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 “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耶,为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耶?
翻译
我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李贺如去参加进士科考试就会考中,所以和他争名的人就攻击这件事情,说:“李贺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才是对的,劝他考进士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没有仔细想,就异口同声,跟着附和。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你和李贺将要蒙受坏名声。”我说:“是这样的”。
《礼记》上的规定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人说:“孔子的母亲名‘征在’,这是说如果说‘征’就不说‘在’,说到‘在’就不说‘征’。”《礼记》上的规定又说:“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说的是像‘禹’和‘雨’、‘丘’和‘蓲’之类的字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去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违犯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规定呢?还是违犯了声音相近的字不避讳的规定呢?父亲的名字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假如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吗?
避讳这个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人,不就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对人名的两个字也不都避讳,《春秋》也不讥讽不避讳人名声音相近的字。周康王钊的孙子,实际上就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参不避讳“昔”字。周朝时有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个人叫杜度,他们的儿子应怎样避讳?是为了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讳了呢,还是不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呢?汉朝避讳武帝的名,把“彻”改为“通”,但没有听说为避讳把车辙的“辙”改作别的字。避讳吕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鸡”,可没有听说为避讳把治天下的“治”改作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谕,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和“饥”字。只有宦官宫妾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认为说了就是触犯皇上。君子著书做事,应该遵守什么礼法呢?现在考察经典,查对规定,考核前代避讳的规定,李贺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参那样,就能不被人指责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可以说是到顶点了。现在世上的一些人,不去努力学习曾参、周公、孔子的品行,而要在避讳父母名字的事情上,却一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这也可以看出他们是糊涂的。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不可能超过的。在避讳上超过了周公、孔子、曾参,就只能和宦官、宫妾一样了。那么这些宦官、宫妾对父母的孝顺,能比周公、孔子、曾参还好吗?
版本二:
韩愈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士科考试。当时李贺已有才名,一些与他争名的人便攻击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晋’与‘进’同音,李贺不应参加进士考试;劝他考的人也是错的。”听信这些话的人不加分辨,纷纷附和,众口一词。皇甫湜对韩愈说:“如果你不加以辩白澄清,你和李贺都将蒙受罪责。”韩愈说:“是的,我应当申明。”
《礼记》中说:“两个字的名字不必避讳其中一个。”解释这句话的人说:比如提到“征”时不必避讳“在”,提到“在”时也不必避讳“征”。《礼记》又说:“不避声音相近的字。”解释者说:比如“禹”与“雨”,“邱”与“蓲”这类字就是如此。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触犯了“二名不偏讳”的规定吗?还是触犯了“不讳嫌名”的规定呢?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么如果父亲名叫“仁”,儿子难道就不能做人了吗?
避讳这种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礼法来教化天下的人,不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并不避父名之讳,孔子也不严格避双名中的单字,《春秋》并未讥讽不避音近之名的情况。周康王名钊,其孙却称为昭王(“钊”与“昭”音近);曾参的父亲名叫皙,而曾子并不避“昔”字之讳。周代有个人叫骐期,汉代有个人叫杜度,他们的儿子该如何避讳呢?若要避音近之讳,难道连姓也要避吗?还是不必避音近之字呢?
汉代避武帝刘彻之讳,将“彻”改为“通”,但从未听说要把“车辙”的“辙”也改掉;避吕后名“雉”之讳,称“雉”为“野鸡”,却未听说要把“治天下”的“治”也改字。当今朝廷上奏章、下诏书,也未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中婢妾才不敢说“谕”和“机”,以为会触犯皇帝或亲长之名。士人君子的言行举止,究竟应以什么为准则呢?
现在我们考察经典,对照礼法,参考国家典章制度,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究竟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父母能像曾参那样,就无可指责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就到顶了。如今世上的读书人,不去努力践行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却在避父母名字这一点上,一定要胜过他们,也可见这些人多么糊涂啊!周公、孔子、曾参终究无法超越;可若说能在避讳上超过他们,那岂不是把宦官宫妾的标准当成了更高的道德标准?难道说宦官宫妾对他们亲长的孝顺,还胜过周公、孔子、曾参吗?
以上为【讳辩】的翻译。
注释
李贺:唐河南昌谷人,字长吉,中唐时期重要诗人。他是唐宗室的远亲,郑王李亮之后,家世早已没落。其父李晋肃官职低微,早死。他少能文,为韩愈、皇甫湜等所激赏。但他终生郁郁不得志,只做过奉礼郎和协律郎等小官。相传他经常背着锦囊骑驴外出,途中得佳句,即书投囊中,及暮归,整理成篇。其诗想象丰富,炼词琢句,险峭幽诡,但因过于矜奇,有时流于晦涩;尤长于乐府,能合之絃管。卒年仅二十七岁。有诗二百三十三首。
进士:唐制,士人应礼部考试,考中的叫进士。
毁:毁谤、攻击。
察:仔细看。
和而倡之:此唱彼和,结成一气。
皇甫湜:字持正。唐宪宗元和年间进士,曾从韩愈学古文。
明白:说清楚,辩明是非。
且:将要。
得罪:蒙受坏名声。
律:这里指《礼记》。
二名不偏讳: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不避讳其中的一个字;即下文所说的“二名律”。
“为……乎?为……乎?”: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是……吗?还是……吗?”的反诘句。
夫:用在句首,表示阐发议论的语气。
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西周初政治家,相传周朝的典章制度都是他制定的。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周公作诗不讳:其父文王名昌,其兄武王名发,周公作诗不讳“昌”字、“发”字,《诗经·周颂》就首“燕及皇天,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终三十里”等句。
《春秋》不讥不讳嫌名:《春秋》不讥讽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如卫桓公名完,“完”与“桓”同音,属于嫌名,《春秋》不讥。
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周康王,姓姬,名钊;其子周昭王,名瑕;“昭”和“钊”同音,周人不讳;原文“孙”应作“子”。
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曾参,即曾子,春秋时鲁人,孔子的学生,对父亲极为孝顺;其父名点,字晳,也是孔子的学生;《论语》记述曾子的话:“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昔”和“晳”同音,曾子不讳;原文“名”应作“字”。
骐期:春秋时楚国人。杜度:汉朝人。这两个人的姓和名同音,如避讳同音字,连他们的姓也不能说了。
“将……乎?将不……者乎?”:表示选择关系的疑问句,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还是……呢?还是不……的呢?”
汉武帝:姓刘,名彻,当时为避武帝讳,把“彻侯”改为“通侯”等。
吕后:名雉,汉高祖刘邦的皇后,曾临朝称制,当时为避吕后讳,称“雉”为“野鸡”。
浒、势、秉、机:唐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玄宗名隆基,“浒”、“势”、“秉”、“机”四个字分别同“虎”、“世”、“昞”、“基”四个字同音。
乃:竟。
谕:唐代宗名豫,“谕”、“豫”二字同音。
士君子:古时候指有志操和学问的人。
法守:效法和遵守。
考:考察。
质:询问、对照。
稽:考核、考查。
典:文献典籍。
讥:指责、非难。
止:到顶。
务:致力。
“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句:前一个“行”是动词,实行、学习;后一个“行”是名词,品行、品德。
卒:终于、到底。
1. 李贺:唐代著名诗人,字长吉,因父名“晋肃”,被人以“晋”“进”同音为由阻其应进士试。
2. 举进士:参加进士科考试。唐代科举中最重要的一科,考中者称“进士”。
3. 毁之曰:诽谤他说。毁,诋毁。
4. 和而唱之:随声附和,一起传播。
5. 皇甫湜(shí):唐代文学家,韩愈弟子,主张古文,性格刚直。
6. 《律》曰:“二名不偏讳”:出自《礼记·曲礼上》。意为双字名不必只避其中一个字。
7. “征”不称“在”:古代帝王名“征在”(孔子之父叔梁纥之妻名),但言“征”或“在”皆不避。
8. 不讳嫌名:不避与尊亲名字音近的字。嫌名,即音近之字。
9. 骐期、杜度:古人名,用以说明若避音近之讳,则此类姓名之人后代将无所适从。
10. 浒、势、秉、机:唐高祖李渊之祖父名李熙(“熙”与“浒”音近),太宗名世民(“世”与“势”音近),玄宗名隆基(“基”与“机”音近),肃宗名亨(“亨”与“秉”音近),但官方文书并不避这些字,说明实际制度中并不过严。
以上为【讳辩】的注释。
评析
《讳辩》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一篇议论文。当时的著名诗人李贺因避父亲的名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响。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论述此事,表达他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
本文是韩愈为李贺辩护的一篇著名论说文,题为《讳辩》,实为驳斥当时社会对李贺因父名“晋肃”而不得应试“进士”的无理非议。文章围绕“避讳”这一礼制问题展开,引经据典,层层推进,逻辑严密,气势充沛,充分展现了韩愈作为古文运动领袖的雄辩风格与理性精神。
韩愈并非简单地同情李贺,而是借题发挥,批判当时士人拘泥于形式、舍本逐末的社会风气。他指出真正的道德在于实践圣贤之道,而非在琐碎的避讳上标新立异。文章通过对比历史事实与现实做法,揭示出所谓“避讳”的荒谬性,并最终上升到对士人价值观的深刻反思,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意义。
全文结构清晰,先述事由,再引礼制,继以反诘,终以讽刺收束,语言犀利,议论透辟,是中国古代论说文中极具代表性的佳作。
以上为【讳辩】的评析。
赏析
《讳辩》是一篇典型的韩愈式议论文,以其雄健的逻辑、激烈的语气和深刻的批判精神著称。文章起笔直陈事件缘由,迅速切入主题,显示出作者急于澄清是非的态度。接着援引《礼记》中的两条基本原则——“二名不偏讳”与“不讳嫌名”,作为理论依据,奠定立论基础。
韩愈善于运用反问句增强论辩力度。“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连续设问,逼迫读者思考;“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更是以极端类比揭露对方逻辑之荒谬,极具讽刺效果。
文中大量引用历史事实:周公不讳、孔子不偏讳、曾子不讳“昔”、康王孙称昭王等,证明古代圣贤并不拘泥于避讳之细,从而动摇了反对者所依仗的传统权威。又举汉代避讳实例,说明即使在严格避讳的时代,也仅限本字,不及音近之词,进一步削弱“晋”“进”不可并存的说法。
最精彩之处在于结尾的讽刺:“今世之士……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将那些在道德实践上无所建树却在形式上苛求避讳的人,比作“宦者宫妾”,指出其行为实乃舍本逐末,甚至不如卑微之人。这一比喻尖锐辛辣,直击士林积弊,发人深省。
整篇文章体现了韩愈“文以载道”的理念,不仅为李贺鸣不平,更借此批判当时儒林虚伪、重名轻实的风气,彰显了儒家真精神所在——重德行而轻形式,务实学而黜虚文。
以上为【讳辩】的赏析。
辑评
1. 苏轼《东坡志林》卷四:“退之所为《讳辩》者,正也。世俗不通礼经,妄生禁忌,至使才士沈抑,良可惜哉!”
2. 刘熙载《艺概·文概》:“昌黎《讳辩》,短篇中具纵横气,非但引经据典而已,其所以痛斥俗儒,正在‘宦者宫妾’一语,可谓抉其心矣。”
3. 林纾《韩柳文研究法·韩文》:“《讳辩》一篇,全用《礼》义折人,而结处忽以‘宦者宫妾’作衬,冷隽入骨,读之令人失笑而又凛然。”
4.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韩文》:“此文辨理甚明,而辞气激烈,盖为千古屈才者吐气。”
5.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评:“通篇俱就‘晋’与‘进’同音发论,引证凿凿,反诘层层,末以‘宦者宫妾’作衬,尤为奇绝。”
以上为【讳辩】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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