泺水之源,发于
城之西南山下,北流为皇,其浅可揭。
城之西门,跨而为桥。自京师走海上者,皆道于
其上。每岁霖雨,南山水潦暴作,汇于城下,桥
不能支,辄败。熙宁六年,七月不雨,
明年夏六月乃雨,淫潦继作,
桥遂大坏。
知历城施君辩言于府曰:「水岁为桥害,请为石桥,以纾其役。距
城之东十五里,有废河败堰焉,其弃石铁可取以为用。」府用其言,以告转运使,得钱
二十七万,以具工廪之费。取石于山,取铁于府,取力于兵。自九月至十一月而桥成,民不知焉。三跌二门,安如丘陵,惊流循道,不复为虐。方其未成也,太守李公日至于城上,视其工之良窳与其役之劳佚,而劝相之。
知历城施君实具其材,兵马都监张君用晦实董其事。
桥之南五里,有大
沟焉,属于四涧,以杀暴水之怒,久废不治,于是疏其堙塞,筑其缺而完之。
桥之西
二十步有
沟焉,居民裴氏以石壅之,而屋于
其上,水不得泄,则桥受其害,亦使去之,皆如其旧而止。又
明年,水复至,
桥遂无患。从事苏辙言曰:
桥之役
虽小也,然异时
郡县之役,其利与民共者,其费得量取于民,法令宽简,故其功易成;今法严于恤民,一切仰给于官,官
不能尽办,
郡县欲有所建,其功比旧实难。非李公之老于为政与二君之敏于临事,桥将不就。夫
桥之役
虽小,然其劳且难成于旧则倍,不可不记也。遂为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