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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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 · 卷中 · 答罗整庵少宰书 · 一

某顿首启:昨承教及《大学》,发舟匆匆,未能奉答。
晓来江行稍暇,复取手教而读之。
恐至赣后人事复纷沓,先具其略以请。
来教云:“见道固难,而体道尤难。
道诚未易明,而学诚不可不讲。
恐未可安于听见而遂以为极则也。”
幸甚幸甚!
何以得闻斯言乎?
其敢自以为极则而安之乎?
正思就天下之道以讲明之耳。
而数年以来,闻其说而非笑之者有矣,诟訾之者有矣,置之不足较量辨议之者有矣,其肯遂以教我乎?
其肯遂以教我,而反复晓喻,恻然惟恐不及救正之乎?
然则天下之爱我者,固莫有如执事之心深且至矣,感激当何如哉!
夫“德之不修,学之不讲”,孔子以为忧。
而世之学者稍能传习训诂,即皆自以为知学,不复有所谓讲学之求,可悲矣!
夫道必体而后见,非已见道而后加体道之功也,道必学而后明,非外讲学而复有所谓明道之事也。
然世之讲学者有二:有讲之以身心者,有讲之以口耳者。
讲之以口耳,揣摸测度,求之影响者也;讲之以身心,行著习察,实有诸己者也。
知此,则知孔门之学矣。
来教谓某:“《大学》古本之复,以人之为学但当求之于内,而程、朱‘格物’之说不免求之于外,遂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所补之传。”
非敢然也。
学岂有内外乎?
《大学》古本乃孔门相传旧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脱误而改正补缉之,在某则谓其本无脱误,悉从其旧而已矣。
失在于过信孔子则有之,非故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传也。
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
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
且旧本之传数千载矣,今读其文词,即明白而可通,论其工夫,又易简而可入。
亦何所按据而断其此段之必在于彼,彼段之必在于此,与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补?
而遂改正补缉之,无乃重于背朱而轻于叛孔已乎?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
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
诚然诚然!
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
“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
“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
惟其工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
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
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
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
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
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
“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
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
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
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
理一而已。
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而言则谓之“物”。
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
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
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
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
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
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
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
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
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
然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
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
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
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
而其流之弊,孟子至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
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
谓之学义而过者乎?
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
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
孟子云:“予岂好辩哉?
予不得已也。”
杨、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时,天下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
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
噫,可哀矣!
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
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且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
呜呼!
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
夫众方嘻嘻之中,而犹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忧,此其非病狂丧心,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
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
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
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盖不忍症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与之症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也。
执事所谓“决与朱子异”者,仆敢自欺其心哉?
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
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
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己矣。
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
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
然则某今日之论,虽或于朱子异,未必非其所喜也。
“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过也必文”。
某虽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执事所以教,反复数百言,皆以未悉鄙人“格物”之说。
若鄙说一明,则此数百言皆可以不待辨说而释然无滞,故今不敢缕缕,以滋琐屑之渎。
然鄙说非面陈口析,断亦未能了了于纸笔间也。
嗟乎!
执事所以开导启迪于我者,可谓恳到详切矣。
人之爱我,宁有如执事者乎!
仆虽甚愚下,宁不知所感刻佩服?
然而不敢遽舍其中心之诚然而姑以听受云者,正不敢有负于深爱,亦思有以报之耳。
秋尽东还,必求一面,以卒所请,千万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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