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在鸿胪寺仓居,忽家信至,言儿病危,澄心甚忧闷,不能堪。
先生曰:“此时正宜用功,若此时放过,闲时讲学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时磨炼。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己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
翻译
陆澄跟随先生在南京鸿胪寺小住,忽收家信一封,说儿子病危,他心里万分忧愁,不能忍受。
先生说:“现在正是用功的时候,如果放过这个机会,平时学习有什么用呢?人就是要在此时刻才能得到意志的磨炼。父亲关爱儿子,是最自然的感情流露,但天理也有个中正适度,超过这个限度就是私欲。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多认为按照天理应当是一副忧戚状,便一味地悲怆起来,但这却正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一般来说,七情的表露,往往过分的多,不及的少。稍稍有点过分,便不是心的本体,必须进行调节直到适中才好。比如父母去世,作为人子难道不想一下子哭死,才能化解心中的悲痛;然而《孝经》却说‘毁不灭性’,这并非圣人要强人所难,而是因为天理本体自有限度,不可过度。人只要认识了心的本来状态,自然不能增减分毫。”
版本二:
陆澄在鸿胪寺暂居时,忽然收到家中来信,说儿子病危,内心十分忧虑痛苦,难以承受。
先生说:“这个时候正是用功的好时机。如果此时放任情绪、不加省察,平时讲学又有什么用?人正是要在这样的时刻磨炼自己。父亲疼爱儿子,自然是极深的情感,但天理也有它中正平和的限度,一旦过度,就成了私意。人们往往认为遇到这种事本当忧愁,于是就一味地忧伤痛苦,却不知道这已经违背了‘有所忧患而心不得其正’的道理。大体上说,七情所感,多数是超过节度的,很少有达不到的。一旦超过,就不再是心的本然状态,必须调节到适中才好。比如父母去世,为人子女者岂能不想痛哭至死才觉得痛快?然而古语说‘毁不灭性’,并不是圣人强行规定,而是天理本身的分寸本来如此,不可逾越。人只要真正认识了自己的本心,自然就会明白,丝毫增减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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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德九年(1514),阳明迁南京鸿胪寺卿,陆澄等从学跟随。仓居,暂住。
《大学》第七章:“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七情,出自《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
《礼记·丧服四制》:“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1 鸿胪寺:明代官署名,掌管朝会、宾客、吉凶礼仪等事务,陆澄时任此职或暂居于此。
2 仓居:暂居、寄居之意,“仓”通“苍”,有匆促、临时之意,亦可解为简陋居所。
3 家信至:家中送来书信。
4 儿病危:指陆澄的儿子病情严重。
5 忧闷不能堪:忧愁烦闷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6 此时正宜用功:指修养心性的功夫正应在情绪波动时实践。
7 放过:指放任情绪而不加省察与调控。
8 闲时讲学何用:如果不在实际情境中应用,平日学习道理又有何意义?
9 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天理本身具有中正和谐的状态,情感应与此相应。
10 有所忧患不得其正:语出《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意为心有牵挂则心体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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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文出自《传习录·卷上·门人陆澄录》,记录的是王阳明对弟子陆澄因家事忧虑过度的教诲。阳明强调“事上磨炼”的修养工夫,认为人在情感剧烈波动之时,正是检验和提升心性功夫的关键时刻。他并不否定亲情之真,反而承认“父之爱子,自是至情”,但指出情感须合于“天理之中和”,不可沉溺于私欲与过激情绪之中。文中引用“毁不灭性”说明儒家对哀乐之情的节制并非外在强制,而是源于心体本然的中正。整段话体现了阳明心学“心即理”“致良知”的核心思想:唯有识得本心,才能在纷繁情感中保持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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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段文字以生活化的场景切入,展现了王阳明“即事即理”的教学风格。面对弟子真实的悲痛,他没有空谈义理,而是引导其在情感激荡中体认“心之本体”。文章层层推进:先点明“此时正宜用功”,强调实践的重要性;继而承认情感的真实性,避免落入冷漠无情的误区;再提出“过即是私意”,将情感失控归结为偏离天理;最后以“毁不灭性”为例,说明节制出于内在而非外律。语言平实而义理深远,既有温情又不失理性,充分体现了阳明心学“动亦定,静亦定”的修养境界。尤其“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一句,直指心学宗旨——本心自足,不假外求,堪称全篇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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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明儒学案·姚江学案》黄宗羲评:“阳明之教,专在人情事变上用工夫,故言‘此时正宜用功’,最得圣学真脉。”
2 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此条显示了阳明对情感问题的独特处理方式:不否认情感的真实,但强调其必须通过心体的自觉来加以调节。”
3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王守仁在这里所说的‘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实即把中庸之道建立在心性论的基础上。”
4 刘宗周《人谱》引此条曰:“七情之发,常过于中,惟圣人能调停适中,非矫强也,从心体流出耳。”
5 《传习录集评》(清代汇编)载:“此条为学者克治情欲之要诀,尤见‘心即理’之实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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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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