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朱熹先生‘格物’的学说,缺少一个主宰处。譬如他所说的‘察之于念虑之微’,这一句不应该和‘求之文字之中,验之于事为之著,索之讲论之际’混在一块去看,这是没有轻重之分。”
版本二:
朱熹“格物”的学说,只是缺少核心要领。比如他所说的“在念头思虑的细微处加以省察”,这一句不应当与“从文字中探求、在行事表现上验证、于讲论之中索求”等并列看待,否则就混淆了主次,没有轻重之分了。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的翻译。
注释
1 “文公”:指朱熹,因其谥号“文”,故称“文公”。
2 “格物”:原出《大学》“格物致知”,朱熹释为穷究事物之理。
3 “少头脑”:缺乏根本或核心要领,指理论体系没有抓住主旨。
4 “察之于念虑之微”:在内心细微的念头和思虑中加以体察,属内省工夫。
5 “求之文字之中”:通过研读典籍文字来探求道理。
6 “验之于事为之著”:在具体行为和事务的明显表现中加以验证。
7 “索之讲论之际”:在讨论讲学的过程中寻求义理。
8 此数句皆为朱熹格物方法的体现,王阳明认为其将内外工夫混同。
9 王阳明主张“格物”应以正心为主,即“格其不正以归于正”。
10 本条反映出阳明对朱子学由尊崇到批判的思想转变过程。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的注释。
评析
此段出自王阳明《传习录·卷下》门人黄直所录,集中体现了王阳明对朱熹“格物致知”说的批评。王阳明认为,朱熹将“格物”理解为对外在事物和文字的穷究,方法繁杂而无根本统领,是“少头脑”的表现。他特别指出,“察之于念虑之微”关乎内心本体,应居于主导地位,而其他如文字、事为、讲论等属外在工夫,不可等量齐观。这反映了阳明心学以“心即理”“发明本心”为核心的修养路径,强调内在自觉优先于外在知识积累。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的评析。
赏析
本段言简意赅,直指朱熹“格物”说的根本问题——缺乏统摄性的主体意识。王阳明以“少头脑”三字作评,尖锐而深刻,凸显其心学立场。他将“察之于念虑之微”单独提出,强调内在意识的觉察是道德实践的根本起点,反对将心思分散于外在的文字、言行与辩论之中。这种区分实为“尊德性”与“道问学”的价值排序问题。阳明认为,若无本心之主宰,则外在工夫易流于支离琐碎。此段虽短,却蕴含着宋明理学由程朱理学到陆王心学转向的关键逻辑,体现出王阳明“立乎其大者”的哲学思维。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的赏析。
辑评
1 《明史·王守仁传》:“守仁尝曰:‘朱子近思录亦多逐物求理,不免支离。’”可见其对朱子格物说一贯持批评态度。
2 黄宗羲《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先生(王阳明)之学,以尊德性为宗,谓朱子‘即物穷理’是析心与理为二。”点出阳明批评朱子的根本在于心、理分合之辨。
3 钱德洪《刻文录叙说》:“先生谓朱子‘格物’之训,乃道问学中事,而不知‘尊德性’为主。”说明阳明强调主体性优先。
4 清代李绂《陆子学谱》引王阳明语:“朱子所谓‘格物’,是求理于外;吾所谓‘格物’,是去其心之不正。”明确两种“格物”路径之别。
5 刘宗周《人谱续篇》:“阳明先生提出‘良知’二字,正救朱子支离之失。”指出阳明学具有纠偏意义。
6 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认为朱熹的方法缺乏统一的基础,导致工夫零散。”现代学者对此段思想有深入阐释。
7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王阳明把‘格物’解释为‘正事’,实际上是把伦理实践内在化。”揭示其诠释的创造性。
8 耿宁《心的现象》:“王阳明强调意念之微的监察,表明其注重意识的当下自明性。”现象学视角下的解读。
9 张学智《明代哲学史》:“此条显示阳明已完全摆脱朱子框架,建立起以心体为中心的工夫论。”学术史定位准确。
10 《传习录》徐爱序:“先生之学,始泛滥于词章,继出入于佛老,终归本于孔孟,而以发明本心为要。”可为此段思想背景之佐证。
以上为【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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