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秋,荆伐郑。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邾子克卒。
【传】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
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锄。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初,晋武公伐夷,执夷诡诸。蒍国请而免之。既而弗报。故子国作乱,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晋师伐夷,杀夷诡诸。周公忌父出奔虢。惠王立而复之。
翻译
十六年夏季,各诸侯联军进攻郑国,这是由于郑国入侵宋国的缘故。
郑厉公从栎地回到国都,没有及时通知楚国。秋季,楚国进攻郑国,到达栎地,这是为了报复郑厉公对楚国不恭敬没有及时通知的缘故。
郑厉公惩罚参与雍纠之乱的人。九月,杀死了公子阏,砍去强锄的两脚。
公父定叔逃亡到卫国。过了三年,郑厉公又让他回国了,说:“不能让共叔在郑国的后代没有禄位。”让他在十月回到国内,说:“这是好月份,十月是个满数呢。”
君子认为,“强锄不能保住他的两脚”。
冬季,鲁庄公和齐桓公、宋桓公、陈宣公、卫惠公、郑厉公、许穆公、滑伯、滕子在幽地一起结盟,这是为了对郑国讲和。
周僖王派虢公命令曲沃伯建立一军,做晋国国君。
当初,晋武公进攻夷地,俘虏了夷诡诸。..国为他请求因而释放了他。
后来夷诡诸并不报答,所以子国(即..国)作乱,对晋国人说:“和我一起进攻夷地而夺取它的土地。”就带着晋国军队进攻夷地,杀死了夷诡诸。周公忌父逃亡到虢国。到周惠王时便又立他为君而恢复夷地。
版本二:
十六年春季,周王纪年正月。夏季,宋国、齐国、卫国联合出兵讨伐郑国。秋季,楚国(当时称荆)攻打郑国。冬季十二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在幽地会盟,共同缔结盟约。邾子克去世。
【传】十六年夏季,诸侯讨伐郑国,是因为宋国的缘故。
郑厉公从栎地回国即位后,迟迟未向楚国通报。秋季,楚国因此讨伐郑国,军队抵达栎地,原因是郑国对楚国无礼。
郑厉公清算曾参与雍纠之乱的人。九月,处死公子阏,对强锄施以刖刑(砍脚)。公父定叔逃亡到卫国。三年后,郑伯让他返回,说:“不能让共叔段在郑国没有后代。”让他在十月回国,说:“这是个好月份,符合圆满之数。”
君子评论说:“强锄连自己的脚都保不住。”
冬季,各国在幽地举行同盟会盟,是因为郑国与诸侯讲和成功。
周天子派遣虢公册命曲沃伯统领一军,成为晋侯。
起初,晋武公讨伐夷地,俘虏了夷诡诸。蒍国(子国)请求赦免他。但后来夷诡诸并未报答恩情。因此子国发动叛乱,对晋人说:“协助我讨伐夷地,夺取其土地。”于是带领晋军攻打夷地,杀死夷诡诸。周公忌父因此逃亡到虢国。直到周惠王即位后,才让他恢复职位。
以上为【左传 · 庄公 · 庄公十六年 】的翻译。
注释
1 “经”部分为《春秋》原文,简略记载当年大事,属编年体纲目。
2 “传”为《左传》对《春秋》的解释与补充,内容详实,具叙事性。
3 宋故也:指诸侯伐郑是因郑国曾助齐国对抗宋国,或与宋有旧怨。
4 郑伯自栎入:指郑厉公从栎地返国夺权。栎为郑国重镇,曾为厉公据点。
5 缓告于楚:郑厉公复位后未及时通报楚国,被视为失礼,招致楚伐。
6 荆:楚国早期称号,春秋时中原诸国常称楚为“荆”。
7 雍纠之乱:指郑厉公早年欲除祭仲,派雍纠谋杀,事败被逐之事。
8 公子阏、强锄:均为郑国贵族,参与反对郑厉公的政治活动。
9 刖:古代五刑之一,砍去双脚或一脚。此处强锄受此刑。
10 公父定叔:共叔段之孙,因先祖之故被宽待,三年后被召还。
以上为【左传 · 庄公 · 庄公十六年 】的注释。
评析
《左传·庄公十六年》通过简练的史笔,记录了春秋时期诸侯之间的军事冲突、政治联盟、内部清算以及周王室对诸侯的册封等多重历史事件。本篇既展现了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背景下权力更迭的残酷性,也体现了宗法伦理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张力。郑厉公复国后清算旧怨,反映君主巩固权力的手段;楚国因“不礼”而伐郑,体现春秋时期“礼”作为外交正当性的依据;幽之盟标志着郑国重新被纳入诸侯体系,显示外交调和的重要性;而周王册命曲沃伯为晋侯,则标志晋国内部小宗代大宗的完成,得到周王室追认,具有重大政治象征意义。整体叙事条理清晰,寓褒贬于记事之中,体现《左传》“微言大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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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虽短,却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开篇以《春秋》经文提纲挈领,再以《左传》传文展开细节,形成“纲—目”对应。叙事上,时间线索清晰:夏伐郑、秋楚伐郑、九月治乱、冬会盟,环环相扣。人物刻画简洁而有力,如郑厉公的权谋与宽仁并存——既严厉惩处政敌,又不忘“不可使共叔无后”,体现宗法社会对血缘延续的重视。对“良月也,就盈数焉”的描写,富有文化意蕴,十月为“盈数”(十为满数),体现古人择吉而动的观念。君子曰“强锄不能卫其足”,语带双关,表面讥其未能避刑,深层则讽其缺乏政治智慧,无法保全自身,体现《左传》借评论寄寓道德评判的特点。最后关于曲沃代翼的补叙,虽为插笔,却揭示晋国政权转移的关键节点,展现《左传》贯通前后、勾连因果的史笔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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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左传集解》:“诸侯伐郑,宋故也。言伐非直起于郑,因宋而发,见诸侯之合兵有由。”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故楚以不礼伐之。明诸侯相接,礼为重也。”
3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虽未直接评此条,然其强调“名分之正”,可印证曲沃伯受命为晋侯乃“篡而得正”之例。
4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幽之盟,郑始服于诸侯,自是稍安。”
5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良月’者,十月建亥,阳气将复,故以为吉。”
6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楚称‘荆伐郑’,《春秋》仍其旧文,未以爵书,见楚未被王命。”
7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郑伯杀阏刖锄,而复定叔,恩威并用,亦霸者之术也。”
8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为不礼故也’,谓郑不告楚而自立,楚以为辱。”
9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庄公十六年)诸侯会于幽,郑服也。”
10 《史记·晋世家》:“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会诸侯,周桓王命为晋侯。”(按:此处记为桓王,与《左传》惠王立后复之略有出入,但事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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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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