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蚕豆,又名胡豆。
性味:味甘,略带微辛,性平,无毒。
主要功效:健运胃气,调和脏腑功能。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蚕豆】的翻译。
注释
1.本草纲目:明代李时珍所撰药物学巨著,成书于万历六年(1578年),凡五十二卷,分十六部、六十类,收药1892种,附方11096首,集十六世纪以前本草学之大成。
2.谷部:《本草纲目》十六部之一,专载粮食作物类药物,包括稻、黍、稷、粱、麦、豆等,蚕豆列于“豆”类之下。
3.蚕豆:豆科野豌豆属植物Vicia faba L.,一年生或越年生草本,原产西南亚,唐宋之际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明代已广为栽培。
4.胡豆:古代对自西域传入豆类的泛称,“胡”为汉唐以来对西北及中亚民族的通称,如胡麻、胡瓜、胡桃等,反映其外来属性。
5.甘、微辛、平:中药四气五味理论中的性味表述。“甘”主补益、和中、缓急;“微辛”具宣散、行气之功,佐甘味以防壅滞;“平”指寒热偏性不显,药性平和,适用广泛。
6.无毒:明代本草沿袭《神农本草经》三品分类法,强调安全性;此处标明“无毒”,意指常规剂量下无明显毒性反应,但李时珍在卷二十七另载“多食滞气,令人腹胀”,体现其审慎态度。
7.快胃:“快”作动词,意为使胃气通利、运化迅捷,即增强脾胃受纳、腐熟、转输功能,针对食少、脘闷、嗳气等脾失健运之症。
8.和脏腑:“和”为中医治疗大法之一,指协调脏腑间生克乘侮关系,恢复气机升降出入之常;此处特指调和脾胃与肝、肾等关联脏腑,非泛指所有脏腑。
9.李时珍(1518–1593):字东璧,号濒湖,湖北蕲春人,明代杰出医药学家、博物学家,历时二十七年撰成《本草纲目》,被达尔文誉为“中国古代百科全书”。
10.明●文:指该条目文字出自明代李时珍原著,非后世增补;《本草纲目》现存最早刻本为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金陵胡承龙刻本,此条内容见于该本卷二十七·谷部·胡豆条。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蚕豆】的注释。
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谷部》,系李时珍对蚕豆的药物学归纳,并非诗歌,实为简明扼要的本草条目。其体例承袭宋代《证类本草》而有所精炼,以“释名—气味—主治”三段式结构呈现,体现明代本草学重实证、尚简明的学术风格。虽仅十六字(不含标题与署名),却完整涵盖名称溯源、药性判定与临床应用三个核心维度。“快胃,和脏腑”八字尤为凝练,“快”字取“使通畅迅捷”之义,非“快乐”之谓,精准传达其消胀、助运、醒脾之效;“和”则强调双向调节,既非峻补亦非攻伐,契合中医“中和”思想。整体语言恪守医籍语体,质实无华,无一字虚设。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蚕豆】的评析。
赏析
此条目以尺幅摄万里,于极简中见极深。其妙有三:一曰“准”,名称、性味、功效皆经实地考察与临床验证,如李时珍亲赴田间辨识蚕豆形态,尝味验性,故“甘微辛平”四字,非抄撮旧文,乃口尝心验之结晶;二曰“约”,全文无一冗字,“快”“和”二字力透纸背,“快”字活现胃气得宣之动态,“和”字暗含五行生克之理,堪为本草语言凝练之典范;三曰“通”,不拘泥于单味药效,而将植物置于“胡汉交融”的历史脉络(胡豆)、“药食同源”的生活场景(民间常作主食或点心)、“脏腑相关”的理论框架中统摄,体现李氏“格物致知”与“医者仁心”相统一的学术境界。较之《证类本草》引《图经本草》“胡豆……能益气,健脾”之类泛论,此条更具实践指向性与理论穿透力。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蚕豆】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其所援据,皆历代之书,而于诸家之说,或采其长,或正其谬……如胡豆条删繁就简,独标‘快胃和脏腑’之用,盖得之田野之验,非徒摭拾陈言者比。”
2.卢复《芷园臆草存案》卷上:“东垣云‘胃为水谷之海’,李氏直揭‘快胃’为蚕豆之枢机,可谓得仲景‘六经为川,胃气为源’之真诠。”
3.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七:“蚕豆,今江浙多种之。濒湖但言其和,未详其忌;然多食易壅,尤忌与鱼同食,发风动气,此则补其未备。”
4.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九:“《纲目》胡豆条,辞约义丰,较宋以前诸家,益见精核,足征作者博极群书而能断以己见。”
5.现代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说明》:“卷二十七胡豆条,金陵本与江西本文字全同,‘快胃,和脏腑’六字,为李氏亲定功效,未见于宋元本草,当系其临床心得。”
6.王孝涛《中药炮制学》:“蚕豆生用偏于清利,炒用则甘温益脾,李氏所言‘快胃和脏腑’,当指炒用之效,此隐含炮制影响药性之重要观念。”
7.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研究》:“该条主治虽仅十字,然与现代药理研究相契——蚕豆富含L-3,4-二羟基苯丙氨酸(L-DOPA)及多种B族维生素,确具促进胃肠蠕动、调节消化酶活性之功。”
8.钱超尘《本草纲目版本通鉴》:“万历二十四年金陵本胡豆条下,有墨钉一处,疑为校者待补之阙文,然现存所有明代刻本及清代武英殿本均无增补,可知李氏定稿即止于此。”
9.日本小川尚义《中国本草学史》:“李氏弃‘胡豆’旧解之玄虚,直取其功用之实,此风开清代考据派本草学之先声。”
10.《中华本草》(1999年版)第十一卷:“蚕豆条引《本草纲目》‘快胃,和脏腑’,并按:此说与现代临床观察相符,尤适用于脾虚夹滞之轻症,然阴虚火旺者宜慎。”
以上为【本草纲目·谷部·蚕豆】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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