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翻译
万章说:“通过行为和政事显示给他,是怎样的?”
孟子说:“天子能把人推荐给天,却不能让天给他天下;诸侯能把人推荐给天子,却不能让天子给他诸侯之位;大夫能把人推荐给诸侯,却不能让诸侯给他大夫之位。从前尧把舜推荐给天而天接受了他,把舜显示给老百姓而老百姓接受了他,所以说,天不说话,只通过行为和政事显示给他罢了。”
“请问把舜推荐给天而天接受了他,把舜展现给老百姓而老百姓接受了他,是怎样的?”
孟子说:“让他主持祭祀而百神享用,这是天接受了他,让他主持政事而政事有条不紊,老百姓满意他,这是老百姓接受了他。天下是天给他的,是老百姓给他的,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给人。舜辅佐尧二十八年,这不是他一个人所能决定的,是天意。尧死后,三年的服丧期限也结束时,舜避开尧的儿子,到南河的南边去。天下诸侯来朝见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而到舜那里;打官司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而到舜那里;歌颂的,不歌颂尧的儿子而歌颂舜,所以说是天意。这样他才回到中国,继承了天子的职位。如果是当初就住到尧的宫室里,逼迫尧的儿子,那是篡夺,不是天给他。《太誓》说:‘天的看法来自于用我们老百姓的眼睛,天的听闻来自于用我们老百姓的耳朵。’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版本二:
万章问道:“尧把天下让给舜,有这回事吗?”孟子说:“没有。天子不能把天下随意送给别人。”
万章又问:“那么舜得到天下,是谁给他的呢?”孟子答道:“是天给予他的。”
万章问:“上天给予他,难道是反复叮咛、明确命令他吗?”孟子说:“不是的。上天不会说话,只是通过行为和事实来显示罢了。”
万章又问:“通过行为和事实来显示,是怎么表现的呢?”孟子说:“天子可以向天推荐人选,但不能强迫上天把天下交给他;诸侯可以向天子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子把诸侯之位给他;大夫可以向诸侯推荐人,但不能强迫诸侯把大夫之位给他。从前尧把舜推荐给上天,上天接受了他;又让他显露于百姓之中,百姓也接受了他。所以说:‘上天不说话,只是用行为和事实来显示罢了。’”
万章说:“请问,怎样叫作‘推荐给上天而上天接受’,‘显露于百姓而百姓接受’呢?”
孟子说:“让他主持祭祀,所有的神明都享用他的祭品,这就是上天接受了他;让他处理政事,政事治理得很好,百姓安居乐业,这就是百姓接受了他。上天认可他,人民拥护他,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送给别人。’舜辅佐尧二十八年,这不是人力所能办到的,是天意。尧去世后,三年丧期结束,舜为了避让尧的儿子,躲到了南河以南。可是天下诸侯来朝见的,不去尧的儿子那里而去舜那里;打官司的人,不去尧的儿子那里而去舜那里;歌颂太平的人,也不歌颂尧的儿子而歌颂舜。所以说是天意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舜才回到都城,登上了天子之位。如果只是占据尧的宫殿,逼迫尧的儿子,那就是篡位,而不是上天授予了。《泰誓》上说:‘上天所看到的来自人民所看到的,上天所听到的来自人民所听到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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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谆谆然:诚挚地,教导不倦的样子。
暴(pù):显示,公布。
行:指个人的行为。事:指政事。
南河:即黄河,因在尧时都城的南面,故称。
朝觐(cháo jìn):臣子晋见君主。
《太誓》:《尚书》篇名。
万章说:“尧把天下给了舜,有这事吗?”
孟子说:“没有。天子不能把天下给人。”
“那么舜享有天下,是谁给他的?”
孟子说:“天给他的。”
“天给他,是反复叮咛命令他的吗?”
孟子说:“不。天不说话,只通过行为和政事显示给他罢了。”
1. 万章:孟子的弟子,齐国人,以善于提问著称,《孟子》中有多个篇章记录其与孟子的对话。
2. 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尧是否真的把天下让给了舜?“与”意为“给予”;“诸”是“之乎”的合音,表示疑问。
3. 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天子无权私自将国家政权交给他人,强调权力的公共性与神圣性。
4. 谆谆然命之乎:是否反复叮咛、明确下令?“谆谆然”形容教诲恳切的样子。
5. 以行与事示之:通过实际行动和客观事实来显示天意。
6. 暴之于民:使他显露于民众之中,接受民众的检验。“暴”通“曝”,引申为展示、暴露。
7. 主祭而百神享之:主持祭祀时,众神明都来享用祭品,象征上天的认可。
8.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舜作为辅臣协助尧治理国家达二十八年,体现长期考验与积累威望的过程。
9. 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尧死后,舜为表示谦让,避开继承人丹朱(尧之子),退居南河之南。
10. “天视自我民视”二句:出自《尚书·泰誓中》,意思是上天的看法来自于人民的看法,上天的听取来自于人民的听取,强调民意即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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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选自《孟子·万章上》,通过万章与孟子的问答,阐述了儒家关于君权来源的核心思想——“天命”与“民心”的统一。孟子反对“禅让制”中天子私相授受的观点,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并非来自前任统治者的个人意志,而是来自“天”与“民”的共同认可。这种认可不是通过言语或形式上的让位实现的,而是通过被推荐者在实践中是否能胜任职责、是否获得百姓拥戴来体现。孟子借尧舜禅让的历史传说,构建了一套以德行为基础、以人民认同为标准的政治合法性理论,体现了儒家“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政治理念。同时,文中引用《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进一步将“天意”与“民意”等同起来,奠定了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以民为本”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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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节采用典型的问答体结构,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从“尧是否让位于舜”这一历史疑问入手,逐步揭示出儒家对政治合法性的深刻理解。文章首先否定“人为授受”的可能性,继而提出“天与之”的命题,再通过“行与事”解释天意的表现方式,最终落脚于“民受之”作为天意的实质内容。整个论述环环相扣,既有哲学高度,又有现实依据。尤其精彩的是对“舜避尧之子”情节的描写:表面看是礼让之举,实则成为检验人心向背的关键时刻——诸侯、百姓、讴歌者皆归舜而不归丹朱,这种“不召自来”的政治认同远胜于任何形式的禅让仪式。孟子借此说明,真正的权力转移不是靠文书诏令完成的,而是在长期实践中自然形成的。语言简练而富有力量,善用排比句式(如“朝觐者……讼狱者……讴歌者……”)增强气势,体现出儒家经典特有的庄重与说服力。此外,引用《泰誓》收束全文,既提升了权威性,又深化了主题,达到了义理与文献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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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此章言天与民一,而天即在民之中,非有渺茫不可知之意,正见圣人之道平实可行。”
2. 焦循《孟子正义》:“孟子此语,所以破世俗谓尧私授舜以天下之说,明大位之传,必由于天,而天则寄其视听于民。”
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天固不言,然观其事之所成,则可知天意之所在。民之归往,即是天心之所在。”
4. 赵岐《孟子题辞》:“万章论古今之变,问历圣相传之事,孟子据道以正其失,使后世知禅让非私相授受。”
5. 苏辙《栾城后集·历代论》:“舜之所以得天下者,非尧予之,天下予之也。使舜不得乎民,虽尧荐之,何益哉?”
6.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经营者,为天下也。若夫尧舜,则举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非一己所得专也。”
7. 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引程瑶田曰:“天之与舜,非真有命令之迹,惟在其事之治、民之安,即为天与之征。”
8. 杨伯峻《孟子译注》:“本章说明政权转移必须得到人民的普遍拥护,这是孟子民本思想的重要表现之一。”
9.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孟子此说,实为中国古代民主精神之萌芽,虽托诸尧舜,而其理想则在于限制君权、伸张民意。”
10.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孟子将‘天’彻底道德化、民意化,使‘天命’不再是神秘主义的宿命论,而成为一种基于政治实效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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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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