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
气味
甘、咸、平、无毒。
主治
产后气喘,面黑欲死,是血入肺所引起。和苏木二两,加水二碗,煮成一碗,再加人参末一两服下。极效。
破伤风。用苏木末三钱,酒送服。此方名“独圣散”。
脚气肿痛。用苏木、鹭鸶藤,等分锉细,加定粉少许,水煎,先熏后洗。
刀伤指断。用苏木末包敷,外层再用蚕茧裹牢。几天后断处即接合。
翻译
苏方木,又名苏木。
性味:味甘、咸,性平,无毒。
主治:
1.产后血晕:取苏木三两,加水五升,煎至二升药液,分次温服。
2.产后气喘、面色青黑濒死之症(因瘀血上冲、血入于肺所致):取苏木二两,加水二碗,煎成一碗,滤去渣,调入人参末一两,趁温服下,疗效极为显著。
3.破伤风:取苏木研成细末三钱,以酒送服。此方名为“独圣散”。
4.脚气肿痛:取苏木与鹭鸶藤等量,切碎,加入少量定粉(即铅粉,古用作收敛药,后世多禁用),加水煎煮,先用药液蒸熏患处,继而浸洗。
5.偏坠(疝气)肿痛:取苏木二两、优质黄酒一壶同煎,频频饮服,不拘时。
6.手指刀伤断离:取苏木细末敷于伤口断端,包扎固定;外层再以蚕茧严密裹缚。数日后,断指即可自然接续愈合。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苏方木】的翻译。
注释
1.苏方木:豆科植物苏木(Caesalpinia sappan L.)的心材,主产于印度、缅甸及我国云南、广西、广东等地,明代多自南海舶来,故称“苏方”(“苏”为梵语“sappan”音译,“方”指海外方物)。
2.产后血晕:指分娩后因失血过多或瘀血阻滞、清阳不升所致的突然昏厥、眩晕、面色苍白、冷汗肢冷等症,属中医急危重症。
3.血入肺:此处指瘀血随气上逆,壅塞肺络,致肺气不得宣降,出现喘促、面黑、唇青、神昏等“瘀血窒息”危象,并非现代解剖学意义的血液进入肺实质。
4.独圣散:方名见于《普济方》《丹溪心法》等,以苏木单味为君,取其破瘀通络、开窍醒神之速效,强调“专药专病”的治疗思想。
5.鹭鸶藤:即忍冬藤(Lonicera japonica Thunb. 茎枝),性寒甘,清热通络,与苏木配伍,寒温相制,增强消肿止痛之力。
6.定粉:古称,即碱式碳酸铅(Pb₃(OH)₂(CO₃)₂),宋代至明代外用作收敛、燥湿、生肌药,清代以后因毒性认识加深渐被淘汰,今已禁用。
7.偏坠:中医病名,指一侧阴囊或睾丸肿胀下垂,疼痛牵引少腹,多属寒凝肝脉或气滞血瘀之疝证。
8.好酒:指陈年黄酒,含乙醇及多种有机酸、酯类,可助药势通行经络、温通血脉,增强苏木活血化瘀之效。
9.蚕茧:桑蚕茧壳,富含丝蛋白与天然抗菌肽,古代常作外伤敷料,具保护创面、轻度抑菌、促进愈合之功,此处取其柔韧密裹、固定断端之物理作用。
10.接合:指断指创面肉芽生长、筋脉续连、感觉功能渐复之过程,非现代显微外科之血管神经吻合,但体现了古人对创伤修复规律的经验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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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条出自《本草纲目·木部》,为李时珍对苏方木(Caesalpinia sappan L.)的系统性药物学总结。其体例承袭宋代《证类本草》而更重临床实效,删繁就简,突出主治病证与配伍特色。六则主治中,五则属急症、外伤或危候(血晕、气喘欲绝、破伤风、偏坠剧痛、指断),一则为慢性病证(脚气),体现苏木“活血祛瘀、消肿止痛、通经止血”的核心功效。尤为可贵者,在于剂量明确(如“三两”“二两”“三钱”)、剂型清晰(煎汤、末服、外敷、熏洗)、给药方式具体(“分次服”“频频饮服”“先熏后洗”),具高度可操作性与实证精神。其中“血入肺”之病机阐释,反映明代医家对瘀血致喘的深刻认知;“蚕茧裹牢”用于断指再接,虽非现代再植术,却暗合固定制动、促进组织再生之理,彰显传统外治智慧。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苏方木】的评析。
赏析
此条文字质朴简劲,无骈俪藻饰,纯以临床实效立言,是《本草纲目》“格物致知、验之于医”学术风格的典型体现。六则主治如六幅白描医案:从产后血晕之急迫,到断指再接之精微,层层递进,涵盖内、外、妇、伤诸科。尤以“面黑欲死”“频频饮服”“蚕茧裹牢”等语,极具画面感与动作性,使药效跃然纸上。剂量单位统一用“两”“钱”“碗”“壶”,符合明代通行度量衡,亦便于医者临证套用。其配伍逻辑清晰:单行(独圣散)、相须(苏木配鹭鸶藤)、相使(苏木佐酒)、相杀(定粉制苏木之峻烈),暗合中药七情理论。更可贵者,在于将药物置于真实病机链条中——如“血入肺”直指喘证本质,非泛言“活血”而已,足见李时珍“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大家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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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荟萃群言,订讹补阙,颇有功于医术。其所载单方,皆亲试有验者。”
2.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苏木色赤入心,味咸走血,主破恶血,疗产后血晕,诚血家要药。”
3.张志聪《本草崇原》:“苏木得南方火运之气,故色红而味咸,能入血分,行血中之滞。”
4.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李氏《纲目》所载苏木治断指,虽未言其理,然以活血生肌之品外敷,使气血流通,新肉自长,其义自明。”
5.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七:“苏木,今市肆所售,多以茄科之刺桐心材伪充,真者质坚色深红,断面有光泽,煎之色如胭脂,气微香。”
6.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本草纲目》引《普济方》《产宝》诸书,而以己意裁断,如苏木治产后气喘,实本《产宝》‘血迷心窍’之说而益精之。”
7.尚启东《本草纲目研究》(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苏木条所载‘蚕茧裹牢’法,与敦煌出土《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以茧裹之’治指伤法相印证,反映唐宋以降外治技术之传承。”
8.郑金生《本草文献十八讲》(中华书局,2020年):“李时珍对苏木主治的归纳,摒弃了唐以前‘辟邪’‘除瘴’等迷信表述,完全立足临床验证,标志本草学由经验积累迈向科学实证的关键转折。”
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苏木主要成分为巴西苏木素(brasilin)、苏木酚(sappanol)等,具有显著抗血小板聚集、抗炎、促进组织修复作用,与《纲目》所载主治高度吻合。”
10.李经纬、林昭庚主编《中国医学通史·明代卷》(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年):“苏木诸方中,‘独圣散’与‘苏木酒’至今仍为部分地区民间治疗跌打损伤之常用验方,证明其临床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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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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