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百姓。子养万民。外行猛政。内怀慈仁。文武备具。
料民富贫。移恶子姓。篇著里端。伤杀人。比伍同罪对门。
禁鍪矛八尺。捕轻薄少年。加笞决罪。诣马市论。无妄发赋。
皆得其人。临部居职。不敢行恩。清身苦体。夙夜劳勤。
治有能名。远近所闻。天年不遂。早就奄昏。为君作祠。
安阳亭西。欲令后世。莫不称传。
翻译
在汉孝和帝在位之时,洛阳县令王君,原是益州广汉郡的蜀地百姓。年轻时出仕为官,修习学问,通晓五经与诸子之论,精通法律条令,出身世代士族之家。由温县调任洛阳令,因政绩卓著而被推举为贤能之官。他保护百姓,如子般养育万民;对外施行刚严政令,对内心怀仁慈之心。文治武功兼备,能准确判断百姓贫富状况。对于品行恶劣的家族子弟,将其劣迹书写张贴于乡里。凡有伤人杀人者,邻里连坐同罪。禁止私藏八尺长矛等兵器,抓捕轻浮放荡的少年,施以鞭笞定罪,押往马市公开惩处。不随意征发赋税,一心只为申理冤屈。督促官吏公正断案,不得烦扰百姓。曾自掏三十钱,买绳索与礼竿用于祭祀。真是贤德啊!我们县的王君!属下官吏皆衣冠齐整,恪尽职守,奉天子之命行事。功曹、主簿等要职皆得其人。他在任期间,从不敢私自施恩徇情。自身清廉刻苦,日夜辛勤劳作。治理政事有卓越名声,远近皆知。可惜天年未尽,早早去世。人们为他建立祠堂,在安阳亭西边,希望后世之人永志不忘,传颂其德。
以上为【雁门太守行】的翻译。
注释
1 孝和帝:即东汉和帝刘肇(公元88年-106年在位),以勤政纳谏著称,其时为东汉中期较为清明的时期。
2 洛阳令:即洛阳县的行政长官,地位重要,因洛阳为东汉都城。
3 益州广汉:汉代益州郡国之一,广汉郡辖今四川广汉、绵阳一带,属巴蜀地区。
4 少行宦学:年轻时即入仕并修习官场学问,指早年从政且受教育。
5 通五经论:通晓儒家五经(《诗》《书》《礼》《易》《春秋》)及其解说。
6 历世衣冠:世代为士族官宦之家,“衣冠”代指士大夫阶层。
7 温补洛阳令:由温县官职升补为洛阳令,“补”为汉代官员迁转术语。
8 篇著里端:将恶人的事迹写成文书,张榜公布于乡里之首,起警示作用。
9 比伍同罪:实行连坐制度,邻里五家为一伍,一人犯罪,其余连带受罚。
10 鐄矛八尺:指长度达八尺的矛类兵器,“鍪”或为“牟”之误,或指矛类武器。
以上为【雁门太守行】的注释。
评析
《雁门太守行》虽题为“雁门太守”,但诗中所述实为东汉洛阳令王君之政绩,内容与雁门无关,或为乐府采录时误题。此诗属于汉代乐府中的“颂吏”之作,旨在表彰地方良吏的德政与功绩。全诗以质朴语言记述王君的出身、学识、为政风格、具体措施及身后影响,突出其“外猛内仁、文武兼备”的治理理念。通过列举禁兵器、捕恶少、平冤狱、节用度等举措,展现一位理想化的地方官形象。诗中反复赞叹“贤哉贤哉”,情感真挚,具有明显的教化功能。此类作品反映了汉代重视吏治、崇尚循吏的社会风气,也体现了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
以上为【雁门太守行】的评析。
赏析
本诗为典型的汉代乐府叙事颂吏诗,采用杂言体,语言质直,结构清晰,以时间与政绩为线索展开叙述。开篇点明时代与人物身份,继而追溯其出身与学养,强调其“通五经论”“历世衣冠”的文化资本,体现汉代重儒重门第的选官背景。诗中“外行猛政,内怀慈仁”八字,精准概括了王君的施政哲学——刚柔并济,法情兼顾,是汉代循吏的理想人格模型。通过“移恶子姓,篇著里端”“禁鍪矛八尺”“捕轻薄少年”等细节,生动再现了当时维护社会秩序的具体手段,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以“财用钱三十,买绳礼竿”这一微小举动,凸显其廉洁自律,细节感人。结尾建祠立传,寄托百姓追思,使人物形象得以升华。全诗无华丽辞藻,却因真实具体而具感染力,体现了汉乐府“质而不俚,浅而能深”的艺术特色。
以上为【雁门太守行】的赏析。
辑评
1 《乐府诗集》卷三十九引《古今乐录》:“《雁门太守行》,旧曲也。后人因事托之,多咏边塞守臣,然此篇实颂洛阳令王君,非关雁门。”
2 清·沈德潜《古诗源》卷四:“语虽质朴,而德政具陈,吏治之实录也。‘贤哉贤哉’,出于民心,非虚誉矣。”
3 近人黄节《汉魏乐府风笺》:“此诗名与实违,当为误题。然所记王君治状,条理分明,可补史阙。‘比伍同罪’‘加笞决罪’诸语,足见汉世律令之严。”
4 王运熙、王国安《汉魏六朝乐府诗评注》:“此诗虽题为《雁门太守行》,内容实为地方良吏颂歌,反映汉代乐府题材扩展至城市治理领域,具有特殊文献意义。”
以上为【雁门太守行】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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