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逾前丧。君无见焉!”
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
曰:“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
曰:“非所谓逾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翻译
鲁平公准备要外出。他所宠幸的近臣臧仓请示说:“往日您外出,一定是先通知有关官员要去哪里。现在您的乘舆已准备好了,那些官员人还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因此来请示。”
鲁平公说:“我要去见孟子。”
臧仓说:“您降低自己的身份主动去见一个普通人,是为什么呢?您以为他是贤人吗?礼义是由贤人做出表率,然而孟子为母亲办丧事比为父亲办丧事还隆重。您别去见他了吧!”
鲁平公说:“好吧。”
乐正子进宫见到鲁平公,说:“您为什么不见孟轲了?”
鲁平公说:“有人告诉我说,‘孟子为母亲办丧事的隆重超过了父亲的丧事’,所以我不去见他了。”
乐正子说:“您所说的超过,是指什么呢?是指先前为父亲办丧事用士礼,后来为母亲办丧事用大夫之礼;先前办丧事用三个鼎,后来用五个鼎吗?”
鲁平公说:“不是的,是指棺椁衣物的华美。”
乐正子说:“这不叫超过,这是前后家境贫富不同而已。”
乐正子去见孟子,说:“我告诉过国君,他本来打算来见您的。有个受宠的近臣臧仓阻止了他,因此他终于没来。”
孟子说:“来,也许是有人促成的;不来,也许是有人阻止他。不过来或不来,并不是人力所能主宰。我不能被鲁君信用,是天意啊。姓臧的家伙怎能使我见不到鲁君呢?”
版本二:
鲁平公准备外出,宠信的近臣臧仓请示说:“以往君主外出时,必定会告知有关官员要去的地方。现在车马已经备好,但官员们还不知道君主要去哪里,因此冒昧请问。”
鲁平公说:“我打算去见孟子。”
臧仓说:“这是为什么呢?君主为何要降低身份去拜访一个普通百姓?难道认为他贤能吗?礼义应由贤者推行,可孟子为母亲办的丧事却比为父亲办的更隆重。君主还是不要去见他了吧!”
鲁平公说:“好吧。”
乐正子进宫拜见鲁平公,问道:“君主为何不去见孟轲了?”
鲁平公说:“有人告诉我:‘孟子为母亲办的丧事超过了为父亲办的’,所以我就不去了。”
乐正子问:“君主所说的‘超过’是指什么呢?是因为先前用士的礼仪为父亲治丧,后来用大夫的礼仪为母亲治丧;先前用三鼎供祭品,后来用五鼎供祭品吗?”
鲁平公说:“不是这些,是说棺椁、寿衣、被褥等物品更为华美。”
乐正子说:“这并不是所谓的‘逾制’,只是因为贫富状况不同罢了。”
乐正子去见孟子,说:“我已禀告君主,君主本要来见您。但有个受宠的小臣臧仓阻止了他,所以最终没有成行。”
孟子说:“一个人要做某事,自有推动他的力量;不做某事,也自有阻碍他的因素。做与不做,不是单靠人力所能决定的。我未能受到鲁侯的任用,那是天意。臧氏的那个小子,怎能使我不得志呢?”
以上为【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的翻译。
注释
鲁平公:战国时鲁国国君姬叔,景公的儿子,前316年至前297年在位。
嬖(bì)人:指受宠的姬妾或侍臣。
乐正子:名克,孟子弟子。
后丧、前丧:孟子先丧父,后丧母。后丧指母亲的丧事,前丧指父亲的丧事。
三鼎:用三个鼎盛供品。五鼎:用五个鼎盛供品。办丧事时用三鼎是士礼,用五鼎是卿大夫之礼。
棺:内棺。椁:外棺。衣衾(qīn):装殓死者的衣被。
沮(jǔ):通“阻”。
尼(nǐ):阻止。
1. 鲁平公:战国时期鲁国国君,名旅(一说名叔),在位约公元前322年至前303年。
2. 嬖人:受君主宠幸而无正式官职的近侍之人,地位不高但常能影响决策。
3. 有司:主管事务的官吏。
4. 乘舆已驾:车马已经准备妥当。“乘舆”原指君主乘坐的车子,此处泛指出行所用车马。
5. 匹夫:普通男子,平民百姓,带有轻视意味。
6. 后丧逾前丧:指孟子为母亲办的丧事比为父亲办的更隆重。“后丧”即母丧,“前丧”即父丧。
7. 三鼎、五鼎:古代丧祭礼仪中依身份等级使用不同数量的鼎。士用三鼎,大夫用五鼎,象征礼制差别。
8. 棺椁衣衾:指棺材、外椁、寿衣和覆盖尸体的被子,均为丧葬用品。
9. 乐正子:姓乐正,名克,孟子弟子,时任鲁国官员。
10. 尼之:“尼”意为阻止、阻碍。句中指有力量使人停止行动。
以上为【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的注释。
评析
本节出自《孟子·梁惠王下》,记述了鲁平公本欲见孟子,因嬖人臧仓以“孟子后丧逾前丧”为由劝阻,最终作罢,而孟子对此淡然处之的故事。全文通过对话层层推进,既展现了当时礼制观念与现实境遇之间的张力,也凸显了孟子超然物外、安命顺道的人生态度。重点在于揭示孟子对“天命”的认知——个人际遇非由小人所能左右,而是天意使然。这种思想体现了儒家“尽人事而听天命”的精神内核。
以上为【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的评析。
赏析
本文以简洁的叙事手法展开一场政治与道德的微妙博弈。开头以“嬖人请曰”切入,立现宫廷内部权力结构的复杂性——真正掌权者未必是君主,也可能是身边佞幸之臣。臧仓借礼制之名攻击孟子,实则出于维护自身地位的政治动机,反映出小人常以道德名义行排斥贤能之实。
乐正子的质问极具逻辑力量:他先引导鲁平公区分“礼制等级变化”与“物质丰俭差异”,指出孟子母丧规格提高乃因其身份已由士升为大夫,并非违礼。进而强调“贫富不同”,说明经济条件改善自然影响丧仪排场,合情合理。这一辩驳不仅澄清误解,更揭示了机械看待礼制的荒谬。
最精彩处在于孟子的回应。面对错失面君机会,他毫无怨怼,反而归因于“天”。这不是消极宿命,而是儒家“修身俟命”的体现——君子致力于道,成败得失交由天命。所谓“行,或使之;止,或尼之”,暗含一种超越个体恩怨的历史观:贤者之遇与不遇,关乎时代气运,岂是一介嬖臣可定?此语境界高远,彰显圣贤胸襟。
以上为【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的赏析。
辑评
1. 朱熹《孟子集注》:“此章言贤者进退,系乎天命,非小人所能祸福也。孟子之言,光明正大,无所愧怍。”
2. 赵岐《孟子章句》:“明君子不以穷达易其操,屈于势而改其守。臧仓虽毁之,不能使孟子不得志于天也。”
3. 清·焦循《孟子正义》:“‘行止非人所能’,谓主于行者天也,主于止者亦天也。臧仓之沮,特缘饰耳,实天未欲平治天下也。”
4. 梁启雄《孟子讲义》:“孟子此处表现出极高的精神修养,把个人荣辱升华为对天命的理解,是中国哲学中‘安命’思想的典范表达。”
5. 杨伯峻《孟子译注》:“本章通过具体事件说明孟子对命运的看法,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贵族社会中嬖人干政的现象。”
以上为【孟子 · 第二卷 · 梁惠王下 · 第十六节 】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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