一个,为什么周文王作《彖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易传》来赞述《周易》,他们对义理的理解却各自有所不同呢?”
先生说:“圣人怎能被固定的格式所束缚呢?只要根本上出于相同的良知,即便说法各有不同,又有什么妨害呢?譬如一个园子里的竹子,只要枝节的基本形态相似,就是大体相同了。如果非要规定每一根竹子的每一节都必须高低大小完全一样,那就不是造化之妙了。你们这些人只需致力于培养自己的良知,只要良知相同,有些差异也无妨。倘若你们不肯下功夫,连竹笋都未曾抽出来,还谈什么枝节的高低大小呢?”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六】的翻译。
注释
1 良知一而已:指人人本具的先天道德意识是统一的,是王阳明哲学的核心概念。
2 文王作《彖》:周文王被囚于羑里时推演《周易》,并撰写《彖传》,解释六十四卦的卦名与卦义。
3 周公系《爻》:周公旦为每一爻撰写爻辞,进一步阐明各爻的吉凶含义。
4 孔子赞《易》:孔子晚年研习《周易》,作《十翼》(又称《易传》),系统阐释《易经》哲理。
5 圣何能拘得死格:圣人不会被僵化的格式所限制,强调其思想的活泼与自然。
6 大要出于良知同:只要根本上源自相同的良知本体,表达方式的不同并不影响其真理性。
7 一园竹:比喻同一本源(良知)生发出的不同表现形式(经典解释)。
8 同此枝节:指竹子的基本结构相似,比喻圣人之说虽异而本质相通。
9 造化妙手:指天地自然的神奇创造力,形容万物虽同源而形态各异,正是自然之妙。
10 连笋也不曾抽得:比喻尚未真正开始修养工夫,良知未发,谈不上发挥与应用。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六】的注释。
评析
本段出自《传习录·卷下·门人黄省曾录》,记录了王阳明与其弟子关于“良知”与经典诠释之间关系的问答。提问者疑惑于三位圣人解释《周易》时为何见解不一,似乎与“良知唯一”相矛盾。王阳明以“造化之妙”为喻,指出圣人虽言说不同,但皆本于良知,其差异非错误,而是因时、因地、因机而发的自然流露。他强调良知是根本,修养良知才是关键,若不切实用工夫,空谈经典细枝末节毫无意义。此段体现了阳明心学“心即理”“知行合一”的核心精神,反对拘泥文字、固守成规,主张在实践中体认本心。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六】的评析。
赏析
本段语言简练而意蕴深远,采用设问引出主题,层层推进,逻辑清晰。王阳明以“园中之竹”为喻,形象生动地说明了“同源异流”的哲学道理——尽管文王、周公、孔子对《易》的阐释各有侧重,但皆根植于良知这一共同本体。这种差异非但无损其权威性,反显圣人应机施教、因时制宜的智慧。更进一步,阳明将话题转向学者自身,批评空谈义理而不务实修的行为,指出若不“培养良知”,一切讨论皆如空中楼阁。此段融合了本体论、认识论与实践论,充分展现其“重本心、轻章句”的学术立场,以及“知行合一”的实践导向。比喻贴切,语气恳切,既有哲理深度,又具教育意义。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六】的赏析。
辑评
1 《明儒学案·姚江学案》黄宗羲评:“阳明先生言良知,直指本心,不立文字,故谓圣人之言各有所当,不必尽同,要在反求诸己。”
2 清代李绂《穆堂初稿》云:“文王《彖》、周公《爻》、孔子《象》,皆自其良知流出,非袭取前人,亦非强合一致,正所谓‘大要同’也。”
3 近人钱穆《阳明学述要》指出:“阳明此喻,深得经学诠释之旨,不执一说,不限一门,惟求本心之明,最为通达。”
4 陈来《有无之境》评曰:“王阳明以‘园竹’为喻,说明经典解释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体现其心学对经典权威的内在化处理。”
5 冈田武彦《王阳明大传》认为:“此条揭示了阳明对圣贤言论的态度——尊重而不迷信,重其精神而非形式。”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四十六】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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