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遗留下的黄金不知原主是谁,夫妻二人看待它如同“盗泉”之水一般。
于是共同将金子丢弃在野外,妻子贤惠,丈夫也一样贤德。
以上为【处士妻十首】的翻译。
注释
1 处士:古代指有才德而隐居不愿做官的人。
2 遗金:别人丢失的金子。
3 不知主:不知道失主是谁。
4 盗泉:古泉名,出自《尸子》,传说孔子“渴而不饮盗泉”,因“盗”字不义,故避之,后用以比喻不义之物或来源不正之利。
5 视若盗泉然:意为把遗金看得像盗泉之水一样,虽可取用却不肯接受。
6 弃之野:扔到荒野之中,表示坚决不受。
7 妇贤夫亦贤:妻子贤惠,丈夫也同样贤德,互为映衬,突出二人品德一致。
以上为【处士妻十首】的注释。
评析
本诗通过一个生活片段,表现了处士(隐居有德之士)夫妇高尚的道德操守。面对无主之财,他们不为所动,主动放弃,体现出儒家所推崇的“义利之辨”。诗人以简洁语言勾勒出人物形象,赞美了清廉自守、克己复礼的品格。全诗质朴自然,寓意深远,具有强烈的道德教化意义。
以上为【处士妻十首】的评析。
赏析
此诗为刘克庄《处士妻十首》中的一首,虽题为“妻”,实则写夫妇共德。诗歌仅二十字,却完整叙述了一件小事,并从中升华出高尚情操。首句“遗金不知主”交代事件起因,次句“视若盗泉然”用典精当,立即将平凡行为提升至道德高度。第三句“相与弃之野”写出夫妇共识与行动,末句“妇贤夫亦贤”点明主旨,双赞其德。全诗语言简练,结构紧凑,以事见人,以小见大,体现了宋诗重理趣、尚节操的特点。同时,“相与”二字强调夫妻同心,突出了家庭伦理中的和谐与共守,更具感染力。
以上为【处士妻十首】的赏析。
辑评
1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八十九载此组诗,可见为刘克庄亲作,内容多表彰民间节义之事。
2 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刘克庄诗:“好为议论,往往直抒胸臆,不屑雕琢。”此诗即体现其直白述理风格。
3 明·高棅《唐诗品汇》虽未直接评论此诗,但其所立“高古”一类,与此诗崇尚古风、重德轻利之旨相通。
4 今人钱仲联《宋诗三百首》选录刘克庄多首作品,认为其诗“于豪放中有沉郁,于议论中见性情”,可为此诗之注脚。
以上为【处士妻十首】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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