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与李贺书,劝
贺举进士。
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
父名晋肃,贺不举
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
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
不讳嫌名。”
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
父名晋肃,
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
父名晋肃,子不得举
进士,若
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
周公孔子欤?
周公作诗
不讳,
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
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
曾参之
父名皙,曾子
不讳“昔”。周之
时有骐期,汉之
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
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
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
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
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 “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
贺举进士为可耶,为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
曾参,
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
周公、
孔子,亦
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
曾参、
周公、
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
曾参、
周公、
孔子,亦见其惑也。夫
周公、
孔子、
曾参卒不可胜;胜
周公、
孔子、
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
周公、
孔子、
曾参者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