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
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明年,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立为皇太子。谢曰:“臣幸得继父守籓为诸侯王,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祇,宜蒙福晁子孙千亿之报。臣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籓。”书奉,天子报闻。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奖厉太子专为后之谊。语在《外戚传》。
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吏民爵,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太皇太后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长信宫、中宫。”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丁满为平周侯。追谥满父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晏为孔乡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户。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益封五百户,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益封各千户。
又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秋,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皆有罪,根就国,况免为庶人,归故郡。
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免为庶人,徙辽西。
太皇太后诏外家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贫民。
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夏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立恭皇庙于京师。郝天下徒。”
罢州牧,复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闻夫妇一体。《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殡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周兴焉。‘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遂葬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
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乡侯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语在《博传》。
三年春正月,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宫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当薨。有星孛于河鼓。
夏六月,立鲁顷王子C237乡侯闵为王。
冬十一月壬子,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
东平王云、云后谒、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云自杀,谒、放弃市。
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从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皆以告东平王封列侯。语在《贤传》。
秋八月,恭皇园北门灾。
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赌厥咎。娄敕公卿,庶几有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秋九月,大司马票骑将军丁明免。
孝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
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归国,单于不说。语在《匈奴传》。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职。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正司直、司隶,造司寇职,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壬寅,葬义陵。
赞曰:孝哀自为籓王及充太子之宫,文辞博敏,幼有令闻。赌孝成世禄去王室,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即位痿痹,末年B056剧,飨国不永,哀哉!
翻译
孝哀皇帝是汉元帝的庶孙,定陶恭王之子,母亲是丁姬。他三岁时继承王位成为定陶王,自幼喜好文辞与法律。元延四年入京朝见成帝时,将傅、相、中尉等二千石官员全部随行。当时成帝最小的弟弟中山孝王也来朝见,却只带了师傅一人。成帝感到奇怪,便问定陶王原因。定陶王回答说:“按照法令,诸侯王入朝可以带本国二千石级别的官员。傅、相、中尉都属此列,所以我全都带来了。”成帝又命他背诵《诗经》,他熟练通达,并能讲解其义。后来问中山王同样的问题,中山王却答不上来;让他背诵《尚书》,也荒废无记。赐食于前,他吃饱后起身,连袜带都松了。成帝因此认为他无能,而更加欣赏定陶王,多次称赞他的才能。
当时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随同前来,私下贿赂成帝宠幸的赵昭仪以及帝舅、骠骑将军曲阳侯王根。赵昭仪和王根见成帝没有儿子,也想提前结交未来的继承人以图长久之计,于是纷纷在成帝面前称颂定陶王,劝立为嗣。成帝本人也欣赏定陶王的才德,便为他举行冠礼后遣返回国,当时年仅十七岁。
第二年,成帝派执金吾任宏代理大鸿胪职务,持节征召定陶王入京,立为皇太子。定陶王上书辞谢说:“我有幸继承父亲守藩为诸侯王,资质浅薄,不足以充任太子之位。陛下圣德宽仁,敬奉祖宗,顺应神明,理应获得子孙千亿的福报。我愿暂留京城邸第,早晚问安,待陛下诞育圣嗣后,即归国守藩。”奏疏呈上后,天子批复表示知晓。一个多月后,朝廷立楚孝王之孙刘景为定陶王,以奉祀定陶恭王,用意在于鼓励太子专心为储君,不怀私念。此事记载于《外戚传》中。
绥和二年三月,汉成帝驾崩。四月丙午日,太子即皇帝位,拜谒高庙。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大赦天下。赏赐宗室王子每人驷马一匹,赐吏民爵位,每百户赐牛酒,三老、孝悌、力田及鳏寡孤独者赐帛。太皇太后下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丙戌日,册立傅氏为皇后。哀帝下诏说:“《春秋》有言‘母以子贵’,现定陶太后称为恭皇太后,丁姬称为恭皇后,各自设置左右詹事,食邑规格如同长信宫(太皇太后)与中宫(皇太后)。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封舅舅丁明为阳安侯,丁满为平周侯。追谥丁满之父丁忠为平周怀侯,皇后之父傅晏为孔乡侯,皇太后之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六月,哀帝下诏:“郑声淫靡,扰乱正乐,圣王所弃,应罢除乐府。”
曲阳侯王根此前因以大司马身份参与拥立之策,增封二千户。太仆安阳侯王舜因长期辅佐有功,增封五百户;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各增封一千户。
哀帝又下诏:“河间王刘良为太后服丧三年,堪称宗室表率,增封一万户。”
又下诏:“节制欲望、谨守法度以防奢侈淫逸,是治国之先务,历代帝王不变之道。如今诸侯王、列侯、公主及二千石官吏与豪强富户多蓄奴婢,广占田宅,不限数量,与百姓争利,致使民众失业,困苦不堪。应商议制定限额。”有关部门奏请:诸王、列侯可在封国内占田,列侯居长安及公主在县道内占田,关内侯、官吏与平民占田均不得超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限二百人,列侯、公主限百人,关内侯及吏民限三十人;六十岁以上、十岁以下者不计入限额;商人不得占有田地或担任官职,违者依法惩处;凡占田、畜产、奴婢超过规定者,一律没收归官府;齐地三服官及其他织造绮绣之官,因劳民伤财,停止生产与输送;废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之法;掖庭宫人三十岁以下者,出嫁为民;官奴婢五十岁以上者,免除奴籍成为庶人;禁止郡国进献珍奇异兽;增加三百石以下官吏的俸禄;及时罢免残暴酷虐的官吏;官员不得追究赦免前之事;博士弟子父母去世,准予守丧三年。
秋季,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皆被指控有罪,王根遣返封地,王况削去爵位贬为庶人,遣回原籍。
哀帝下诏说:“朕承继宗庙重任,战战兢兢,唯恐失却天心。近来日月无光,五星运行失常,各地频繁地震。此前河南、颍川发生洪水,冲毁房屋,淹死百姓。朕德行不足,百姓反遭其祸,深感恐惧。现已派遣光禄大夫巡视灾区,登记灾情,赐死者家属棺材钱,每人三千。凡受灾严重达十分之四以上且百姓资产不满十万者,免除本年租赋。”
建平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䜣皆因罪被免为庶人,流放辽西。
太皇太后下诏:王氏外戚家族除祖坟用地外,其余田产均分配给贫民。
二月,哀帝下诏:“闻圣王治国,以举贤为首务。现令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郡守、国相推荐孝悌淳厚、直言敢谏、通晓政事、出身卑微而可亲近百姓者各一人。”
三月,赐予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钱、帛等物,依等级差别颁赐。
冬季,中山孝王太后冯媛及其弟宜乡侯冯参犯罪,二人皆自杀。
建平二年春三月,废除大司空职位,恢复御史大夫。
夏四月,哀帝下诏:“汉家制度,推重亲亲以彰显尊尊。‘定陶恭皇’之称不应再保留。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居永信宫;恭皇后为‘帝太后’,居中安宫。在京师建立恭皇宗庙。大赦天下徒刑犯人。”
废除州牧制,恢复刺史制。
六月庚申日,帝太后丁氏去世。哀帝说:“朕听说夫妇一体。《诗经》云:‘活着不同室,死后共一穴。’从前季武子建成寝殿,杜氏灵柩停于西阶之下,请求合葬获准。附葬之礼,自周代兴起。‘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应建陵于恭皇陵园之内。”遂葬于定陶。征发陈留、济阴附近五个郡国共五万人,开掘墓穴并筑陵。
待诏夏贺良等人声称得到赤精子谶语,谓汉朝气运已衰,应当重新受命于天,建议改元、易号。哀帝下诏:“汉朝建立二百载,历数重启。上天降下非才之佑,国家再获受命符瑞,朕岂敢不通晓?开创基业之命,必与天下共更新,故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朕号‘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计时改为一百二十度。”
七月,选定渭城西北高原上的永陵亭地区作为初陵址。不下令迁移郡国民众,使其安居。
八月,哀帝下诏:“待诏夏贺良等人建议改元、易号、增益漏刻,以为可保国家永安。朕误听其言,期望为海内求福,最终并无祥应。其所言皆违背经典、背离古制,不合时宜。六月甲子日诏书,除赦令外,其余全部废除。夏贺良等人违反正道、蛊惑民众,交付有司处置。”结果全部伏法。
丞相朱博、御史大夫赵玄、孔乡侯傅晏均有罪。朱博自杀,赵玄减死二等论处,傅晏削减封户四分之一。详情见《朱博传》。
建平三年春正月,立广德夷王之弟刘广汉为广平王。
癸卯日,帝太太后所居桂宫正殿失火。
三月己酉日,丞相王嘉去世。有彗星出现在河鼓星旁。
夏六月,立鲁顷王之子刘闵为王。
冬十一月壬子日,恢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祭祀,废止南郊、北郊祭礼。
东平王刘云、其后谒氏、安成恭侯夫人放氏皆有罪。刘云自杀,谒氏与放氏被斩首示众。
建平四年春,大旱。关东百姓传言传递西王母筹符,历经各郡国,西入函谷关至京师。民众聚集祭祀西王母,有人夜间持火登屋,击鼓呼喊,相互惊扰。
二月,封帝太太后堂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因揭发东平王谋逆有功,均封列侯。详见《董贤传》。
夏五月,赐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官员及全国男子爵位。
六月,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陵园北门失火。
冬,诏令将军、中二千石官员举荐精通兵法、谋略深远之人。
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哀帝下诏:“朕得以保全宗庙,然昏昧不明,日夜忧劳,未能安歇。阴阳失调,百姓贫困,尚未查明过失所在。屡次告诫公卿,期望有所改善。至今执法部门仍不得其当,有的苛暴逞威,借势邀名;温良宽柔者反而遭陷被害。因此残暴之风日盛,和睦之气日衰,百姓愁怨,无所适从。恰逢正月初一即有日食,灾异之责不远,实系于朕一身。望公卿大夫尽心勉励百官,重用仁人,斥退奸恶,力求安民。直言指出朕之过失,不必忌讳。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各举贤良方正、敢于直谏者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日,皇太太后傅氏去世。
三月,丞相王嘉因罪下狱而死。
秋九月,大司马骠骑将军丁明被免职。
孝元庙殿门上的铜制龟蛇铺首发出声响。
元寿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归国,单于心中不悦。详见《匈奴传》。
夏四月壬辰晦日,发生日食。
五月,正式确立三公官职名称: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任大司马,丞相孔光任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任大司空,封长平侯。同时整顿司直、司隶职责,设立司寇职位,但相关事务尚未完成。
六月戊午日,哀帝在未央宫驾崩。秋九月壬寅日,葬于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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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孝哀皇帝:即刘欣,汉元帝孙,定陶恭王刘康之子,公元前7年—前1年在位。
2 庶孙:非嫡长子之孙,此处指非元帝正统血脉之后。
3 元延四年:汉成帝年号,即公元前9年。
4 二千石:汉代高级官员俸禄等级,亦代指此类官员,如太守、相、中尉等。
5 《诗》:指《诗经》。
6 《尚书》:儒家五经之一,记载古代政典与训诰。
7 赵昭仪:指赵飞燕,成帝宠妃,封昭仪。
8 票骑将军:即骠骑将军,仅次于大将军的高级武职。曲阳侯王根为王莽叔父。
9 执金吾:掌京城治安的武官。任宏时任此职,守大鸿胪即代理外交礼仪之官。
10 元服:冠礼,古代男子成年礼,通常二十岁行之,此处十七岁加冠,属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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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文为《汉书·哀帝纪》全文,记述了西汉末年哀帝刘欣在位期间的政治举措、人事任免、灾异应对与思想倾向。整体呈现出一位意图振作、力图改革却受限于身体、权臣与时代背景的年轻君主形象。哀帝早年聪慧,善文辞,通经典,得成帝赏识而立为太子。即位后试图通过限制贵族特权、裁撤冗官、提倡节俭、举贤任能等方式强化皇权、整顿朝纲。然而其政策多受掣肘,尤其后期宠信董贤,形成新的外戚势力;又轻信方士谶语,妄图“再受命”,暴露其迷信与政治幼稚的一面。加之体弱多病,执政仅六年即崩,终未能扭转西汉衰颓之势。赞语称其“雅性不好声色”,欲效武帝、宣帝之强主作风,然“即位痿痹,末年B056剧,飨国不永”,可谓悲矣。全文结构严谨,叙事简明,体现了班固“因事著述,以明一代之迹”的史家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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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哀帝纪》作为《汉书》中的帝王本纪之一,集中展现了哀帝短暂而复杂的统治历程。文章以时间为序,条理清晰,语言简洁庄重,兼具史料价值与文学色彩。开篇通过对比定陶王与中山王的表现,突出哀帝早年的聪敏与学识,为其后续被立为储君埋下伏笔。中间大量诏令原文的引用,真实再现了哀帝试图推行改革的努力,如罢乐府、限奴婢、禁献兽、举贤良等,体现其抑制豪强、回归儒治的理想。但亦夹杂迷信之举,如听信夏贺良“再受命”之说,改元易号,暴露其政治上的动摇与脆弱。结尾日食、火灾、地震频发,配合大臣相继获罪、外族来而不悦,暗示天怒人怨、国运将终。赞语以“战战兢兢”“惧失天心”总结其心境,既肯定其勤政之志,又惋惜其“享国不永”。全文叙事冷静克制,褒贬寓于事实之中,典型体现东汉史家“寓论断于序事”的书写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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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颜师古注《汉书》:“哀帝幼而好学,习知政事,然溺于私恩,宠任董贤,卒致衰乱。”
2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三十四评曰:“哀帝即位之初,思革弊政,罢乐府,限奴婢,其志可谓善矣。然不能坚持,反信谶纬,改号求福,甚为可叹。”
3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五:“哀帝非无志之主,其所设施,皆有意于振起积敝。然倚任非人,躬蹈巫蛊,虽欲为明君,不可得已。”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哀帝时诏令繁多,可见其急于求治。然更张太过,用人不当,故成效不彰。”
5 吕思勉《秦汉史》:“哀帝欲抑豪强,行限田奴之法,实为西汉末最进步之政策,惜为时短促,未及施行。”
6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西汉诸帝,成、哀最称博学。然皆优柔寡断,不能振刷精神,以挽将倾之局。”
7 陈澧《东塾读书记》:“哀帝好《诗》《书》,通经术,然惑于方士之言,自号‘陈圣刘太平皇帝’,近乎儿戏,岂非经术之蔽乎?”
8 周寿昌《汉书注补正》:“哀帝尊傅、丁两家,逾越礼制,遂启外戚骄横之渐,王莽之祸实基于此。”
9 班固赞语所谓“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引案:“所谓诛大臣者,指朱博、王嘉之死,实非正法,乃刑余之政也。”
10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哀帝纪》中多载诏书,足见当时政治意识之变动,尤以限田奴、罢乐府为社会改革之先声。”
以上为【汉书 · 纪 · 哀帝纪】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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