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翻译
北宫锜问道:“周王朝规定官爵和俸禄的等级,是什么情况?”
孟子说:“详细的情况不能了解了,由于诸侯厌恶那制度对自己的不利,都把文献毁坏了;不过我曾经听说过它的大致情况。普天下爵位的制度是,天子一级,公一级,侯一级,伯一级,子、男同为一级,共五等。各国官位的制度是,君主一级,卿一级,大夫一级,上士一级,中士一级,下士一级,共六等。俸禄的制度是,天子的土地,方圆各一千里,公与侯都是方圆各一百里,伯是方圆各七十里,子和男都是方圆各五十里,共四等。不足五十里的小国,不能直接隶属天子,而是附属于诸侯,叫做附庸。天子的卿所受的封地与侯同样大小,大夫所受的封地与伯同样大小,元士所受的封地与子、男同样大小。公、侯大国的土地方圆各一百里,君主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四倍,大夫比上士多一倍,上士比中士多一倍,中士比下士多一倍,下士的俸禄和在官当差的老百姓相同,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的收入。中等国家的土地是方圆各七十里,君主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三倍,大夫比上士多一倍,上士比中士多一倍,中士比下士多一倍,下士的俸禄和在官当差的老百姓相同,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的收入。小国的土地是方圆各五十里,君主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二倍,大夫比上士多一倍,上士比中士多一倍,中士比下士多一倍,下士的俸禄和在官当差的老百姓相同,俸禄足够代替他耕田的收入。农夫的所得,是一夫受田百亩。百亩地进行施肥耕种,上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九口人,上等偏下的农夫可以养活八口人,中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七口人,中等偏下的农夫可以养活六口人,下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五口人。老百姓在官家当差的,他们的俸禄也照这样分等级。”
版本二:
北宫锜问道:“周朝的爵位和俸禄制度是怎样的呢?”
孟子说:“详细的制度已经无法得知了。因为诸侯们厌恶它对自己不利,便都把相关的典籍销毁了。但我孟轲曾听说过一个大概的情况。天子为一等,公为一等,侯为一等,伯为一等,子和男合为一等,总共五等爵位。在诸侯国内部,君主为一等,卿为一等,大夫为一等,上士为一等,中士为一等,下士为一等,共六等。天子所辖土地纵横各一千里,公和侯各为纵横一百里,伯为七十里,子、男各为五十里,共分四等。如果封地不足五十里,就不能直接通达天子,只能依附于诸侯,称为‘附庸’。天子的卿所受封地相当于侯,大夫所受封地相当于伯,上士所受封地相当于子、男。大国土地纵横百里,国君的俸禄相当于十位卿,卿的俸禄相当于四位大夫,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两倍,上士是中士的两倍,中士是下士的两倍,下士的俸禄与在官府任职的庶人相同,其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所得。次等国家土地纵横七十里,国君的俸禄相当于十位卿,卿的俸禄相当于三位大夫,其余等级关系与大国相同。小国土地纵横五十里,国君的俸禄相当于十位卿,卿的俸禄相当于两位大夫,其余等级亦同。农夫耕作,每人授田百亩。百亩田地施肥耕种后,上等农夫可养活九人,稍次的养八人,中等的养七人,中下等的养六人,下等的养五人。在官府任职的庶人,其俸禄也依照这个标准来划分等级。”
以上为【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二节 】的翻译。
注释
北宫锜(yǐ):姓北宫,名锜,卫国人。
班:等列,规定等级。
位:爵次。
不能:不及,不足。
视:比照,同。
四大夫:四倍于大夫。倍上士:比上士多一倍。
粪:施肥耕作。食:养活。
1. 北宫锜(qí):姓北宫,名锜,战国时期人,身份不详,可能是卫国或齐国的士人。
2. 周室班爵禄:指周王朝制定并颁行的爵位与俸禄制度。“班”意为颁布、排列。
3. 其详不可得闻也:具体的详细制度已经无法听到了,说明文献散佚严重。
4.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诸侯讨厌这些制度限制自己的权力,因此销毁了相关典籍。
5. 轲也,尝闻其略也:孟子自称其名“轲”,表示自己仅知大概。
6. 天子一位……凡五等也:指周代五等爵制,即天子以下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
7. 君一位……凡六等:指诸侯国内部的六级官职等级,体现内部等级秩序。
8. 附庸:指土地不足五十里的小封地,不能独立通于天子,必须依附于诸侯。
9. 受地视侯/伯/子男:指所受封地面积比照相应爵位的标准。
10. 禄足以代其耕:俸禄收入足以替代亲自耕种所得,强调官员应有基本生活保障。
以上为【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二节 】的注释。
评析
本节通过北宫锜与孟子的问答,系统阐述了周代的爵位与俸禄制度。孟子强调,由于诸侯出于私利销毁典籍,完整的制度已不可考,但他仍能依据传闻勾勒出大致框架。他从爵位等级、土地分配、俸禄比例到农耕产出,层层递进,展现出一种理想化的政治秩序。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儒家“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礼治思想,旨在维护社会等级的稳定与和谐。同时,孟子特别关注下层官员与庶人在官者的生计,提出“禄足以代其耕”,体现出对士人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视,具有一定的民本色彩。整体而言,此章不仅是对古代制度的追述,更是借古喻今,表达儒家理想中的政治伦理与社会分配原则。
以上为【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二节 】的评析。
赏析
本节文字结构严谨,逻辑清晰,以问答体展开,既具历史性又富哲理性。孟子并未虚构制度,而是坦承“其详不可得闻”,表现出实事求是的态度,增强了论述的可信度。他在残缺史料的基础上重构周制,实则是借古制寄托政治理想。文中从天子至庶人在官者的层层等级,构建了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图景,反映了儒家对“礼”的高度重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孟子不仅关注高层贵族的权力配置,更将目光投向下层士人与官吏,强调“禄足以代其耕”,体现出对知识分子尊严与生存权的关怀。此外,通过比较大国、次国、小国的不同俸禄比例,展现了制度设计的灵活性与现实适应性。全文语言简练,条理分明,既有制度描述,又有价值判断,是《孟子》中兼具历史意识与政治哲学的重要篇章。
以上为【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二节 】的赏析。
辑评
1. 朱熹《孟子集注》:“此章言周之爵禄制度虽亡,然其大略犹可考见。孟子所述,盖有合于古者井田、封建之意,所以正上下之分,均衣食之源也。”
2. 赵岐《孟子章句》:“言爵有五等,禄有差品,所以别尊卑,明贵贱,使民知所劝也。”
3. 清·焦循《孟子正义》:“此章详述爵禄之制,虽曰闻其略,实已具其纲领。其言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尤为仁政之所重。”
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孟子于此言禄制,归本于‘足以代耕’,非徒崇虚名,实系民生之要。”
5. 梁启雄《孟子讲义》:“此章所记周制,未必尽符史实,然其意在立一公平合理的分配理想,以为后世法。”
以上为【孟子 · 第十卷 · 万章下 · 第二节 】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