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
刺史”焉。有元
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
饮泉”,慕
刺史也,而
宪副之廉,卒与
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
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徵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
饮泉亭”三字,徵予言。予旧见昔人论
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
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
正道,遏
邪说,正
人心,扬
公论,皆当见而
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
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
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
君子病而不
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
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
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
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
得以移之矣。若
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
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
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
正道,遏
邪说,正
人心,扬
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番禺在岭峤外,去
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
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
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
天子之惠,而泉亦
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
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