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酒兴将尽时邀朋友闲来游戏,玩起“打揭儿”格外畅快惬意。胜负只靠赌技分晓,赏罚条款必须清清楚楚记在心里。小五出来无所事事,却把牌局搅得翻天覆地,连“九底”都被他弄乱。若要在花前月下为这游戏痴迷至死,那也宁可选第十三不如第十二那样稳妥。
以上为【鼓笛令其一戏咏打揭】的翻译。
注释
1. 鼓笛令:词牌名,又作“鼓笛慢”,本为曲调名,后用为词牌,多用于宴饮场合。
2. 打揭:即“打揭儿”,宋代流行的一种酒令游戏,类似掷骰、出牌或猜数,以定赏罚饮酒。
3. 揭儿:指游戏中所用的牌具或道具,亦可泛指游戏本身。
4. 赌是:以“是否”或“对错”为赌注,此处指以判断正误决定胜负。
5. 赏罚采:指游戏中规定的赏赐与惩罚方式,“采”为古代博戏术语,指彩头、规则。
6. 小五:游戏中的人物代称,可能指某位参与者,或为牌面中的数字角色。
7. 跋翻:搅乱、颠覆之意,“跋”通“拔”,引申为扰乱秩序。
8. 九底:可能指牌局中某种特定组合或等级,“底”或为牌面基础,“九底”为高阶牌型。
9. 十一花下死:夸张说法,意为愿为游戏沉醉至死,表达极度投入之情。
10. 管十三、不如十二:双关语,“管”作“纵使”解,数字可能对应酒令中的顺序或点数,暗含选择更稳妥者之意。
以上为【鼓笛令其一戏咏打揭】的注释。
评析
此词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写宋代民间流行的酒令游戏“打揭儿”,展现了文人宴饮之余的娱乐生活。全词语言俚俗活泼,节奏明快,充满生活气息。表面写游戏规则与输赢之乐,实则通过数字游戏与双关语,暗藏机锋,体现黄庭坚对世俗情趣的敏锐捕捉和文学巧思。虽为“戏咏”,却不失文人雅趣与语言智慧,是宋词中少见的市井风情之作。
以上为【鼓笛令其一戏咏打揭】的评析。
赏析
这首《鼓笛令》是黄庭坚少数以市井游戏为题材的词作,风格迥异于其常见的哲理深沉或书法寄情之作。全词以“戏咏”为名,实则寓庄于谐。上片写酒阑命友、游戏开场,突出“打揭儿”的乐趣与规则意识,“赏罚采、分明须记”一句,既显游戏之严谨,又暗喻人生处世应有尺度。下片转入具体情境,“小五”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其“跋翻和九底”的举动,既写出游戏的混乱与趣味,也可能影射人事纷争。结尾“若要十一花下死。管十三、不如十二”最为精妙,表面似在讨论游戏策略,实则以数字排列制造悬念与幽默,数字之间或隐含命运选择之意,耐人寻味。整首词节奏紧凑,口语化表达增强现场感,体现了黄庭坚驾驭俗题而不落俗套的艺术功力。
以上为【鼓笛令其一戏咏打揭】的赏析。
辑评
1.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王直方诗话》:“鲁直(黄庭坚)游戏之作,如《鼓笛令》咏打揭儿,虽俚俗而有味,盖得风人之遗意。”
2. 清·冯煦《蒿庵论词》:“山谷小令,间涉滑稽,如《鼓笛令》‘小五出来无事’云云,似优伶科白,然自有骨力在焉。”
3. 近人夏敬观《手批山谷词》:“此词述游戏之状,用语佻达,而结构不苟。‘赏罚采、分明须记’二句,寓劝诫于嬉笑,乃其深心所在。”
以上为【鼓笛令其一戏咏打揭】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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