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八月,葬蔡宣公。九月辛卯,公及莒入盟于浮来。螟。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传】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金咸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金咸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翻译
八年春季,齐僖公准备要宋、卫两国和郑国讲和,已经有了结盟的日期。宋殇公用财币向卫国请求,希望先行见面。卫宣公同意,所以在犬丘举行非正式会见的仪式。
郑庄公请求免除对泰山的祭祀而祭祀周公,用泰山旁边的祊地交换鲁国。
在许地的土田。三月,郑庄公派遣宛来致送祊地,表示不再祭祀泰山了。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成周做卿士。四月初六日,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妻子妫氏,十三日,带着妫氏回来。
十六日,进入郑国,陈鍼子送妫氏到郑国。他们先结婚而后告祭祖庙。鍼子说:“这不能算夫妇,欺骗了他的祖先,这不合于礼,怎么能够使子孙繁衍兴旺呢?”
齐国人终于让宋、卫两国和郑国讲和。秋季,在温地会见,在瓦屋结盟,
丢弃东门这一役的旧怨,这是合于礼的。八月某一天,郑庄公带着齐国人朝觐周桓王,这是合于礼的。隐公和莒子在浮来结盟,以达成对纪国的友好。冬季,齐僖公派人来报告宋、卫、郑三国讲和的事。隐公派众仲回答说:
“君王使三国舍弃相互仇敌的图谋,安定他们的百姓,这都是君王的恩惠。寡君听到了,岂敢不承受君王的高明的好行动!”
无骇去世,羽父为他请求谥号和族氏。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以做诸侯,根据他的生地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他族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又以这作为族氏。先代做官而世代有功绩,就可以用官名作为族氏。也有以封邑为族氏的。”隐公命令以无骇的字作为族氏,就是展氏。
版本二:
八年春季,宋公与卫侯在垂地相会。三月,郑庄公派遣大夫宛前来奉献祊地。庚寅日,我国(鲁国)正式接收了祊地。夏季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辛亥日,宿国国君去世。秋季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八月,安葬蔡宣公。九月辛卯日,鲁隐公与莒国人在浮来结盟。发生螟灾。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传】八年春,齐僖公准备调和宋国与卫国之间的矛盾,已经约定会面日期。宋公用财礼请求卫侯,希望提前相见,卫侯同意了,因此二人在犬丘会面。
郑庄公请求废除对泰山的祭祀,转而祭祀周公,并愿以泰山附近的祊地交换鲁国的许田。三月,郑庄公派大夫宛来正式交割祊地,表明不再祭祀泰山。
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周王室担任卿士之职。
四月甲辰日,郑国公子忽前往陈国迎娶妻子妫氏。辛亥日,带着妫氏返回。甲寅日,进入郑国都城。陈国的大夫金咸子护送女儿出嫁。此次婚礼是先成婚,后告祭祖庙。金咸子说:“这不能算正式夫妇。欺骗了祖先,不合礼制,怎么能生育后代呢?”
齐国人最终促成宋、卫与郑之间的和解。秋季,三国在温地会面,在瓦屋结盟,解除因东门之战产生的仇怨,这是合乎礼制的做法。
八月丙戌日,郑庄公偕同齐国人朝见周天子,符合礼制。
鲁隐公与莒国人在浮来结盟,是为了巩固鲁国与纪国的友好关系。
冬季,齐僖公派人来报告调解三国成功的消息。鲁隐公派众仲回应说:“您放弃了对宋、卫、郑三国的图谋,安抚他们的百姓,这是您的恩惠。我国国君已听到您的美意,岂敢不接受您光明的德行。”
无骇去世。羽父请求为他赐谥号和族氏。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问题。众仲回答说:“天子封立有德之人,依据其出生地赐姓,分封土地而命以氏。诸侯死后以其字作为谥号,后人便以此字为族氏。若某官职世代有功,便可形成官族;同样,受封于某邑者,也可以邑为氏。”于是隐公下令以“展”为其族氏,即以字为氏。
以上为【左传 · 隐公 · 隐公八年】的翻译。
注释
1 宋公、卫侯遇于垂:宋殇公与卫宣公在垂地非正式会面。“遇”指事先无严密安排的临时会晤,礼节较简。
2 祊(bēng):郑国在泰山附近的一块属地,原用于助祭泰山。许田:鲁国在许地的田邑,靠近东都洛邑,具战略与礼仪意义。
3 郑伯使宛来归祊:郑庄公派大夫宛将祊地移交鲁国,表示履行换地承诺。
4 我入祊:鲁国正式接收祊地。“我”为《春秋》鲁史笔法,指鲁国。
5 蔡侯考父卒:蔡桓侯之父蔡宣公去世。后文“葬蔡宣公”可证。
6 宿男:宿国国君。宿为风姓小国,男爵,位于今山东东平一带。
7 盟于瓦屋:宋、齐、卫三国在瓦屋结盟,消除因郑国东门之战引发的敌对情绪。
8 浮来:地名,一说在今山东莒县西,为纪国附属之地。
9 螟:螟虫为害,农业灾害,古人视为政失其道的天谴象征。
10 无骇:鲁国司空,展氏始祖,公子夷伯之子,卒后由羽父为其请谥与族。
以上为【左传 · 隐公 · 隐公八年】的注释。
评析
1 本年《春秋》经文记录简练,涉及诸侯会盟、土地交换、婚丧、灾异等多方面内容,体现春秋时期政治外交的复杂性与礼制规范的重要性。
2 《传》文补充了经文中诸多事件的背景与深层原因,如郑国以祊易许田的政治意图、婚礼程序的礼制争议、齐国调停诸侯矛盾的外交努力等,揭示了当时列国之间权力博弈与礼法观念并存的局面。
3 郑庄公请求改祀周公、放弃泰山之祀,实为削弱周室象征性权威、强化自身宗法正统性的策略,反映春秋初期周王室衰微、诸侯自重的趋势。
4 婚礼“先配而后祖”的记载,凸显《左传》对“礼”的严格维护,借金咸子之口批判违背仪式程序的行为,强调礼不仅是形式,更是维系伦理与社会秩序的根本。
5 齐国主导的瓦屋之盟成功化解东门之役遗留矛盾,体现齐僖公在东方诸侯中的领导地位,也说明“礼”在调和国际冲突中的工具性作用。
6 鲁隐公与莒人结盟于浮来,表面为双边盟约,实则服务于与纪国的联盟战略,显示小国在大国夹缝中通过外交联姻或盟誓求存的现实考量。
7 无骇卒而请谥与族,引出众仲关于姓、氏起源的经典论述,是研究先秦宗法制度与姓氏演变的重要史料,具有极高文献价值。
8 全篇叙事条理清晰,详略得当,《传》对《经》的解释既有事实补充,又有价值评判,充分展现《左传》“以事解经、以礼断义”的史学特色。
以上为【左传 · 隐公 · 隐公八年】的评析。
赏析
《隐公八年》虽经文短小,但《传》文内涵丰富,结构严谨,兼具历史记述与礼义评判双重功能。开篇写齐侯调停宋卫矛盾,展现春秋初期区域性强国试图建立秩序的努力;继而叙述郑国以祊易许田,暗藏政治算计——郑欲摆脱对周室泰山祭祀的义务,转而强化与鲁的宗法联系,同时获取更具战略价值的许田。此举虽以“礼”为名,实则充满权谋色彩。
婚礼“先配而后祖”一节尤为精彩,通过金咸子之口严厉批评违背礼制程序的行为,指出“诬其祖”“非礼”,不仅否定婚姻合法性,更担忧其影响子孙繁衍,体现了古人对“礼”作为宇宙秩序一部分的敬畏。这种将仪式与生命延续相联系的思想,深刻反映了周代礼乐文明的核心理念。
瓦屋之盟与齐人朝王两事,皆标榜“礼也”,说明即便在争霸初启的时代,诸侯仍需以“礼”为外衣包装政治行为,可见周礼仍有强大的意识形态约束力。
结尾关于姓氏制度的论述,是《左传》中极为珍贵的制度史料。众仲系统阐述姓、氏来源:姓源于血缘始祖,氏则来自封地、官职或祖先之字,体现了先秦贵族社会的身份建构逻辑。鲁隐公依此命无骇之后为“展氏”,既合制度,又显尊重传统,侧面反映鲁国作为周礼保存者的文化地位。
整篇文字语言简净,叙事从容,议论精当,充分体现了《左传》“言近而旨远,词浅而义深”的风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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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左传集解》:“祊本非鲁邑,因郑请易许田而来归,故书‘我入祊’,明受之也。”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礼,诸侯不得专封,故虽得地,必书‘入’以著其受之之义。”
3 范宁《穀梁传注》:“遇者,志相得也。不期而会曰遇。”
4 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郑以祊易许田,盖欲近王室而远泰山之祀,其意深远。”
5 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先配后祖,乱礼之甚,故金咸子斥之。”
6 清·刘熙载《艺概·文概》:“《左氏》叙事,每于闲处着笔,而精神全出,如此年‘先配而后祖’一句,便见礼防之严。”
7 清·方苞《春秋直解》:“瓦屋之盟,释东门之役,所以息兵修好,故曰‘礼也’。”
8 近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段记郑以祊易许田,为春秋时代土地交换之重要事例,然至战国时尚未成交,详见桓公元年。”
9 近人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虢公忌父作卿士,与郑伯同执政,郑周矛盾渐起,为后来周郑交质、繻葛之战伏笔。”
10 近人徐中舒《左传疏证》:“展氏以字为氏,与臧氏、季氏同例,乃春秋时鲁国贵族常见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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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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