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孟子说:“品德修养好的人能熏陶教养品德修养差的人,有才能的人能熏陶教养没有才能的人,所以人们都乐于拥有贤能的父兄。
如果品德修养好的人鄙弃品德修养差的人,有才能的人鄙弃没有才能的人,那么贤能的人与不贤能的人之间的差距,就近得不能用寸来度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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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其间不能以寸:指差距极小。
1. 中:指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此处代指道德修养完备者
2. 养:熏陶教养,非单纯供养,《说文》段注“养者,教也”
3. 才:具备实际才能者
4. 不肖:不贤明,与“贤”相对
5. 不能以寸:语出《礼记·檀弓》“其隙也不可以寸”,谓差距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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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章通过“中/不中”“才/不才”的辩证关系,阐发儒家“立人达人”的社会责任观。孟子以“养”为核心构建道德传递链条,将贤者的教化义务与父兄的家庭伦理相类比,揭示出道德共同体中优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天然责任。末句用“不能以寸”的度量意象,犀利指出拒绝教化的贤者实则自我取消其贤明特质,完成对道德精英主义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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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孟子认为,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的君子有义务教育那些品德不好的人,富有才能的人有义务教育那些没有才能的人。这样,贤者为师,团结大家一道进步;能者为师,帮助大家共同提高。否则,有德行的人嫌弃没有德行的人,有才能的人不理会没有才能的人,则“中”也“不中”,“才”也“不才”,所谓贤、所谓不肖,也就没什么差别了。
“无过不及之谓中,足以有为之谓才。养,谓涵育熏陶,俟其自化也。贤,谓中而才者也。乐有贤父兄者,乐其终能成己也。为父兄者,若以子弟之不贤,遂遽绝之而不能教,则吾亦过中而不才矣。其相去之闲,能几何哉?”
这段论述在逻辑上呈现递进式结构。首句以并列句式确立“中养不中”“才养不才”双重义务,次句用“故”字引出父兄喻体,将抽象道德关系具象化为血缘亲情。第三句假设“弃”的负面情形,最终通过“不能以寸”的尺度消解,形成“立论-例证-反证-结论”的完整论证链。尤值注意的是“养”字的深意:既非居高临下的训导,亦非无原则的包容,而是如天地化育般的自然浸润,这种教化理念与道家“行不言之教”形成微妙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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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孟子集注》:“君子有教无类,故虽中才不同,皆当有以养之。若无教之之心,是自私自利,其中才本无大相远也。”
2. 焦循《孟子正义》:“养者渐渍育成之义,如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其道一也。”
3. 康有为《孟子微》:“此章明大同之道,贤智当教化愚不肖,若各私其才智,则与不肖无异,太平世所以合人类而养之也。”
4. 杨伯峻《孟子译注》:“孟子所谓‘养’,包含教养、熏陶、培育等多重含义,较现代教育观念更具生命整体性。”
5. 梁涛《孟子解读》:“‘不能以寸’的判准实为儒家‘仁’的试金石,揭示道德的本质在于推己及人的实践而非静态的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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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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