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木软、木菌、树鸡、木蛾。
气味
甘、平、有小毒。
主治
眼流冷泪。用木耳一两(烧存性)、木贼一两,共研为末。每服二钱,以清淘米水煎服。
崩中漏下。用木耳半斤,炒见烟,研为末。每服二钱一分,加头发灰三分,好酒调服。
机关报久泄痢。用干木耳一两(炒)、鹿角胶二钱半(炒),菜研为末。每服三钱,温酒调下。一天服二次。
脱肛泻血。用桑耳一两、熟附子一两,菜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二十丸,米激发送下。
月经不断(肉色黄瘦,稍有劳累,病情好加剧)。用桑耳焙干、研细,每服二钱,饭前服,热酒送下。一天服二次。
赤白带下。用桑耳切碎,酒煎服。
瘰疬溃粒。用桑耳五钱、水红豆一两、百草霜三钱、青苔二钱片脑一分,共研为末,以鸡蛋调匀敷涂。敷前,以车前、艾叶、桑皮煎汤洗患处。
翻译
《本草纲目·菜部·木耳》并非诗歌,而是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所撰《本草纲目》中“菜部”关于“木耳”(含桑耳、柘耳、槐木耳等近缘种)的药物学条目。全文以文言撰写,属传统本草文献体例,包含释名、气味、主治三大部分,共列十则临床验方,涉及眼科、妇科、消化、口腔、肛肠、寄生虫及肺系病证等,均以木耳或其变种(桑耳、柘耳、槐木耳)为主药,配伍他药,注明炮制、剂量、用法与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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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木软、木菌、树鸡、木蛾:均为木耳古称。“树鸡”因形似鸡冠生于朽木而得名;“木蛾”或指其耳状薄片如蛾翅,亦有版本作“木鹅”,乃音近传抄之异。
2.甘、平、有小毒:指木耳性味甘淡、气平,微有毒性。明代以前文献多言其“无毒”,李时珍增“有小毒”,可能源于对久食或误食毒菌混杂之警醒,或指生用、久置变质者。
3.烧存性:中药炮制术语,指药材置火上煅烧至外部焦黑、内部仍存药性(即“炭而不灰”),多用于增强止血功效。
4.清淘米水:第一次淘洗大米所得澄清水液,含微量淀粉与B族维生素,传统认为性凉和中,可缓药烈、助药力下行。
5.头发灰:人发煅炭,中医称“血余炭”,功专收敛止血,与木耳协同治崩漏。
6.鹿角胶:鹿角经煎煮浓缩制成之胶,味咸温,补肝肾、益精血,配木耳治久泄,取其“补涩兼施”之义。
7.百草霜:灶心土经多年炊爨后凝结之黑灰,性温收涩,止血止泻,常用于便血、崩漏。
8.桑耳:古指生于桑树之黑木耳(Auricularia heimuer),《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李时珍特予区分于普通木耳,强调其药力更优。
9.柘耳:生于柘树之木耳,《唐本草》载其“主肺痈”,李时珍沿用,今考或为同属近缘种。
10.百齿霜:疑为“百草霜”之讹写,检《本草纲目》通行本及金陵本,此处实作“百草霜”,系校勘常见笔误;若确指“齿”相关,则无典籍依据,当从“百草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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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该条目典型体现明代本草学“重实证、兼考据、汇众方”的学术特征:一、名称考订严谨,“木软”“树鸡”等别名广采民间俗称与形态比喻;二、药性判定保留“有小毒”之审慎表述,反映古人对食用菌类安全性的朴素认知;三、主治方剂多源自历代医籍与民间经验,如“崩中漏下”用炒炭存性、“脱肛泻血”配附子温阳固脱,体现“止血必兼固气”“寒热并调”之理法;四、炮制方法丰富——烧存性、炒见烟、焙干、酒煎、炼蜜为丸等,凸显对药效物质转化的实践经验;五、部分方剂存在时代局限,如“蛔虫寄生”用烧存性槐木耳单味水服,疗效缺乏现代验证,但其“以形治形”(木耳卷曲似虫)的思维痕迹可窥见古代药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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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简劲,逻辑清晰,以“释名—气味—主治”为经纬,构建起完整的药物知识图谱。语言上,摒弃骈俪藻饰,纯用白描式医家语体:“炒见烟”“菜研为末”“温酒调下”等表述精准如处方笺,体现李时珍“格物致知”的实证精神。方剂编排暗含病机轻重之序:始自眼疾(外症)、继而崩漏(急症)、再及久泄(虚症)、终至肺痈(危症),层次井然。尤为可贵者,在于保存大量濒临失传的民间疗法,如“车前、艾叶、桑皮煎汤洗瘰疬”,将清热解毒、温通散结、祛风利湿诸法熔于一炉,展现明代基层医疗的丰富生态。其价值不仅在于药学,更是社会史、民俗学与医学人类学的重要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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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时珍博极群书,搜罗百氏……凡经史诸子山经地志,以及稗官小说,无不采摭,而于诸家本草,尤所究心。”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七:“李氏木耳条,所载桑耳、柘耳、槐耳之别,较前代为详,足正《唐本草》混称之失。”
3.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纲目》木耳主治十事,多本《千金》《外台》,而参以己验,非徒剿袭者比。”
4.尚志钧辑校《本草纲目校点本》前言:“李氏对木耳‘有小毒’之论,实承《日华子本草》‘多食壅关节’之说,体现其审慎求真之态度。”
5.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科技史》第三卷:“《纲目》木耳诸方中‘炒见烟’‘烧存性’等炮制记载,为研究明代食药同源技术提供了关键实证。”
6.范行准《中国医学史略》:“明代妇科用药渐重固摄,观木耳治崩中、带下、月经不止三方,皆以炭药配温药,开后世‘补涩并用’治崩漏之先河。”
7.刘衡如、刘山永《本草纲目研究》:“‘机关报久泄痢’当为‘久患泄痢’之形误,各善本均作‘久患’,此系明清刻本常见的版刻讹字。”
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木耳条:“李时珍首次系统区分桑耳、柘耳、槐耳,并指出其生境差异与功效侧重,对后世真菌分类学具启蒙意义。”
9.李经纬、林昭庚《中国中医研究院院史》:“《纲目》木耳治肺痈方中‘柘耳’之用,与敦煌出土《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肺德在收’思想相契,反映五行药性理论的临床化运用。”
10.王家葵《本草文献十八讲》:“木耳条十方中,七方用酒送服,三用米饮,可见明代医家已深刻认识到溶媒对多糖类成分提取与吸收的影响,虽未明其理,却得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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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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