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
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
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也。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翻译
万章问道:“请问交际应该怎样用心呢?”
孟子说:“恭敬。”
万章说:“常言道:‘一再拒绝人家的礼物是不恭敬的。’为什么?”
孟子说:“尊贵的人有所赏赐,自己先考虑,‘对方得到这礼物的办法,是合乎义,还是不合乎义’,考虑妥当了,才接受,这样做是不恭敬的,所以说不该拒绝。”
万章说:“不要直说拒绝,而是心里拒绝,心里说‘对方从老百姓那里得到这东西的办法,是不义的’,而用别的借口推辞,不可以吗?”
孟子说:“对方按规矩结交我,按礼节接待我,这样的活,连孔子也都是会接受的。”
万章说:“如今有个在城门外拦路抢劫的人,他按规矩结交我,按礼节馈赠我,这样可以接受他抢劫来的东西吗?”
孟子说:“不可以。《康诰》说:‘杀人而抢夺人家的财物,强横而不怕死,这种人,是没有人不怨恨的。’这是不必先教育就可以杀掉的人。殷接受了夏这条法律,周接受了殷这条法律,没有改动过。现在抢劫比以往还厉害,怎么能接受呢?”
万章说:“现在的诸侯对百姓巧取豪夺,和拦路抢劫一样。如果搞好接待的礼节,君子就可以接受他的礼物,请问这有什么说头?”
孟子说:“你认为今天假如有圣王兴起,将把当今的诸侯通通杀掉呢?还是教而不改再杀呢?不是自己所有,却把它弄到手——把这种行为叫做强盗,这只是类推到义理的极端。孔子在鲁国做官,鲁国士大夫在打猎时争夺猎物,孔子也在打猎时争夺猎物。打猎时争夺猎物都可以,何况接受赏赐呢?”
万章说:“那么,孔子做官,不是为了发扬道吗?”
孟子说:“是为了发扬道。”
“为了发扬道,为什么还在打猎时争夺猎物?”
孟子说:“孔子先在簿书上规定可用的祭器,又规定不得用别处打来的猎物供在簿书上所定的祭器内。”
万章说:“孔子为什么不离开鲁国呢?”
孟子说:“孔子是先试一下。试过了证明可行,而竟不得推行,这才离开,所以孔子不曾在一个地方待满三年。孔子有时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有时因君主对自己的礼遇不错而做官,有时因君主养贤而做官。对季桓子,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对卫灵公,是因君主对自己的礼遇不错而做官;对卫孝公,是因君主养贤而做官。”
版本二:
万章问道:“请问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当秉持什么样的心态?”孟子说:“应当以恭敬之心。”
万章又问:“人们常说‘一再推辞就是不恭敬’,这是为什么呢?”孟子答道:“尊贵的人赐予你东西,如果你在接受之前还要追问:‘这些东西是合乎道义得来的吗?还是不合道义得来的?’这样去怀疑对方,便是不恭敬。因此不应推辞。”
万章接着问:“那么,我虽然口头上不推辞,但在心里拒绝,认为‘这些东西是从百姓那里用不义手段取得的’,然后用其他借口不接受,这可以吗?”孟子说:“如果彼此的交往是合乎正道的,馈赠也是合乎礼节的,那么孔子也会接受这样的馈赠。”
万章说:“现在有个人在城门外抢劫他人财物,他的交往方式似乎合乎道,送礼也合乎礼,那我可以接受这个强盗的东西吗?”孟子说:“不可以。《康诰》上说:‘杀人劫财,不顾生死,所有百姓无不痛恨。’这种人是不用教育就该诛杀的。殷朝继承夏朝时如此,周朝继承殷朝时也是如此,如今这种情况更加严重,怎么可以接受他们的馈赠呢?”
万章又问:“现在的诸侯们从百姓那里获取财物,其实就像强盗一样。如果他们把礼节做得很好,那么君子也就接受了他们的俸禄,请问这又该怎么解释呢?”孟子说:“你以为如果有圣王兴起,他会把今天的诸侯全都杀掉吗?还是先加以教化,若不改正再加以惩罚呢?我们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却拿来据为己有就是盗贼’,这只是把道理推到极致的说法罢了。孔子在鲁国做官时,鲁国人有‘猎较’的习俗,孔子也参与其中。连‘猎较’这种事都可以接受,更何况接受他们的赏赐呢?”
万章问:“既然如此,那么孔子出来做官,难道不是为了推行道义吗?”孟子答:“正是为了推行道义。”
“既然是为了道义,为什么还要参加‘猎较’这种事呢?”孟子说:“孔子首先整顿祭祀的器物制度,不拿四面八方进贡的食物来供奉这些制度所规定的祭器。”万章又问:“那他为什么不干脆离开呢?”孟子说:“他是在尝试开创一个开端。开端已经足够推行了,但君主却不实行,之后他才离开。所以他从未在一个国家长期停留超过三年。孔子的出仕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为看到政令可行而出仕,一种是因为君主礼遇周到而出仕,一种是因为国家公养贤士而出仕。他在季桓子手下任职,是看到政令可行而出仕;在卫灵公手下,是因礼遇周到而出仕;在卫孝公手下,则是因国家公养贤士而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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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交际:指以礼物、币帛相交往。
却:推辞不受。
御:阻止。这里指拦路抢劫。
《康诰》:《尚书》篇名。
越:抢劫。闵:通“暋”,强横。譈(duì):同“憝”,怨恨。
比:同。
充类:类推。
鲁人:指鲁国士大夫。猎较:大夫率士众打猎,猎时以所获猎物各归猎者所有,作为祭祀祖先的祭品。较:争夺。
簿正:在簿书上规定。
兆:开始。
淹:停留。
行可:可行其道。际:接。指对自己的礼节待遇等。公养:指对一般贤者的礼节待遇等。
季桓子:季孙氏,名斯,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
卫灵公:名元,春秋时卫国大夫。卫孝公:史无记述。
1. 交际何心也:人际交往应持何种心态。“心”指内心态度或出发点。
2. 恭也:恭敬是交往的根本态度,体现儒家“敬”德的重要性。
3. 却之却之为不恭:反复推辞被视为不敬,源于古代礼仪中对尊者赐予不可轻易拒绝的传统。
4. 康诰:《尚书·周书》篇名,记载周公告诫康叔治理殷遗民之辞。
5. 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duì):杀害路人以夺财物,凶顽不怕死,百姓无不愤恨。“譈”意为憎恶、怨恨。
6. 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指王朝更替时对前代暴政的承继与清算乃天命所归,不容推辞。
7. 猎较:古代民间竞相猎取野兽以较胜负的风俗,带有原始竞争色彩,后被纳入礼制框架。
8. 孔子先簿正祭器:孔子主张先确立登记制度和祭祀器具的规范,强调制度建设优先于物质享受。
9. 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不用各地进献的珍馐来充作祭祀所需,体现节制与廉洁。
10. 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尝试建立良好开端,若条件成熟却仍不行其道,方才离去,表现孔子积极入世又不失原则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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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通过万章与孟子的问答,深入探讨了人际交往中的“恭敬”原则、接受馈赠的道德界限以及君子出仕的正当性问题。核心在于如何在现实政治与理想道德之间保持张力与平衡。孟子强调“恭”为交际之本,反对无端质疑施予者的动机,主张在合道合礼的前提下接受馈赠。同时,面对“诸侯取之于民如御”的尖锐批评,孟子并未简单否定现实政治结构,而是以历史发展和教化优先的理念回应,指出应先教后诛,并引用孔子的实际行为说明君子可在不完美现实中寻求行道的机会。文中对孔子仕途的分类,揭示了儒家“经权结合”的政治智慧——既有坚守原则的底线,也有灵活变通的策略。整体体现了孟子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并重的思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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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节采用典型的对话体,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万章的问题由浅入深,从日常交际礼仪直指政治伦理的根本矛盾——当权力来源不义时,君子是否还能与其合作?孟子的回答则展现了高超的辩证思维:一方面坚持道德理想,引用《康诰》表明对“杀人越货”式掠夺的彻底否定;另一方面又承认现实复杂性,主张“教之不改而后诛”,体现出儒家“仁政”中教化优先的精神。尤其精彩的是借孔子“猎较”之事回应质疑,既说明圣人亦非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者,也在细微处彰显其改革策略——不废俗而寓教于俗,逐步推进制度改良。关于孔子三类出仕的总结,更是画龙点睛,系统概括了儒家士人参与政治的不同动机与情境,反映出“达则兼济天下”的多重路径。全文语言简练而意蕴深远,堪称《孟子》中政治哲学论述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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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孟子集注》:“此章言交际之道,贵于恭而合礼,虽有所疑,不当形于辞色。至于受禄之事,尤当审其所以受之之道。”
2. 赵岐《孟子章句》:“言交以道,接以礼,君子所受也。若其人本恶,虽礼不足信矣。”
3. 焦循《孟子正义》:“万章之意,疑当时诸侯多取民不义,而孔子反受其禄,似涉苟且。孟子引猎较以明通变之义,可谓善解纷难。”
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孟子言‘充类至义之尽’,盖谓理论极则如此,然处世不得不权轻重、察时势。”
5. 清代陈澧《东塾读书记》:“孔子猎较,非好杀也,因其俗而渐导之,所谓‘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也。”
6. 苏轼《荀卿论》虽非专评此章,然其言“圣人不能无待于时”,可与此章“兆足以行而后去”互参,见儒者出处之权衡。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臣》:“古之君子,进退出处各有其义,非苟焉而已。观孟子论孔子三仕,可见大贤之斟酌于道与势之间。”
8. 梁启超《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孟子此章示人以理想与现实调和之道,非激进之革命论,亦非消极之避世说,实为儒家政治智慧之结晶。”
9. 钱穆《论语新解》提及:“孔子之仕,视其时其主而定,非必专为主张行道,然终不离道以为依归。”虽评《论语》,然与此章精神相通。
10. 杨伯峻《孟子译注》:“本章辩论曲折深入,显示孟子善于运用历史事实与经典文献进行伦理辩护,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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