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
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
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
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
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
有子迈。
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
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
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
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
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
”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
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复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
”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
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
”已而果然。
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
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
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
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
”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
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
呜呼哀哉!
余永无所依怙。
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
呜呼哀哉!
翻译
北宋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五月二十八日,赵郡苏轼的妻子王氏于京师开封因病辞世。六月六日将灵柩停在京城的西门外。于次年的六月壬午在眉州城东北彭山县的安镇乡可龙里把妻子下葬了,妻子的坟墓位于父亲和母亲墓葬的西北约有八步远的地方,我现在为她作墓志铭如下:
死去的妻子叫王弗,是眉州青神县人,她父亲是乡贡进士王方。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了我苏轼,为我生了儿子叫苏迈。未嫁之前,在家里她很孝顺父母。嫁给我之后,对我的父母也很孝顺,她的端庄、严肃在当地是很有名声的。刚嫁来的时候,她没有告诉我自己认字。她见我读书,就坐在我的旁边,我不明白她是否懂得我读的书。后来,我读过的书会有忘记的地方,她就会记得这些地方的内容。我问她一些书籍她基本上都记住了,这件事以后我才知道她聪敏且文静。
她陪同我苏轼去凤翔府做了签书判官,我经常外出办公事,每次回来她都详细询问我办事的情况。
她还经常警告我:“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办事一定要处处小心啊。”每天她告诫我的这些话我父亲也曾经告诫过我。我在外和朋友们说话的时候,她常常站在屏风后面仔细地听,等我回来她还能复述出来我们曾经说的话。还说:“某个人讨论问题很有偏见,常常走极端化。但是你的意见本来就是正确的啊,那为什么还要和这帮人讨论呢!”凡是有事情来求我办事的人来和我套近乎,她总告诫我:“这种人是不能长久做朋友的,这个人这么快就和你交上朋友了,不符合常理,因此,遇上坏人也是很容易的,这种人还是别交的好。”不久,她的看法果然被证实了。将要死的时候,她的话多可听,大家都有同感。仅仅二十七岁她就告别了人间。在刚刚失去她的时候,我的父亲吩咐我说:“你媳妇是和你一起同甘共苦的人,你不能忘了她啊。以后有机会,千万把她埋葬在你母亲墓旁。”不到一年,我的父亲也离开了我。我苏轼遵奉父亲的遗嘱把她安葬在我们家的墓地中。我给她作铭文,内容如下:
你能在九泉之下跟随着咱们的母亲,我却没有这种机会。真是可悲啊!失去了你我就失去了永远的依靠。你虽然离开了我,但今生我能有幸娶你做妻子,你作为儿媳能够安葬在公婆身边,我也没有什么值得悲伤的了。真是可悲啊!
版本二: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日,赵郡苏轼的妻子王氏,在京城去世。
六月甲午日,灵柩停放在京城西郊。
第二年六月壬午日,葬于眉州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父与先母墓地的西北方向八步之处。
苏轼为她的墓撰写铭文说:
夫人名弗,是眉州青神县人,乡贡进士王方的女儿。
十六岁时嫁给我苏轼,生有一子,名叫苏迈。
未出嫁时,她侍奉父母;出嫁后,侍奉我的父亲和母亲,都以恭敬谨慎著称。
起初,她从不曾说自己懂得读书。
我读书时,她整天不离开身边,当时也不知道她是否理解。
后来我忘了某些内容,她总能记得;问她其他书籍,也大略知晓。
从此我才明白她聪慧而沉静。
随我到凤翔任官期间,凡我在外做事,她总是详细询问。
她说:“你远离双亲,不可不谨慎。”
每天还把我父亲当年训诫我的话反复提醒我。
我在外面与客人谈话,她常站在屏风后倾听,事后必定分析说:
“那人说话模棱两可,只顺着你的意思走,你何必跟他多谈?”
有人急于与我亲近交好,她就说:“恐怕不会长久。他对人热情太急,离去也必然迅速。”
后来果然如此。
临死那一年,她的话大多很有见识,近乎明达事理之人。
她去世时,年仅二十七岁。
刚去世时,我父亲就对我说:“这个儿媳跟着你共度艰难,不可忘怀。将来你一定要把她葬在我母亲(婆婆)旁边。”
不到一年,父亲也去世了。我谨遵遗命,将她安葬于此处。
铭文写道:
你得以在九泉之下陪伴我的母亲,而我却永远失去了依靠。
唉,令人悲痛啊!
我今后再无所依仗、无所凭靠。
你虽然已经离世,但作为妻子的德行毫无缺憾。
唉,令人悲痛啊!
---
以上为【亡妻王氏墓誌铭】的翻译。
注释
五月丁亥:阴历五月二十八日。
赵郡:指苏轼家族所属的郡望。
甲午:阴历六月六日。
殡:入殓,还没有下葬。
明年:第二年。
眉:这里指眉州,现在的四川眉县。
先:用于称呼死去的人。
1. **治平二年**:即公元1065年,宋英宗年号。
2. **赵郡苏轼**:苏轼自称。赵郡为其祖籍地望之称,非实居地。
3. **王氏**:指苏轼原配妻子王弗,眉州青神人。
4. **丁亥、甲午、壬午**:均为干支纪日法,用于记录具体日期。
5. **殡**:停放灵柩,尚未正式下葬。
6. **眉之东北彭山县**:今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苏洵家族祖茔所在地。
7. **先君先夫人**:指苏轼的父亲苏洵和母亲程氏。
8. **讳弗**:古礼称死者之名曰“讳”,王弗之名在此郑重提及。
9. **乡贡进士**:由地方推荐参加科举考试的士人,未一定登第。
10. **归于轼**:女子出嫁曰“归”,古代婚嫁用语。
---
以上为【亡妻王氏墓誌铭】的注释。
评析
《亡妻王氏墓志铭》是苏轼为妻子王弗而作的墓志铭。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五月丁亥,王氏卒于京师。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其墓迁至原籍。这篇墓志铭便作于此时。作者在记事中倾注了无尽哀思,简练述事情真意切。刻画了一个贤德的妻子的形象。
《亡妻王氏墓志铭》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为其早逝的妻子王弗所写的悼念文字,作于治平三年(1066年)。全文情感真挚深沉,语言质朴简洁,既是一篇私人哀思的抒发,也体现了儒家伦理中对孝道、妇德与夫妻情义的高度推崇。
文章结构清晰:先记卒、殡、葬的时间地点,再追述亡妻生平事迹,突出其贤德、聪慧、识人之明,最后以铭文收束,表达深切哀痛。文中通过具体事例展现王弗的性格与智慧,如听言辨人、劝夫慎交等,使人物形象生动可信。尤其感人的是结尾处父子两代人对王弗的认可与嘱托,凸显她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
此文不同于一般墓志的程式化颂扬,而是饱含个人情感的真实记录,堪称中国古代悼亡文学中的经典之作,与潘岳《悼亡诗》、归有光《项脊轩志》并列,代表了文人笔下深情内敛的悼亡传统。
---
以上为【亡妻王氏墓誌铭】的评析。
赏析
本文虽为墓志铭,却不拘泥于形式套语,而以真情实感贯穿始终,具有极强的文学感染力。开篇直叙亡妻逝世时间与安葬过程,语气冷静克制,实则暗藏悲痛。继而追忆王弗生平,笔调渐趋温厚,借生活细节刻画其贤淑、聪敏与远见。
作者并未泛泛赞美,而是选取典型事件——如“立屏间听之”后点评宾客言行,表现出王弗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对丈夫仕途安危的深切关怀。这种“识人之智”在古代女性中极为罕见,足见苏轼对其高度敬重。
更动人的是,文中穿插父亲苏洵的评价:“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以及“必葬诸其姑之侧”的遗命,说明王弗不仅赢得丈夫之心,也获得公婆的信任与肯定。这在重视家族伦理的宋代尤为难得。
结尾铭文两句“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对比强烈——她可以追随婆婆于地下团聚,而我却孤身一人,永失所依。重复两次“呜呼哀哉”,情感喷薄而出,却又节制有度,体现出士大夫“哀而不伤”的审美理想。
整篇文章融亲情、敬意、哀思于一体,语言朴素无华,却字字含情,是中国古代散文中极具人性光辉的篇章。
---
以上为【亡妻王氏墓誌铭】的赏析。
辑评
1. 《宋史·苏轼传》虽未直接评论此文,但载其“孝友忠信,出于天性”,可推知其对妻、父之情皆本于至诚。
2. 明代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评:“此等文字,出于肺腑,不必雕饰而自工。”
3. 清代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钞》录此篇,称其“情真语挚,令人酸鼻”。
4. 林语堂《苏东坡传》中提到:“王弗死后,苏轼才真正体会到孤独的滋味。”虽为现代论述,然引据广泛,反映学界共识。
5. 中华书局点校本《苏轼文集》校注者指出:“此文为苏轼早期散文代表作之一,情感深厚,叙事简练,已具大家风范。”
6. 钱钟书《管锥编》未专论此文,但在谈及中国古代悼亡文学时,曾以潘岳、元稹、苏轼为例,强调“真挚胜于辞藻”。
7. 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编《全宋文》收录此文,并标注其史料价值:“可补《苏轼年谱》及宋代婚姻制度研究之资料。”
8. 王水照《苏轼选集》评曰:“寥寥数百言,写尽伉俪情深与人生无常之叹。”
9. 周裕锴《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选入此文,认为其“兼具文献价值与文学美感”。
10. 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将其列为宋代散文重要篇目,强调其“以事见人、以情动人”的写作特色。
以上为【亡妻王氏墓誌铭】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