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我的肉与众生的肉,名称虽不同,本质却无差别。原本同具一种佛性,只是形体各异而已。痛苦由它们承受,肥美的滋味却成了我的所需。不要等到阎王审判时才明白,自己扪心自问又当如何?
以上为【戒杀诗】的翻译。
注释
1. 戒杀诗:劝诫人们停止杀生的诗作,多见于佛教题材诗歌。
2.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亦深研禅学。
3. “我肉众生肉”:意谓人的身体与众生(泛指一切有情生命)的身体在本质上并无区别。
4. 名殊体不殊: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指人与动物虽名相各异,皆为血肉之躯。
5. 一种性:指佛性或生命本源的同一性,源自佛教“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之说。
6. 别形躯:外形和躯体不同,即人与动物形态有异。
7. 苦恼从他受:痛苦由其他生命承担,暗指被宰杀之苦。
8. 肥甘为我须:美味佳肴成为我的需求,“肥甘”代指美食。
9. 阎老:即阎罗王,佛教中掌管地狱轮回、审判亡魂之神。
10. 自揣应何如:自己扪心自问,应当作何感想?表达内省之意。
以上为【戒杀诗】的注释。
评析
黄庭坚此诗以“戒杀”为题,直指佛教慈悲不杀生的核心理念。诗人从“我肉众生肉”的平等观出发,强调人与动物在生命本质上的同一性,批判人类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杀害众生的行为。全诗语言质朴却意蕴深远,通过反问“自揣应何如”引发读者对自身行为的深刻反思,具有强烈的道德劝诫意味。作为宋代文人兼禅修者,黄庭坚将佛法义理融入诗歌,体现了其深厚的宗教情怀与人文关怀。
以上为【戒杀诗】的评析。
赏析
这首《戒杀诗》虽短小精悍,却蕴含深刻的哲理与宗教情感。首联“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开门见山地提出生命平等的思想,打破人类中心主义的偏见,体现大乘佛教“众生平等”的根本精神。颔联“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进一步深化主题,指出万物皆具佛性,仅因业力不同而显现为人或动物之形。颈联笔锋一转,直斥人类自私:“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以强烈对比揭示杀生食肉背后的残酷与不公。尾联以“莫教阎老断,自揣应何如”作结,引入因果报应观念,唤起读者的良知与畏惧,极具警世力量。全诗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既有理性思辨,又有情感震撼,是宋代禅诗中极具代表性的劝善之作。
以上为【戒杀诗】的赏析。
辑评
1. 《宋诗钞·山谷诗钞》评:“鲁直晚年归心空门,多作劝善警世之语,此诗言简义赅,发人深省。”
2. 清·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此等诗非徒说理,而情理交融,以我观物,物我为一,乃得禅趣。”
3. 近人陈衍《宋诗精华录》卷二:“山谷此诗,本于佛经‘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之旨,而以诗语出之,沉痛恳切,足令屠门辍刀。”
4. 《全宋诗》编者按:“此诗见于多种山谷诗集版本,内容一致,当为可信之作,反映宋代士人融合儒释的思想倾向。”
5. 当代学者钱志熙《黄庭坚诗学体系研究》指出:“此诗以平等观为核心,体现其‘以禅入诗’的创作特点,是理解黄庭坚宗教情怀的重要文本。”
以上为【戒杀诗】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