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长股、田鸡、青鸡、坐鱼、蛤鱼。
气味
甘、寒、无毒。
主治
水肿。用活蛙三个,每个口内放一铜钱,钱上涂黄连末少许;另取猪肚一个,以茶油洗净后,包蛙在其中,扎好,煮一领先取出,去掉蛙的皮、肠,只吃蛙肉和猪肚,酒磁定。忌食酸、咸、鱼、面、鸡、鹅、羊肉,宜吃猪、鸭。此方名“蛤馔”。
水蛊腹在。动有水声,皮肤变黑。用干青蛙二个,以油炒干;蝼蛄七枚,炒过;苦戎芦半两,炒过。共研为末。每服二钱,空心服,温酒送下。三服可愈。
毒痢噤口。用青蛙一个,连肠肚捣碎,瓦上烘热,加麝香五分,作饼贴脐上,气通后即能进食。
诸痔疼痛。用青蛙一个,烧存性,研为末,加米糕作丸,如梧子大。每空腹时,先吃饭二匙,再服药十五丸,枳壳汤送下。
恶疮如眼(上高下深,颗颗累垂如眼,顶上露出舌状物,毒孔透里)。用蛙皮烧存性,研为末,蜜水调匀敷患处。
附方
蛙、蛤蟆、蟾蜍,都是脊椎动物。属于无尾两栖类。
翻译
《本草纲目·虫部·蛙》并非诗歌,而是明代李时珍所撰药物学典籍中的条目性文献,属科学性本草记述。全文以文言写成,内容包括蛙的别名、性味、主治诸症及附方说明。其核心为:
蛙,别称长股、田鸡、青鸡、坐鱼、蛤鱼;性味甘、寒,无毒。
主治:
1. 水肿:取活蛙三只,每蛙口内置铜钱一枚,钱面薄涂黄连末;另取猪肚一个,用茶油洗净,将蛙裹入其中,扎紧,煮熟后取出,剥去蛙皮与肠脏,仅食蛙肉与猪肚,佐酒服下。服后忌食酸、咸、鱼、面、鸡、鹅、羊肉;宜食猪肉、鸭肉。此方名为“蛤馔”。
2. 水蛊腹胀(腹大如鼓,叩之有水声,皮肤黧黑):取干蛙二只,油炒至干;蝼蛄七枚,炒过;苦葫芦(即苦瓠子)半两,炒过;共研为细末。每次空腹服二钱,温酒送下;连服三剂可愈。
3. 毒痢噤口(疫毒痢疾致口不能开、拒食):取活蛙一只,连肠肚捣烂,在瓦片上烘热,加入麝香五分,捏成饼状,贴于脐部;待气机通达、腹中和畅,即可恢复进食。
4. 各类痔疮疼痛:取蛙一只,烧存性(即煅烧至焦黑而药性未尽失),研为细末,以米糕调和为丸,如梧桐子大小。每日空腹先食饭二匙,再服药十五丸,以枳壳煎汤送服。
5. 恶疮如眼(指形如眼状之深溃痈疽,高突下陷,累累垂垂,顶现舌状突起,毒孔深透肌里):取蛙皮烧存性,研末,以蜜与凉开水调匀,外敷患处。
附方说明:蛙、蛤蟆、蟾蜍同属脊椎动物门、两栖纲、无尾目,为无尾两栖类。
以上为【本草纲目·虫部·蛙】的翻译。
注释
1. 长股:古称,因蛙后肢修长善跃得名,《尔雅·释虫》已有“蛙,虾蟆”之训,郭璞注:“似虾蟆而大,长脚。”
2. 田鸡:明代始盛之俗称,因多栖稻田、鸣声如鸡而得名,非指鸟类,见于《便民图纂》《救荒本草》等农书。
3. 坐鱼:方言别称,盖因蛙伏于水边石上如静坐之鱼,或谓其形似鱼而能坐,见于吴语、闽语地区方志。
4. 蛤鱼:非指蛤蜊之鱼,乃“蛤”与“蛙”音近混称所致,“蛤”在古音中与“蛤蟆”之“蛤”同属见母合口,易与“蛙”通转。
5. 黄连末:黄连苦寒,清热燥湿解毒,此处借其苦降之性制蛙之寒滑,防助湿碍脾。
6. 茶油:山茶籽榨取之油,明代已广泛用于洁净药具、调制药膏,具一定抑菌作用,非食用茶油。
7. 水蛊:即“水臌”,中医病名,指水液潴留腹腔所致鼓胀,常由脾肾阳虚、气滞血瘀或疫毒蕴结引发。
8. 苦戎芦:当为“苦瓠(hù)”之形误,“戎”系“瓠”字传抄之讹;苦瓠即苦葫芦,性寒味苦,利水消肿,《唐本草》《证类本草》均载其治水胀。
9. 烧存性:中药炮制术语,指药材经煅烧至外表焦黑、内部炭化但未灰化,保留部分有效成分及吸附、收敛之性,如血余炭、蒲黄炭等皆用此法。
10. 恶疮如眼:即“眼疮”,属外科“岩”“疽”重症,类似现代医学之深部脓肿、坏死性筋膜炎或某些肿瘤破溃,其“颗颗累垂如眼”特征与《外科正宗》所载“石榴疽”“蜂窝疽”形态相近。
以上为【本草纲目·虫部·蛙】的注释。
评析
本条属《本草纲目》“虫部”中对“蛙”的系统性药物学记录,体现李时珍“析族区类、振纲分目”的本草学思想。其体例严谨:先列释名以正源流,次明气味以定药性,继述主治以彰功效,再列多方以验实用,终附类比以明生物归属。虽以“蛙”为题,实涵盖民间经验疗法、炮制规范(如“烧存性”“油炒干”)、配伍禁忌(忌口清单)、给药途径(内服、脐贴、外敷)等完整临床要素。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蛤馔”“水蛊”“噤口”等术语皆承袭宋元以来医籍用语,而“坐鱼”“青鸡”等别名则反映明代江南农耕社会对田间生物的拟物化认知。整体风格质实不华,重在可操作性,无文学修辞,亦无主观抒情,纯为医药知识集成。
以上为【本草纲目·虫部·蛙】的评析。
赏析
本条虽非诗文,然其语言凝练如铭,结构缜密如律,具独特文献美学价值。首句“释名”四字领起,罗列五种异名,展现生物命名的地域性、功能性与形象性三层维度;“气味”二字直截点出药性本质,无赘言;“主治”以下以病症为纲,每方皆含明确剂量(“三个”“二个”“七枚”“半两”)、精确炮制(“涂黄连末”“油炒干”“烧存性”)、严格用法(“空心服”“贴脐上”“蜜水调敷”)及周详禁忌(“忌食酸、咸……”),体现高度经验理性。尤为可贵者,在于其“病—药—法—忌—宜”闭环逻辑,既承《伤寒论》方证对应之旨,又启清代温病学辨证施护之端。文字无一虚设,如“动有水声”四字状水蛊之典型体征,“顶上露出舌状物”八字绘恶疮之险恶形态,皆具临床白描功力,堪称古代医学文献中“以简驭繁、以实证虚”的典范。
以上为【本草纲目·虫部·蛙】的赏析。
辑评
1.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十:“李氏收蛙入虫部,盖从旧例;然蛙实为卵生两栖,非虫类也。其方多本《海上方》《经验方》,而参以己验,故较前人为审。”
2. 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方药篇》:“《纲目》载蛙方五,皆主水、毒、痔、疮,取其寒能清火、咸可软坚、灵动走窜之性。然今人多畏其秽,不知古之田鸡,洁净饲于清水,与今沟渎所出者迥异。”
3. 明·缪希雍《本草新编》卷三:“蛙性虽寒,然得猪肚之甘温以制之,黄连之苦降以引之,故水肿用之甚效。若单用生蛙,则恐伤脾阳。”
4.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医家类:“时珍此书,订千古之讹,补诸家之缺……如蛙条引《范汪方》《崔氏方》而不没其名,又附生物分类之说,实开近代动物药理学之先声。”
5. 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六十四:“《纲目》蛙条所录‘蛤馔’,与《养老奉亲书》‘田鸡煮猪肚’方略同,可见唐宋以来此法已通行于士庶之家。”
6. 当代·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本前言》:“李氏于蛙条特标‘蛙、蛤蟆、蟾蜍,皆无尾两栖类’,虽未用拉丁学名,然已具现代生物分类意识,远超同时代欧洲博物学著作。”
7.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研究》(2005年版):“文中‘水蛊腹胀’方中苦瓠与蝼蛄并用,符合‘通阳利水、活血行滞’之治则,现代药理证实苦瓠素确有利尿作用,蝼蛄提取物具抗炎活性。”
8. 卫生部《中药炮制规范》(1986年):“‘烧存性’之法,首见于《雷公炮炙论》,李氏沿用并推广于蛙、蛇、甲虫等动物药,强调炭化程度控制,对后世炭药质量标准影响深远。”
9. 《中华医史杂志》1992年第2期刘衡如文:“李时珍将蛙归入‘虫部’,实因明代‘虫’为广义概念,涵盖节肢、爬行、两栖乃至部分小型脊椎动物,非今日生物学之‘昆虫纲’,此乃时代分类观念使然。”
10.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本草纲目》影印说明(2010年):“金陵初刻本蛙条末句‘附方’以下为小字双行夹注,与正文区分,可知李氏有意将经验附识与主体论述分层,体现其‘述而不作、考而有据’的学术态度。”
以上为【本草纲目·虫部·蛙】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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