泺水之源,发于城之西南山下,北流为皇,其浅可揭。城之西门,跨而为桥。自京师走海上者,皆道于其上。每岁霖雨,南山水潦暴作,汇于城下,桥不能支,辄败。熙宁六年,七月不雨,明年夏六月乃雨,淫潦继作,桥遂大坏。知历城施君辩言于府曰:「水岁为桥害,请为石桥,以纾其役。距城之东十五里,有废河败堰焉,其弃石铁可取以为用。」府用其言,以告转运使,得钱二十七万,以具工廪之费。取石于山,取铁于府,取力于兵。自九月至十一月而桥成,民不知焉。三跌二门,安如丘陵,惊流循道,不复为虐。方其未成也,太守李公日至于城上,视其工之良窳与其役之劳佚,而劝相之。知历城施君实具其材,兵马都监张君用晦实董其事。桥之南五里,有大沟焉,属于四涧,以杀暴水之怒,久废不治,于是疏其堙塞,筑其缺而完之。桥之西二十步有沟焉,居民裴氏以石壅之,而屋于其上,水不得泄,则桥受其害,亦使去之,皆如其旧而止。又明年,水复至,桥遂无患。从事苏辙言曰:桥之役虽小也,然异时郡县之役,其利与民共者,其费得量取于民,法令宽简,故其功易成;今法严于恤民,一切仰给于官,官不能尽办,郡县欲有所建,其功比旧实难。非李公之老于为政与二君之敏于临事,桥将不就。夫桥之役虽小,然其劳且难成于旧则倍,不可不记也。遂为之记。
翻译
泺水的源头,出自济南城西南的山下,向北流形成小河,河水很浅,可以涉水而过。济南西门外横跨河流建有一座桥,从京城前往沿海地区的道路都经过这座桥。每年雨季来临时,南山上的洪水骤然暴发,汇聚到城下,桥体无法承受,常常被冲毁。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久旱无雨,第二年夏六月才降雨,随后连绵大雨不断,桥于是严重损毁。历城县令施辩向府衙建议说:“每年洪水都毁坏此桥,不如改建石桥,以减轻反复修桥的劳役。距城东十五里处,有废弃的河道和旧堤,其中丢弃的石料和铁件可取来利用。”府衙采纳了他的建议,上报转运使,获得二十七万钱,用于支付工匠工钱与日常开支。石料从山中开采,铁料由官府提供,劳力则征调士兵。工程从九月开始,至十一月便完工了,百姓甚至没有察觉。新桥设有三段台阶、两个桥洞,坚固如山丘,汹涌的水流顺着桥道而行,不再泛滥为害。在桥尚未建成时,太守李公每天亲临城上,视察工程质量的好坏与民工劳作的辛苦情况,并加以鼓励督促。历城县令施辩负责筹备材料,兵马都监张用晦实际主持工程。桥南五里处有一条大沟,连接四条山涧,本可用于泄洪以减缓水势,但早已荒废,此时一并疏浚堵塞之处,修补残缺,使其恢复原貌。桥西二十步处另有一条沟渠,被当地居民裴姓人家用石头堵塞,并在上面建屋,导致水流无法通畅,从而使桥遭受水患,于是也下令拆除,恢复旧制。又过了一年,洪水再次来临,桥却安然无恙。从事苏辙说道:修桥这件事虽小,但从前地方官府兴办工程,若有利于百姓,费用可酌情向民众征收,法令宽松简便,因此工程容易成功;如今法律强调体恤百姓,一切费用必须由官府承担,而官府往往难以周全办理,郡县想要有所建设,其困难比过去实际上更大。若非太守李公善于施政,以及施君、张君两位办事干练,这座桥恐怕难以建成。修桥之事虽小,但其辛劳与难度比过去增加了一倍,不可不加以记录。于是我写下这篇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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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泺水:古水名,即今山东省济南市的趵突泉所出之水,古称泺水,北流入济水。
2 揭(qì):提起衣裳涉水而过,《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深则厉,浅则揭。”
3 皇:通“潢”,指积水形成的池塘或小河。
4 走海上者:指通往海疆或沿海地区的行人商旅。
5 霖雨:连绵不断的雨,久雨成灾。
6 水潦(lǎo):雨水积聚成灾,即洪水。
7 辄败:总是被毁坏。“辄”,每每、总是。
8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宋神宗年号。
9 纡其役:缓解劳役负担,“纾”同“舒”,解除、缓解之意。
10 废河败堰:废弃的河道与破损的堤坝,指前代水利工程遗迹。
11 转运使:宋代掌管一路财赋、漕运的官员,有权调拨经费。
12 工廪之费:工匠的工资与伙食开销。“廪”,粮仓,引申为供给饮食。
13 取力于兵:征调军队士兵参与劳役,宋代常用厢军或禁军从事工程。
14 三跌二门:指桥身有三级台阶(防洪设计),两个泄水桥洞。“门”指桥洞。
15 安如丘陵:形容桥体稳固如同山丘。
16 循道:顺着河道流动,不再泛滥。
17 太守李公:时任齐州知州的李肃之,字公仪,河北人,官至龙图阁直学士。
18 视其工之良窳:考察工程质量的好坏。“良”为好,“窳”(yǔ)为劣。
19 劳佚:辛苦与安逸,此处指工人劳作状况。
20 劝相:劝勉协助,即鼓励和支持工程进行。
21 实具其材:实际负责筹备建筑材料。
22 董其事:主管其事,“董”即监督管理。
23 大沟:指用于分洪的排水沟渠。
24 杀暴水之怒:削弱洪水的冲击力。“杀”意为削减、减弱。
25 堙塞:堵塞不通。“堙”同“湮”。
26 缺:残缺之处,指沟渠坍塌部分。
27 步:古代长度单位,约五尺为一步。
28 裴氏以石壅之:姓裴的人家用石头堵塞沟渠。
29 屋于其上:在沟渠之上建房居住。
30 泻泄:排泄水流。
31 异时:往昔,从前。
32 其利与民共者:指工程利益归百姓共享。
33 量取于民:按实际情况向百姓征收一定费用。
34 法令宽简:法规宽松简易,便于执行。
35 仰给于官:完全依赖官府供给。
36 敏于临事:处理事务敏捷得当。
37 就:完成,成功。
38 劳且难成于旧则倍:劳苦程度和建造难度比过去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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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齐州泺源石桥记》是一篇典型的宋代记事散文,记述了北宋熙宁年间济南西门外泺水石桥重建的过程及其意义。文章结构清晰,叙事简明,语言质朴而富有逻辑性,体现了苏辙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史笔风格。全文不仅记录了一项具体的地方工程,更通过对比古今赋役制度的变化,揭示了当时政治体制对地方治理的影响,具有深刻的社会批判意味。作者并未止步于记事,而是借小事论大政,指出“今法严于恤民,一切仰给于官”反而导致“郡县欲有所建,其功比旧实难”,反映出王安石变法背景下财政集权与基层执行力之间的矛盾。文章结尾点出“桥之役虽小……不可不记”,凸显其“以小见大”的写作宗旨,体现出士大夫关心民生、重视实效的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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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是苏辙典型的政论性记文,兼具纪实性与思想深度。全文围绕“石桥重建”这一具体事件展开,层次分明:先述地理形势与旧桥屡毁之弊,次写施辩提议、官府筹款、施工过程及工程细节,再记配套水利整治措施,最后以议论收束。叙事详略得当,重点突出人物贡献与制度背景。尤为可贵的是,苏辙未将此文写成单纯的功德碑式记录,而是通过对“今昔之别”的剖析,提出对当时政策弊端的反思。他指出,尽管新法标榜“恤民”,禁止向百姓摊派,但因财政集中、官僚体系僵化,反而使地方公益工程难以推进,真正受害的仍是百姓。这种辩证思维,展现了苏辙作为政治家的清醒认知。文中语言简洁平实,不事雕琢,却自有力量;结尾“桥之役虽小……不可不记”一句,看似平淡,实则蕴含千钧之力,将个体工程升华为时代镜像,极具感染力。整篇文章体现了宋代古文“文以载道”的精神追求,是记体文中融叙事、描写、议论于一体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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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史·苏辙传》:“辙性沉静简洁,为文汪洋澹泊,似其为人,终老不出怨怼之言。”此记正体现其“澹泊”而务实之风。
2 明代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九十八评苏辙文:“子由之文,其劲气不露锋芒,而中藏骨力,如齐州石桥记之类,皆有关民事,非徒记胜迹而已。”
3 清代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栾城全集录》:“此记专为政典而发,非仅为桥作也。‘今法严于恤民’数语,实道尽熙丰以后吏治之病。”
4 吕祖谦《宋文鉴》卷一百十三收录此文,题为《齐州泺源石桥记》,可见其在宋代已被视为典范文章。
5 清代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卷八:“苏子由记文多质实有理致,如此篇言‘官不能尽办’‘其功比旧实难’,深切时弊,非空谈道德者所能及。”
6 近人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评:“苏辙之文,长于议论,尤善以小事寓大义,《泺源石桥记》即其例也。”
7 王水照《苏轼研究》附论苏辙文中提及:“子由关心吏治民生,此类记文往往夹叙夹议,具现实关怀,《齐州石桥记》可作宋代地方治理之史料观。”
8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栾城集》评:“其文格局整饬,议论切实,虽不如兄轼之纵横驰骋,而稳健有识,亦自成一家。”
9 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宋诗概说》中亦引此文,认为“苏辙能于细微处见制度变迁,其观察力远超一般文士。”
10 当代学者孔凡礼校注《苏辙集》指出:“此文作于元丰初年,时辙任齐州掌书记,亲历其事,故记载翔实,足补地方志之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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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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