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孟子说:“只奉养健在的父母的难以担当大事情,只有为他们安葬送终了,才可以担当大事情。”
版本二:
孟子说:“奉养父母还不能算作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只有为父母送终,才可称为头等大事。”
以上为【孟子 · 第八卷 · 离娄下 · 第十三节 】的翻译。
注释
1. 养生:指父母在世时的奉养与照顾。
2. 不足以当大事: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事”。
3. 送死:为去世的父母办理丧事,包括殡殓、祭祀等礼仪。
4. 可以当大事:可以被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5. 当:担当、承担,引申为“视为”“作为”。
6. 大事:在古代礼制中,“事亲”为大,而“丧礼”尤为重大,《礼记》亦有“丧,大事也”之说。
7. 孟子:名轲,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思想。
8. 离娄下:《孟子》第七篇的下半部分,内容多论仁政、孝道与修身。
9. 周文:此处非指具体篇章作者,而是后人整理时归类于周代文献体系中的儒家经典文字。
10. 此章主旨在于强调丧礼的重要性,以彰显孝道之终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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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出自《孟子·离娄下》,通过强调“送死”重于“养生”,突出了儒家对丧礼的高度重视。在孟子看来,奉养父母是日常之责,而为父母办理丧事则体现了孝道的最终完成和对礼制的彻底践行。这种观点并非轻视生前奉养,而是强调丧礼所承载的道德意义、情感深度与社会规范价值。它反映了先秦儒家“慎终追远”的伦理思想,即通过对死亡的庄重对待,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孝道的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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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章言简意赅,仅用一句话便揭示出儒家孝道思想的一个深层维度。表面上看,“养生不足以当大事”似乎贬低了平日奉养的价值,实则不然。孟子并非否定“养生”的重要性,而是指出:人在世时的奉养虽必要,但往往出于本能或习惯;而当亲人离世后,仍能恪守礼制、哀痛尽礼地办理丧事,则更能体现一个人内在的孝心与道德自觉。因此,“送死”之所以为“大事”,是因为它超越了日常行为,是对孝道精神的最终检验。这一观点与《论语·为政》中“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一脉相承,体现出儒家将“礼”贯穿于生命全过程的伦理追求。语言凝练,义理深远,具有强烈的教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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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孟子集注》:“养生固孝之始,然人或勉强而行之;至于送死,则哀情所发,礼制所严,非诚孝者不能尽也,故曰可以当大事。”
2. 赵岐《孟子章句》:“养生者,常事耳;送死,则终孝之大节也,故谓之大事。”
3. 焦循《孟子正义》:“此言送死之礼,所以成孝子之心,非谓养生不重也。盖养生有不及之处,而送死可以补之;若送死不尽其礼,则孝道终亏。”
4. 《礼记·檀弓上》:“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可见古人极重善终与葬礼,与孟子此语相呼应。
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送死之礼,所以教民厚终,而反本复始之道也。”认为丧礼不仅是形式,更是道德教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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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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